专利权的内容是指专利权人因被授予的专利权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当然,专利权人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当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专利权的限制是指为了平衡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而在特定情况下,对专利权人所享有的垄断性权利做出的限定。比如“非典”期间,针对某医药企业所享有的相关特效药专利做出的“强制许可”,增加这一时期该特效药的授权生产厂家数量以及药品产量,从而缓解疫情。
需要注意的是,正文中涉及的“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并非等同于“以营利为目的”,“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行为本身也可以是非营利的,而仅仅是作为一个环节为其生产经营行为服务。
●1.专利实施权
专利实施权是专利权内容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专利权人行使其专利权的最直观的体现。专利权人有权实施其享有的专利,与之相应的也同样拥有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该专利的权利,故而专利实施权从另一方面来讲也是一种“禁止权”。
(1)制造权
制造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可以自行制造专利产品以及可以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制造该专利产品的权利。
比如,无线电台未经许可制造他人的某种能够增强信号传播能力的专利设备,这种设备的制造虽然并非直接实现营利,但也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故而会侵犯专利权人的制造权。
(2)使用权
使用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可以自己使用其专利产品以及可以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使用该专利产品的权利。
公司A拥有一种高精度机床的专利,公司B在未获得公司A许可的情况下生产了一批该种高精度机床,并将其出售给加工企业C用于高精度产品生产,此时加工企业C就侵犯公司A对该专利享有的使用权,毫无疑问,公司B也侵犯公司A对该专利享有的制造权和销售权。基于两者的侵权行为,在公司A发起侵权诉讼时,公司B和加工企业C都会是被诉侵权人。
(3)销售权
销售权是专利权人享有可以自己将专利产品销售给第三人以及可以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销售专利产品的权利。这里涉及的情形主要是专利产品的持有人(销售方)通过销售行为将专利产品转移给买受人,此时买受人会按照约定的价格向持有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而持有人也会将相应专利产品的销售权转移给买受人。
专利产品的销售权是专利法赋予专利权人在专利保护期限内,以“垄断特许”的形式去获取合法利益的权利。正是这里“垄断特许”的激励,才有助于专利权人在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回笼资金,从而进一步投入新产品技术的开发,促进技术进步;同时,这种“垄断特许”也会刺激其他竞争者加大新产品技术的开发力度,从而从整体上提高全行业的技术更新速度,推动产业技术进步与革新。故而上面案例中公司B的销售侵权行为是必然会受到打击的,公司A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谋求法律的保护以及从公司B获得损害赔偿。
当然,销售者在不知道其行为侵权的情况下,一旦专利权人发起侵权诉讼,销售者可以在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的前提下,免除赔偿责任。
公司A拥有一种高精度机床的专利,公司B在未获得公司A许可的情况下生产了一批该种高精度机床,并将其出售给中间销售商C进行销售。公司A在发现中间销售商C的侵权行为后,取证并提出侵权诉讼,此时中间销售商C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交其不知道该高精度机床是侵权产品和采购合同等采购信息的方法,谋求免除赔偿责任。
(4)许诺销售权
许诺销售是指专利权人有权通过做广告、在商店橱窗展示或者在展会展出等方式做出销售专利产品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表明了行为人具有销售相应产品的意愿,同样专利权人也有权禁止未经许可做出销售专利产品的意思表示。(www.xing528.com)
(5)进口权
进口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可以自己进口专利产品(指有境外向境内输送专利产品的行为)以及可以禁止他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一般而言,专利权人可以通过在海关部门进行备案的形式,将涉嫌侵权的产品直接拦截扣留,从而最大程度上避免涉嫌侵权的产品进入国内。
中国公司A拥有一种高精度机床的专利,公司A在获得专利授权后就在中国海关总署进行了登记备案,外国公司B生产了一批该种高精度机床,并将其出售给中间销售商C,中间销售商C在未获得公司A许可的情况下欲通过上海海关将其进口到中国,上海海关发现后予以扣留,并及时通知了公司A。
●2.专利实施许可权
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享有的专利,也就是说其他人想要实施该专利必须得到专利权的许可,才能在许可授权的范围内实施相关专利。
(1)独占实施许可
独占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包括时间和区域等范围内)将实施权授予被许可人后,其既不可以再将相应权利授权给第三人,其自身也不可以在该范围内自行实施的情形。
(2)排他实施许可
排他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包括时间和区域等范围内)将实施权授予被许可人后,其不可以再将相应权利授权给第三人,而仅其自身可以在该范围内自行实施的情形。
(3)普通实施许可
普通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包括时间和区域等范围内)将实施权授予被许可人后,其既可以再将相应权利授权给第三人,同时其自身也可以在该范围内自行实施的情形。
●3.专利转让权
专利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有权将原本为其享有的专利权转让给他人,从而使受让后的他人变成新的专利权人的情形。
公司A拥有一种高精度机床的专利,公司A与公司B在协商一致后决定将该专利转让给公司B,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公司B为受让人。此时,公司B应当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备案登记,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公告后这种转让即告生效,公司B成为受到法律保护的新的专利权人;如果未经登记公告,相关专利的权利人从法律层面仍为公司A,公司B作为新权利人的主张不被保护。
●4.专利标记权
专利标记权是指专利权人及其授权许可人拥有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广告等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公告)号的权利。专利权人通过专利标记行为除了向社会公众宣告该产品为受到保护的专利产品外,还可以通过该标记行为向下游厂商或者消费者等进行广告宣传,此说明本产品是合法受保护的产品,让公众放心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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