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收入确认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在何时入账,并在利润表上反映的问题。收入准则规定了各类收入的确认标准。企业在运用收入的确认标准时,应根据交易的实质进行判断。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如图3-4所示)
图3-4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劳务可以分为跨年度劳务和不跨年度劳务。对于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对于开始和完成分属于不同会计年度的劳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视提供劳务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如图3-5所示。
图3-5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条件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如图3-6所示。
图3-6 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处理(www.xing528.com)
让渡资产使用权形成的收入的确认
让渡资产使用权形成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不含债券利息收入)以及因他人使用本企业的无形资产等而收取的使用费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形成的收入,只有符合下列两项基本条件时才可确认:一是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特别提示
在具体进行收入确认分析时,应在明确收入内涵的基础上,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收入确认时间合法性分析。即分析本期收入与前期收入或后期收入的界限是否清晰;
(2)特殊情况下企业收入的确认分析。例如,商品需要安装或检验时收入的确认、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等;
(3)收入确认方法合理性分析。例如,对完工百分比法的条件与估计方法是否合理等的分析。
注意
在提供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收入的确认上只有可计量性或账款的可回收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时,才应予以确认。
(1)利息。根据放款的本金和应用利率等因素,按时间比例确认;
(2)使用费。根据协议的相关条款按权责发生制确认;
(3)股利(不按权益法核算的)。在股东领取股利的权利确立时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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