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备中心建设一般有两种选择:同城灾备中心建设和异地灾备中心建设。在《信息系统灾难恢规范》及《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的规划及实施》中对同城灾备中心和异地灾备中心进行了解释和定义。
1.同城灾备中心
同城灾备中心是指生产中心和灾备中心同在一个城市或相近区域内,一般相距在100km以内,可实现数据同步复制的区域。同城灾备系统可以应对硬件故障、火灾、建筑物破坏等灾难风险,但对战争、地震等大规模灾难的防范能力就显得相对较弱。在生产中心遭受灾难打击后,同城灾备中心能保证在极短的时间内接替数据中心的运营,迅速恢复业务处理。此外,相对于异地灾备中心,同城灾备中心的日常运维管理和灾备切换演练工作较为方便。
2.异地灾备中心
异地灾备中心是指生产中心与灾备中心处于不同地理区域,一般不会同时面临同一区域性灾难风险,距离通常在数百公里以上。异地灾备中心在抵御自然灾害、大规模区域性突发事件等方面的能力比同城灾备中心要强,但在灾备系统的运行维护、切换演练、灾难恢复等方面比同城灾备中心更为复杂,所需人工更大,切换时间更长。
同城灾备中心和异地灾备中心在关键技术选择上有所不同。当前可选择的主流数据复制技术,可分为同步数据复制和异步数据复制。同步复制技术理论上可以实现数据零丢失,但该方式对传输距离有一定的要求(当前技术条件下要求小于100km),因此,业内普遍以同步数据传输距离限制(100km)作为同城和异地的划分界限。同城灾备中心一般选择同步数据复制技术,异地灾备中心一般选择异步复制技术。
同城灾备中心与异地灾备中心的比较见表8-1。
从以上几个方面分析,可以清楚地知道:同城灾备中心和异地灾备中心各有优缺点。因此,如何构建一个完备的灾难备份与恢复体系既能防御各种灾难打击,又能迅速地从灾难打击中恢复业务运作,是各组织在灾难备份体系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重要的课题。目前,国内、外普遍采用两地三中心的架构,即生产中心+同城灾备中心+异地灾备中心,以提高自身业务持续运作能力。
灾备中心基础设施按工作类型分为三类:工作设施、辅助设施和生活设施。灾备中心基础设施见表8-2。
表8-1 同城灾备中心与异地灾备中心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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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2 灾备中心基础设施
灾备中心至少应考虑设置以下设施空间:
1)应急指挥中心:这个中心应该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场地,包括通讯设备设施、会议室和媒体接待室等,使应急指挥机构和人员能够在灾难期间对其业务部门和外部员工进行管理和通讯。
2)集合区域:组织必须提供一个具备扩音系统的适当的集合区域,使应急指挥者能够集合所有灾难恢复人员并下达命令。
3)等候区域:组织必须提供等候区域用以人员登记、装卸(检查)计算机和相关设备。
4)测试区域:提供一个具有适当的电力供应的中间整备区域,用以测试计算机和相关设备。中间整备区域的电力供应必须和场所内的其他部分隔离,以防止在设备测试期间影响场所中其他部分的电源供应而导致偶然失误。
5)运行区域:提供空间、电力和温度控制,以保证计算设备正常运行和维护的区域,是灾难恢复系统运行的基本空间。
6)恢复操作区域:提供办公环境和监控、操作终端,用于日常监控维护和恢复操作。
7)基础设施保障区域:提供暖通、水电、消防监控和维护操作,可集中布置,也可分散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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