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540:2008(Singapore Standard for business continuity management)《新加坡业务持续管理标准》是由新加坡业务持续管理技术委员会按照管理体系标准委员会(MSSC)的规范制定的,该标准正式发布于2008年。该标准的前身是TR 19:2005(Technical Reference for Business ContinuityManagement)《业务持续管理技术参考》[1]。
新加坡是世界上较早开始制定业务连续性管理标准的国家。早在2003年7月,新加坡标准及生产力创新局(SPRING Singapore)就发布了(Requirements for Business Continuity Management)《对业务持续管理的要求》规范性文件。该文件于2005年被SPRING发布的TR 19:2005取代。新加坡商业联合会、经济发展局以及新加坡标准及生产力创新局制定TR 19:2005的目的,是最终建立一个通用的最佳实践标准。这一工作得到了主要的行业机构和政府部门的支持。经过两年的试行,技术委员会重新审查和修订,最终完成了新加坡国家标准SS 540:2008的制定,从而取代TR 19:2005。
SS 540:2008适用于所有规模(无论大小)的组织,所有这些组织都会关注其所面临的生存威胁,包括自然的或人为的,有意的或无意的。该标准主要强调这些组织的连续性管理及关键业务运行的恢复,包括预防措施(比如针对物理和IT的安全,采取风险减小措施)、方法论、实施灾难恢复计划、业务连续性计划、应急响应和管理、危机沟通管理、供应链协调,还包括与企业和公共机构的合作。(www.xing528.com)
SS507:2004(Singapore Standard for Business Continuity/Disaster Recovery Service Providers)《业务持续/灾难恢复服务提供商之新加坡标准》是由新加坡标准及生产力创新局(SPRING Singapore)于2004年发布的针对业务连续性及灾难恢复服务商的标准。该标准是由安全及保密技术委员会按照信息技术标准委员会的规范制定的。该标准提供了一个认证和区分业务连续性及灾难恢复服务商的基础,从而帮助用户选择最合适的服务商并得到相应的质量保障。它还建立了行业最佳惯例来减小外包服务的风险。该标准的目标对象是那些希望依据此标准获得认证的业务连续性及灾难恢复服务商,以及那些利用该标准作为参考文件的业务连续性及灾难恢复服务商和终端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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