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收,巨鹿下曲阳(今河北晋县西)人。生于北魏宣武帝正始四年(507),卒于北齐后主武平三年(572),一生经历了北魏、东魏、北齐三个朝代。《魏书》的撰述完成于北齐天宝五年(554)左右。从魏收生活的年代可以看出,当时无论是传自域外的佛教,还是土生土长于域内的道教,都处于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因此,我们可以认为,《释老志》的创制,首先是客观历史在史学中的反映。作为一部正史,如果不把这时期有关佛、道二教的内容涵括于这段历史的表述之中,是很难反映这一时期社会历史的全貌的。显然,佛、道二教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巨大发展及其社会影响,已对当时史家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时代要求。关于中国传统史学对于宗教历史记述的疏略,陈寅恪先生有过十分中肯的批评,他说:“中国史学,莫盛于宋,而宋代史家之著述,于宗教往往疏略,此不独由于意执之偏蔽,亦其知见之狭陋有以致之。元明及清,治史者之学识更不逮宋,故严格言之,中国乙部之中,几无完善之宗教史。”(《明季滇黔佛教考序》)
传统正史的作者中,最接近魏收活动年代的史家,莫过于《宋书》的作者沈约(441—513)和《南齐书》的作者萧子显(489—537)。其时,道教在南方社会中存在的势力及其影响,仅以晋末孙恩、卢循领导的“五斗米道”起义的声势就可看出。同样,南朝的佛教也处于一大发展的时期。史载,梁武帝上台不久,即下诏云:“大经中说,道九十六种,唯佛一道是于正道。其余九十五种,名为邪道。朕舍邪外道以事正内。诸佛如来!若有公卿能入此誓者,各可发菩提心……其公卿百官侯王宗族,宜反伪就真,舍邪入正。”(《广弘明集》卷四《舍事李老道法诏》)此诏之发,无异于正式宣布佛教为国教。梁武帝亦先后四次舍身寺庙为奴,令朝臣以巨款赎出,以资佛教教事。而此只为南朝统治者佞佛之一斑。有统治者的支持,南朝的佛教自然繁荣兴盛。遗憾的是,无论是沈约还是萧子显,皆未能完全尽到史家的责任。值梁武帝诏令公卿百官公侯皈依佛教时,《宋书》诸志尚未杀青,《南齐书》还未开始撰写,故当时的现实完全有可能引起沈、萧二人的注意,反思佛、道二教在宋、齐两朝的历史存在和社会影响。而且从沈、萧二人的身世与思想看,亦完全有可能、有条件在各自的史著中容纳有关佛、道二教的历史内容。考诸史实,二人均与佛、道二教多瓜葛。其中,沈约不仅是以佞佛著称的齐竟陵王萧子良府中的“八友”之一,更是当时攻击范缜反佛言论的卫道健将,曾经撰写有《形神论》《神不灭论》《难范缜神灭论》等文章,宣扬佛教唯心论。又,以现存的文献看,萧子显与道教的关系不甚明朗,可是沈约的家族却确实是世奉天师道。然而,条件如此,却未能使二人敏锐地把握住有关佛、道二教的历史内容,自觉地在史著中予以客观反映。其中,《南齐书》对于佛、道二教的内容全无所表述,《宋书》也只是在《夷蛮传》中的《天竺迦毗黎国传》末,因谈到“凡此诸国,皆事佛道”,而不尴不尬地突兀叙起刘宋一朝的佛教概况来。其体裁即非有关佛教的专篇,取材论事的角度亦多有不当。至于有关佛教的经济、人口占有及教旨教义等重要内容,概未言及。
史学史上,魏收以后的史家同样没能对佛、道二教的历史内容做出恰如其分的客观表述。以传统的正史为例:唐代统治者自称为道教教祖李耳之后,内廷中往往丹炉青烟袅袅;佛教自隋也开始宗门教派分衍,使佛学成为隋唐时代学术的代表思潮。但无论是隋唐人撰写的前代史著,还是五代、北宋人撰写的唐代史著,都未能客观如实地对佛、道二教的存在予以恰当的表述。此后,“宋旧史有《老释》《符瑞》二志,又有《方技传》,多言禨祥”,但定本时却“省二志,存《方技传》”。(《宋史·方技传序》)后来,《元史》虽本旧《宋史》的旨意,专门设立了《释老传》(详见《元史·释老传序》),但由于体裁的局限和史识的疏陋,也基本上只是八思八、丘处机等僧道及其与时政相关的事迹,并未能从社会政治、经济及文化诸角度,全面地把握佛教和道教及其与当时社会之关系的内容。(www.xing528.com)
总之,与其他诸史比较,魏收在创制《魏书·释老志》时所表现的反映社会的自觉精神,以及对重大社会内容的敏锐把握,在中国古代史学史中是十分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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