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懋炳
陈寿撰《三国志》,素有曲笔之称。《晋书·陈寿传》云:“或云丁仪、丁廙有盛名于魏,寿谓其子曰:‘可觅千斛米见与,当为尊公作佳传。’丁不与之,竟不为立传。寿父为马谡参军,谡为诸葛亮所诛,寿父亦坐被髡。诸葛瞻(亮长子)又轻寿。寿为亮立传,谓亮将略非长,无应敌之才,言瞻惟工书,名过其实。议者以此少之。”
《晋书》成于唐初,是以南齐臧荣绪《晋书》为蓝本而兼采诸家之说。据金毓黻先生考证,两晋南朝人撰晋史者共二十三家,而晋人所撰有十一家。《晋书·陈寿传》所列二事,当为晋人所记,可惜诸书均已亡佚,无从查考此说究何所出。此说影响很大。深恶曲笔的唐代史学家刘知幾便据此痛斥陈寿,说是“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虽肆诸市朝、投畀豺虎可也”(《史通·曲笔》)。后世学者徒以耳食,信之不疑,辗转相传。虽曾有人据实申辩,影响反而不大。
关于陈寿索米一事,须先得解决一个问题,那就是丁仪、丁廙的政治建树和文学成就究竟如何,是否有立传的资格。
曹魏时代的文豪诗人,三曹而外,莫过于“建安七子”。孔融位高望重,而系汉臣,《三国志》中无传。其余六人唯有王粲立了传,陈琳、阮瑀、应瑒、徐幹、刘桢皆附于《王粲传》后。二丁也附于《王粲传》后。附传云:“自颍川邯郸淳、繁钦,陈留路粹,沛国丁仪、丁廙,弘农杨修,河内荀纬等亦有文采,而不在此七人之例。”此外,魏文帝的智囊、文友吴质,魏晋之际的名士阮籍、嵇康,也都附于此。若说陈寿因索米不得竟不为二丁立传,则文学造诣胜于或埒于二丁者甚多,岂尽与陈寿有私怨而被摈不能立传吗?
如果二丁在政治军事方面有重要建树,当然应立专传,而事殊不然。裴松之《三国志注》广引《魏略》《魏书》等书,对二丁事迹叙述较详,但说来说去,无非说明二丁和杨修同是曹植的“智囊团”成员,曹氏兄弟争夺王位继承权,杨修、二丁为曹植划策献计,效力甚多。于是,曹操先将杨修处死。曹丕继魏王位,又诛二丁。另据《刘廙传》载,丁仪曾与他共论礼刑,而语焉不详。二丁事迹不过如此,显然是不足以立传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陈思王植传》明载:“文帝即王位,诛丁仪、丁廙并其男口。”自惭孤陋寡闻,至今未见有关史笈载明丁仪有子当时得以幸免而后仕于晋朝,如据此记载,丁仪之子不存,陈寿米将谁求?索米之说,不攻自倒。
《晋书》多琐碎诡谬之说,赵翼曾经列举事实证明。其实,《晋书》的病源正来自于诸家晋史。因而,“或云”一词,已可见《晋书》作者也并未确信其事,而丁仪之子无名,更可见出于传闻。看来,陈寿索米,事属莫须有。
为什么这样莫须有的事会传闻如此之广?又为什么会有人制造这种不实之词呢?尽管诸家晋史都已亡佚,但还是可以从侧面看出一些消息。
西晋统一南北前后,中原门阀世族对益州、江左地方势力是歧视和排挤的。东吴“二俊”陆机、陆云虽见重于张华,而被别人骂为“貉子”,终于遭到冤杀,就是一个典型事例。陆氏门望崇高,尚且如此,何况陈寿?再从陈寿的遭遇来看,也可以清楚。陈寿为张华赏识,欲举以为中书郎,为荀勖所嫉,排挤出朝,陈寿借口母老,不去就职。再由杜预推荐,授御史治书,又以母丧去职。最后,“母遗言令葬洛阳,寿遵其志。又坐不以母归葬,竟被贬议”(《晋书·陈寿传》)。几年后,得了个有名无实旳太子中庶子,还未拜官便病死了。陈寿遭受排斥、攻讦,并不是他与别人私怨的问题,而是中原世族排斥异己的表现。那么,陈寿索米之类的不实之词,出于中原世族的攻讦,应当说是不成问题的。
后人对此信而不疑,也有其原因。自晋以来,因子孙显赫而得佳传者有之,因子孙赂遗而得佳传者也有之,直至唐修八史,其风犹存。这样,索米之说在人们看来,不消说是想当然之事,信而不疑。刘知幾正是这样,才不加辨别地痛斥陈寿。不见他把尧舜禹的“禅让”和王莽、魏、晋的“禅代”等同看待吗?
对于诸葛亮,陈寿是很推崇的。他曾整理《诸葛亮集》,奏呈于晋朝,在《上诸葛亮集表》中,陈寿对诸葛亮做了很高的评价:“……于是外连东吴,内平南越,立法施度,整理戎旅,工械技巧,物究其极,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至于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也。……”他还歌颂诸葛亮死后,深为百姓怀念:“……至今梁、益之民,咨述亮者,言犹在耳,虽《甘棠》之咏召公,郑人之歌子产,无以远譬也。孟轲有云:‘以逸道使民,虽劳不怨;以生道杀人,虽死不忿。’信矣!……”他又在《诸葛亮传》后评论说:“诸葛亮之为相国也,抚百姓,示仪轨,约官职,从权制,开诚心,布公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庶事精练,物理其本,循名责实,虚伪不齿;终于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刑政虽峻而无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可谓识治之良才,管、萧之亚匹矣!……”这些评论对诸葛亮是何等钦敬、何等歌颂?特别是强调其开诚布公,信赏必罚,值得我们从中理解陈寿的用心。正史之中,往往于本人纪传中盛美其美,乃至全无瑕疵,而在别传却揭出真相,暴露其短。《三国志》也不乏其例。然而,陈寿对诸葛亮则不然,既在本传后推崇颂扬,又在别人传中加以印证,使两者相得益彰。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陈寿在《李严传》和《廖立传》所用的笔法。李严以罪废为民,徙梓潼郡,对诸葛亮毫无怨艾。陈寿特书他“闻亮卒,发病死”;并且指明,这是因为他“常冀亮当自补复,策后人不能,故以激愤也”。廖立自恃甚高,以为当任诸葛亮之副,以罪废徙汶山郡,不但不怨恨诸葛亮,而且相信诸葛亮秉公用人,他会有起用的机会。陈寿又特书:“闻诸葛亮卒,垂泣叹曰:‘吾终为左衽矣!’”并且把姜维不能起用廖立来做陪衬。
从以上所引陈寿的评论和叙述来看,可见陈寿对诸葛亮髡其父一事并无怨怼之意,他写李严、廖立,也正写出了他自己的心迹。赵翼《廿二史劄记》卷六《陈寿论诸葛亮》中,认为把陈寿说成对诸葛亮挟私寓贬的人是“真不知轻重者”,可称确当之论。陈寿评诸葛亮“将略非长,无应敌之才”,是被斥为挟私寓贬的主要依据。对于这个问题,必须仔细考察,认真分析,以辨明是非。下面先把陈寿的两段评论节录出来:(www.xing528.com)
然亮才,于治戎为长,奇谋为短,理民之干,优于将略。而所与对敌,或值人杰,加众寡不侔,攻守异体,故虽连年动众,未能有克。亮之器能政理,抑亦管、萧之亚匹也,而时之名将无城父、韩信,故使功业陵迟,大义不及邪?盖天命有归,不可以智力争也!
然连年动众,未能成功,盖应变将略,非其所长欤!
从这两段话来看,非但不能说陈寿挟私寓贬,恰恰足以证明他实事求是,立论公允。
首先,人无全知全能,有其长必有其短。封建史书(尤其是官修正史)每有溢美虚夸之词,尤其是对一些“明君令主”(绝大多数是开国之主)加以神化,一切功德、一切智慧,一概归之,把他们描画成至善至美、全知全能的神圣主宰。这不但是封建文化专制主义的产物,而且是典型的唯心论和形而上学。这种记载是应当摒弃的封建糟粕。陈寿评诸葛亮,兼言其短长,在这方面恰恰是符合唯物论和辩证法的。这正是我国史学遗产的可贵之处。
陈寿论诸葛亮短长,意思深长。他强调理民治戎之长,又指出奇谋将略之短,很有分寸,而又能分别轻重。不言而喻,治国理民为本,武备以治戎为先,这是根本大计。陈寿于此,乃是盛赞诸葛亮得其根本,虽然北伐无功,而势弱力寡的蜀汉却能屹立一方而不亡。《三国志·魏延传》载:魏延“辄欲请兵万人,与亮异道会于潼关,如韩信故事,亮制而不许”。这并不是认为诸葛亮奇谋不及魏延,而是肯定诸葛亮胸有全局,不求侥幸,这种稳扎稳打的谨慎态度,正是他人所不能及的。
陈寿论诸葛亮北伐无功,不是主要归咎于其军事才能不足,而是着眼于当时形势和魏蜀双方力量的对比,也就是说,基本原因是“众寡不侔,攻守异体”。至于“所与对敌,或值人杰”,不过是虚晃一枪的姿态而已。“盖天命有归,不可以智力争也”,这句话透露了陈寿对诸葛亮的极大惋惜,也透露了他对诸葛亮聪明才智的无比崇敬。
陈寿论诸葛亮“奇谋为短”,“应变将略,非其所长”,看来不是把他与同时代的人物相比,而是就他本身的才能做比较。从《三国志·诸葛亮传》和有关人物的传记来考察,陈寿笔下没有记载一件诸葛亮无谋致败的事。即以街亭之役论,《诸葛亮传》明载:“(马)谡违亮节度,举动失宜,大为(张)郃所破。”显然,这不是诸葛亮无谋,而是马谡不听部署。此外,接连记载诸葛亮斩王双,走郭淮,杀张郃,而每次退军主要都是因为军粮不继。人们只看到陈寿评诸葛亮的两段话,却不去仔细考察《三国志》中有关诸葛亮用兵作战的全部记载,便断定陈寿贬低诸葛亮的军事才能,当然也就不能了解陈寿的深意了。即使对于晋朝的开创之主司马懿,陈寿也并不认为他的军事才能优于诸葛亮。尽管陈寿以“亡国大夫”的身份仕于晋朝,不得不称颂司马懿为“人杰”,然而他却没有昧心曲笔,贬低诸葛亮。《诸葛亮传》载,诸葛亮病逝,蜀军退回,“宣王案行其营垒处所,曰:‘天下奇才也!’”这一笔用心良苦,其意至深:用司马懿赞叹诸葛亮的话来表明他的将略智谋出司马懿之上,既无人敢于非议,又保持了直笔。妙哉!苦哉!
赵翼说:“寿于司马氏最多回护,故亮遗懿巾帼,及‘死诸葛走生仲达’等事,传中皆不敢书。”(《廿二史劄记》卷六《陈寿论诸葛亮》)此说似是而非。毋庸讳言,陈寿《三国志》于魏晋多所回护,确是事实,但此处却不尽然。陈寿叙诸葛亮,考订事实,颇为慎重。因而,关于诸葛亮的一些传说,如“七擒七纵”“空城计”之类,概弃而不取。“七擒七纵”与魏无干,没有什么敢不敢写的问题。“空城计”也与司马懿无关,记之不足以称诸葛亮之才。即以赵翼所云二事言,“巾帼计”既不足信,而记载下来,非但不足以说明诸葛亮高明,反而表现他于焦躁之中,百计求战,不及司马懿忍小忿而全大计;至于“死诸葛走生仲达”,与“空城计”一样,不过是传闻奇谈,不足征信。可见,在这方面与其说陈寿为司马氏讳,倒不如说他慎重考订史实,不取诡奇之说,这恰恰是应当肯定的。
关于陈寿以见轻于诸葛瞻而挟私贬毁之说,也是不符事实的。据《诸葛亮传附子瞻传》记载,诸葛瞻年十七,尚主、拜官,尔后一帆风顺地擢为侍中、尚书仆射,加军师将军。他既无军功,又无治民之绩,却有很高的声望:“瞻工书画,强识念,蜀人追思亮,咸爱其才敏。每朝廷有一善政佳事,虽非瞻所建倡,百姓皆传相告曰:‘葛侯之所为也。’是以美声溢誉,有过其实。”陈寿的记载是符合情理的,而且,诸葛亮对诸葛瞻曾经估计说:“嫌其早成,恐不为重器耳。”正与陈寿的记载若合符契。应该看到,陈寿于诸葛瞻为国捐躯的精神是敬佩的,因而他特载,魏将邓艾招降诸葛瞻,许以琅琊王位,瞻拒而不受,父子死于战阵。晋人干宝评诸葛瞻说:“瞻虽智不足以扶危,勇不足以拒敌,而能外不负国,内不改父之志,忠孝存焉。”(《三国志·诸葛亮传》裴松之注引)这段话和陈寿的记载相对照,如出一辙。可见陈寿有实事求是之心,无挟私诋毁之意。
辨明陈寿曲笔二事,并不是要全盘肯定《三国志》。《三国志》于魏晋多所回护,前人言之甚详,不必再谈。《三国志》宣扬门阀世族的“风化”,为当时所称誉,后人莫能察其本质。只有马克思主义的史学家才能揭示其阶级本质,予以批判。本文不拟全面评论《三国志》,也不须论此了。
考察陈寿曲笔二事,可知:索米之事属莫须有,陈寿于《三国志》中附二丁于《王粲传》后,与吴质、杨修相垺,是公允的。至于陈寿之评诸葛亮,非但不见其曲诬,恰恰见其可贵。考证史实,务求实录;不掩善,不讳短;这都是继承了我国史学的优良传统。而最可贵的还是他不记私怨,在“亡国大夫”的处境中,费尽心思,秉笔直书,立公允之论。在这方面,也可以说他正是效法诸葛亮“开诚心,布公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的精神,而运用于撰史之中。这正是我国史学家优良品质和优秀传统的一种表现。可以说,陈寿不但不是“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而是史德有足称者。时至今日,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借鉴与发扬的。
(198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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