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未来20年,在已有防洪工程和非工程体系的基础上,建设较为完善的现代化防洪减灾体系,与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在发生常遇和较大洪水时,防洪工程体系可以有效地运用,流域的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不受影响,保持正常的运作;发生规划标准洪水时,通过工程和非工程防洪措施的运用,防洪保护区内重要城市及交通等基础设施和村庄、农田可得到有效地保护。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有预定的方案和切实的措施,流域经济社会活动不致发生动荡及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
2.近期目标
近10年的目标为“全面恢复、重点提高”。全部完成大型水库和重要中型水库的除险加固;一级和二级堤防全部达到国家规范标准;重点蓄滞洪区能安全启用;主要河系中下游地区的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永定河中下游地区的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重点支流河道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海堤防潮标准达到30~50年一遇。北京、天津两直辖市的防洪标准达到或超过200年一遇;石家庄市的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中等城市的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通过强迫行洪可抗御20世纪海河流域曾发生的最大洪水。基本建成现代化防汛指挥系统和社会化救灾体系,形成全社会协同互动的洪水管理、防洪减灾机制。
(二)总体布局
海河流域防洪区总面积为135800km2,其中平原118000km2、山区17800km2。防洪保护区总面积123600km2,其中蓄滞洪区总面积9656km2、平原河道行洪区总面积2505km2。平原防洪保护区是主要防护对象,面积105800km2,区内现有人口7272万人,耕地8850万亩,GDP7270亿元。
防洪体系总体布局是:继续完善“分流入海、分区防守”的流域防洪格局。在此框架下,以河系为单元,建设以河道堤防为基础、大型水库为骨干、蓄滞洪区为依托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具体包括40多座大型水库、12条中游骨干河道、8条主要尾闾河道和28处蓄滞洪区及重要堤防等骨干工程设施。同时还要加强城市防洪和海堤建设,注重洪水资源利用。
加强工程体系建设,重点包括防洪区管理、工程管理与维护、防汛指挥系统和法律法规体系等。(www.xing528.com)
(三)主要内容
(1)流域防洪形势分析。包括流域概况、水文特征、洪涝灾害、防洪形势等。
(2)指导思想和目标。包括指导思想、基本方针、防洪减灾目标等。
(3)总体规划。包括防洪区划、防洪体系、防洪标准、标准洪水安排、超标准洪水对策等。
(4)防洪工程规划。包括水库工程、河道治理、主要排涝河道治理、水系沟通、中小河流治理、河口治理、蓄滞洪区工程及安全建设、海堤建设、城市防洪、排涝、水土流失治理、山洪防治等。
(5)防洪非工程措施规划。包括防洪区管理、工程管理与维护、监测及预警、防汛指挥系统、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等。
(6)规划实施安排及效果评价。包括投资规模、近期安排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效果评价、措施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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