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卫河违章架设浮桥案成就水行政执法培训教材

卫河违章架设浮桥案成就水行政执法培训教材

时间:2023-07-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案情介绍当事人陈××,于2005年3月9日未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距河南省××县××卫河大桥西约2km处的卫河河道内违章修建浮桥。机关盖章××××年××月××日3.听证公告听证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本机关就陈××等在卫河架设浮桥、滩地内修建道路一案定于××××年××月××日××时××分,在××河务局机关听政室公开举行听证。

卫河违章架设浮桥案成就水行政执法培训教材

(一)案情介绍

当事人陈××,于2005年3月9日未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距河南省××县××卫河大桥西约2km处的卫河河道内(堤防桩号:左堤×××+×××、右堤×××+×××)违章修建浮桥。案件发生后,××河务局立即进行了立案查处。在查处过程中,当事人对××河务局的制止和处理决定置之不理,继续违法施工,并于2005年4月22日擅自对挖断的道路进行修复,强行通车收费。2005年4月8日,经集体讨论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拟对当事人进行水行政处罚。当事人陈××要求听政。2005年6月3日上午9点河南省××市××大道北段××号××河务局举行听政。听政会全面听取了各方陈述,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查证,提出听政报告和处理建议。

听政报告认为:当事人陈××于2005年3月9日未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距××××卫河大桥西约2km处的卫河河道内(堤防桩号:左堤×××+×××、右堤×××+×××)违章修建浮桥。××河务局进行立案查处过程中,当事人对××河务局的制止和处理决定置之不理,继续违法施工,并于2005年4月22日擅自对挖断的道路进行修复,强行通车收费。以上事实经听证会查实客观存在,并由调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照片及现场录像资料作证。提出听证建议:根据事实,陈××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规定。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给予水行政处罚。

××××年××月××日,××河务局下达水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执法文书

1.听证告知书

听证告知书

(××)听告字〔2005〕第1号

陈××:

经查,你未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距××××卫河大桥西约2km处的卫河河道内(堤防桩号:左堤×××+×××、右堤×××+×××)违章修建浮桥,在滩地内修建道路,影响河道行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      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六条    之规定,拟对你给予拆除违法浮桥、恢复河道工程原貌,并处4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此,你有权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签署意见,提出听证要求;或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提出听证要求,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机关盖章

××××年××月××日

联系地址:××县××镇北街

联系部门:××河务局  联系电话:

2.听证通知书

听证通知书

(××)听通字〔2005〕第1号

陈××:

应你的要求,本机关定于××××年××月××日××时在××河务局机关听政室(地点:河南省××市××大道北段××号××河务局办公楼三楼)就你擅自在卫河架设浮桥、滩地内修建道路一案公开举行听证。

主持人姓名: ×××  职务:×××

记录人姓名: ×××  职务:×××

你应准时参加,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注:当事人参加听证时,应提交其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提交当事人书面委托书

机关盖章

××××年××月××日

3.听证公告

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本机关就陈××等在卫河架设浮桥、滩地内修建道路一案定于××××年××月××日××时××分,在××河务局机关听政室(地点:河南省××市××大道北段××号××河务局办公楼三楼)公开举行听证。

特此公告!(www.xing528.com)

机关盖章

××××年××月××日

4.听证报告

听证报告

第1页 共1页

案 由:陈××违章架设浮桥案

案件调查人:××× ×××

当 事 人:陈×× 性别:男

委托代理人:××× 性别:男 单位:××律师事务所

主 持 人:××× ××× 记录人:×××

听证时间:2005年6月3日上午9点

地 点:河南省××市××大道北段××号××河务局

听证查证事实及证据:

当事人陈××,于2005年3月9日未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距××××卫河大桥西约2km处的卫河河道内(堤防桩号:左堤×××+×××、右堤×××+×××)违章修建浮桥,案件发生后,××河务局立即进行了立案查处。在查处过程中,当事人对××河务局的制止和处理决定置之不理,继续违法施工,并于2005年4月22日擅自对挖断的道路进行修复,强行通车收费。

以上事实经听证会查实客观存在,并由调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照片及现场录像资料作证。

根据事实,陈××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规定。建议依据水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水行政处罚。

听证主持人:×××

××××年××月××日

5.水行政处罚决定书

水行政处罚决定书

(××)罚决字〔2005〕第01号

当事人:陈××

住 址:××县××卫河桥南(河南省××县××乡××村)

你未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距××卫河大桥西约2km处的卫河河道内(堤防桩号:左堤×××+×××、右堤×××+×××)违章修建浮桥,在滩地内修建道路,影响河道行洪。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现责令你立即拆除违法浮桥、恢复河道工程原貌,并处2万元的罚款。上述处罚于2005年6月30日履行完毕,罚款交到××信用社××××—×××(财政罚没专户)。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从到期之日后的第一天起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地址:××市××区××路××号;邮编××××××)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机关盖章

××××年××月××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