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宪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法律地位最高,法律效力最高,是制定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依据,有“母法”之称,是我国最主要的法的渊源。
2.法律
法律作为法的渊源是特指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构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地位仅次于宪法,是法的渊源之一。在我国,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基本的和全面的关系的法律,如刑法、民法、诉讼法以及行政处罚法等。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调整基本法律以外的某一关系的法律,如统计法、著作权法、律师法等。此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发布的规范性决议、决定,也是法的渊源之一,与法律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它是我国一个重要的法的渊源,其地位和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国务院发布的具有规范性的决定和命令,也属于法的渊源。
4.地方性法规
根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并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5.行政规章(www.xing528.com)
行政规章分为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员会以及国务院授权的直属机构在自己的权限内发布的规章属于我国法的渊源范畴,其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会所在地的市、较大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其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同时,下级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也不得与上级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相违背,而且它们也是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6.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根据《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根据当地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应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生效。它们也是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7.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基本法和由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依据基本法所制定的法律,以及与基本法不相抵触的原有法律,也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也是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8.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中央军委是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机关,由它所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1988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也是我国法的渊源。
9.国际条约
这里所说的国际条约是指我国同外国缔结或我国加入并生效的国际规范性法律文件,它虽不属于国内法的范畴,但经我国参加或承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对我国机关、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约束力,因此也是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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