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文革”时期,有的人被无数次批斗,人格受辱,如果受不了自杀,反被说是畏罪自杀,自绝于党和人民,死有余辜。但若苟延残喘地活着,也不行!因为你已不是正常意义上的“人”,只是一个“反面教员”,将随时随地遭到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即便是曾经历过枪林弹雨、身经百战、九死一生的老革命,也难以承受,如张琴秋、闫红彦等自杀即是也。这种巨大的政治压力和摧残非常人所能感受,否则,就无法理解他们为什么要轻生?
邓拓是“文革”初期自杀的,在他自杀前后,有不少知识分子、文化名人相继自杀。如著名作家老舍,大翻译家傅雷,历史学家翦伯赞,表演艺术家言慧珠、上官云珠,等等。士可杀不可辱!为了维护自身的尊严,许多闻名海内外的教授、作家因为不堪凌辱而自尽了。他们并非不懂得生命之可贵,而是在残酷迫害下导致的自杀,是极度的社会政治环境让人们绝望,他们只好以死明志,以死来维护尊严,其代价可谓大矣!然而在彼时,自杀竟然是“罪上加罪”的,是“逃避罪责”“抗拒改造”“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因此更加不可饶恕,死了也要“继续清算”。真是生不得,死也不行。随着“四人帮”被抓,“文革”结束,这种众多的知名人士自杀现象也就消失了,足见社会环境与人之生存息息相关。当然,这一特殊时期也有更多忍受煎熬、劫后余生的人。
“人斗人”(也可说是精神上的人相食)的恶劣社会环境,造成夫妻反目,父子检举,兄弟阋墙,朋友背叛,亲戚揭发,同事之间互相监视、揭发、打小报告,人人自危如惊弓之鸟,伦理亲情全无,乃至学生打死老师等等人间悲剧就是必然的现象和结果。它最能使蒙难者陷入人生绝境,足见人性之恶,内斗之残酷。环境好,社会和谐,人就乐于生活。反之,环境恶劣,人生陷于绝望,便会出现自杀。这和自然界有的物种因生存条件丧失,自然灭绝的道理类似。(www.xing528.com)
人再坚强也有一个度,超过这个度,人就无法生存。因而,作为社会,作为周围的人,预防和减少自杀,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尽量消除社会的不公和污浊,消除人生的恐怖和无奈无助,让人不失去继续活下去的希望——以笔者之见,这才是最根本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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