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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金能否用于夫妻财产分割?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1年,王某因在煤矿受伤,被鉴定为七级伤残,获得工伤赔偿金22万元,这笔赔偿金由王某妻子元某代为保管,部分用于了家庭生活开支。2012年8月,王某与元某因感情不和,元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并提出将22万元工伤赔偿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综上所述,工伤赔偿金是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第18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

工伤赔偿金能否用于夫妻财产分割?

2010年某村王某与元某结婚,结婚后王某在煤矿工作,月工资4500元。2011年,王某因在煤矿受伤,被鉴定为七级伤残,获得工伤赔偿金22万元,这笔赔偿金由王某妻子元某代为保管,部分用于了家庭生活开支。2012年8月,王某与元某因感情不和,元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并提出将22万元工伤赔偿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王某则认为工伤赔偿金是其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那么工伤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因此,王某因工伤获得的22万元工伤赔偿金是因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应归伤残者王某本人所有,必须“专款专赔”,他人不得截留、分享,王某妻子要求将22万元残疾赔偿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的要求与法律相悖,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金是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17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做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www.xing528.com)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18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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