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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法概述 - 税法学原理(第3版)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税务行政复议法的概念税务行政复议法是国家为了解决纳税人及相关主体因不服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争议,制定的关于税务行政复议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②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⑤对被申请人违反《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向相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赔偿事项。

税务行政复议法概述 - 税法学原理(第3版)

(一)税务行政复议法的概念

税务行政复议法是国家为了解决纳税人及相关主体因不服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争议,制定的关于税务行政复议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的税务行政复议法主要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行政复议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于2010年2月10日公布、2015年12月28日和2018年6月5日两次修正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与观念

1.税务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的原则。

2.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坚持有错必纠,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三)申请人与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的权利(力)与义务(www.xing528.com)

1.申请人的权利与义务。

(1)申请人的权利。申请人有下列权利:①申请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②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申请人的义务。申请人有下列义务:①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申请人不得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②申请人申请时需按规定填写申请材料。

2.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的权力与义务。

(1)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的权力。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的权力包括:①受理行政复议申请。②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③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起草行政复议决定。④处理或者转送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⑤对被申请人违反《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向相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⑥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或者部门提出改进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报告。⑦指导和监督下级税务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⑧办理或者组织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应诉事项。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赔偿事项。⑩办理行政复议、诉讼、赔偿等案件的统计、报告、归档工作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其他与行政复议工作有关的事项。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研究重大、疑难案件,提出处理建议。

(2)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的义务。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的义务包括:①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③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为申请人和第三人查阅案卷资料、接受询问、调解、听证等提供专门场所和其他必要条件。④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大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基础投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配备调查取证所需的照相、录音、录像和办案所需的电脑、扫描、投影、传真、复印等设备,保障办案交通工具和相应经费。⑤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相适应的品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税务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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