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款退还
税款的征收和缴纳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在征纳的过程中,由于对税法理解有误、计算错误等原因,会导致多征或多纳情况,为了保护纳税人的利益,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了税款退还法律规范,具体为:
1.纳税人超过应纳税款多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2.纳税人自结清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3.对于已经入库的多征多纳税款,退还程序必须依照国库管理规定,一般是由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退税申请书,申述差错的原因和多缴税款的数额,同时提出原纳税凭证的号码、税款金额、缴库日期,报经上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向代理金库的银行办转账手续,将退税转入纳税人开户银行存款账户内。
(二)税款追征(https://www.xing528.com)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缴纳税款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出现应缴未缴或少缴税款的情况,为了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了税款的追征法律规范,具体为:
1.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自应纳税款或结算之日起3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2.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即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扣或少扣、未收或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3.对于欠税[10]、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期限的限制,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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