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治不修,民情无以上闻,美政无以下达,大小官吏上下其手,竞相以侵渔百姓为能事,国家不可能安定发达,因此治国重在治吏。顺治亲政伊始,就于八年闰二月甲寅谕曰:
国家纪纲,首重廉吏。迩来有司贪污成习,百姓失所,殊违朕心。总督巡抚,任大责重,全在举劾得当,使有司知所劝惩。今所举多冒滥,所劾多微员,大贪大恶乃徇纵之,何补吏治? 吏部其详察以闻。
同月丙辰再次强调:
督抚甄别有司才德并优兼通文义者擢之,不识文义任役作奸者黜之,吏部授官校试文义不通者除名。[8]
六月庚午又谕曰:
朕以有司贪虐,命督抚察劾。乃阅四、五月之久而未奏闻。毋乃受赇徇私,为有司所制,或势要挟持,不敢弹劾欤? 此盗贼所由滋,而黎民无起色也。其即奉行前诏,直陈无隐。[9]
顺治十二年十一月丁亥谕曰:
国家设督抚巡按,振纲立纪,剔弊发奸,将令互为监察。近来积习,乃彼此容隐。凡所纠劾止末员,岂称设官之意。嗣有瞻顾徇私者,并坐其罪。[10]
顺治屡屡责令地方高级行政长官依法监督属吏,举善惩恶,并常抓不懈,甚至明令要将执行不力者绳之以法,其孜孜求治,希望能澄清吏治的良好愿望由此可见一斑。
康熙深知整饬吏治的重要性,他认为:“从来民生不遂,由于吏治不清。长吏贤,则百姓自安矣。”[11]康熙二十三年以后的三十多年里,大批不称职的官吏被处理,“有一千五百多人因‘才力不及’和‘浮躁’被降职调用,还有一千五百多人因‘不谨’和‘罢软无为’而被革职。此外因廉洁能干受到表彰的有七百多人,因贪酷被惩处的有五百多人,因老病而休致的达两千六百多人。”[12]这对于保障官吏考核制度的有效运行,提高行政效率,警示官员守法尽职起到了积极作用。《清史稿》称:“康熙间吏治清明,廉吏接踵起,圣祖所以保全诸臣,其效大矣。”[13]以民族革命观研究清史而著称的萧一山也称赞康熙整治吏治之效。他说清初贪污之风很盛,由于康熙坚决惩办了一些政府要人,如大学士索额图、大学士明珠、满大臣噶礼、湖广总督蔡毓荣、侍郎宜昌阿、福建巡抚金俊、湖北巡抚张汧、顺天乡试主考李蟠等,因而“吏治自然要好得多了”。[14]
雍正抱“澄清吏治,乂安民生,……务期振数百年之颓风,以端治化之本”[15]之志,剔除前朝积弊,刷新吏治,成效卓著。章学诚说:(www.xing528.com)
宪皇帝澄清吏治,裁革陋规,整饬官方,惩治贪墨,实为千载一时。彼时居官,大法小廉,殆成风俗;贪冒之徒,莫不望风革面,时势然也。今观传志碑状之文,叙雍正年府州县官,盛称杜绝馈遗,搜除积弊,清苦自守,革除例外供支,其文洵不愧于循吏传矣。不知彼时逼于功令,不得不然,千万人之所同,不足以为盛节。岂可见阉寺而颂其不好色哉?[16]
章学诚一生不得志,为衣食所迫,东奔西走,对现实吏治的感受当然比较真切,且这段话是他用来批驳时人不懂得知世观人的例证,作为乾嘉时期著名的史学家,他给予雍正时期吏治这样高的评价,肯定不会是无稽之谈。
乾隆也很重视吏治。继位之初,他就命令各省督抚考察所属官吏,并将考察结果上奏。乾隆三年六月甲申谕曰:
从来为政之道,安民必先察吏。是以督抚膺封疆之重寄者,舍察吏无以为安民之本。则自莅任之始,便当细察广询,详加甄别,循名核实,听言观行,务求分猷布化之才,以副朕博采旁求之意。……夫用人之柄,操之于朕,而察吏之责,则不得不委之督抚。[17]
乾隆申述前旨,告诫督抚要留心察吏,不可存苟且塞责之念,敷衍了事。为了加大对贪污的惩治力度,乾隆二十三年九月戊戌停侵亏限内完赃减等例。他驳斥“不予减等则孰肯完赃”说是“视帑项为重而弼教为轻也”的错误观点,认为:“使人果知犯法在所不赦,孰肯以身试法? 其所全者,当更多耳。”规定:“嗣后除因公挪移及仓谷霉浥情有可原等案仍照旧例外,所有实系侵亏入已者,限内完赃减等之例,着永行停止。”[18]由此可见乾隆这一时期对维护官场清廉风气的重视和肃清吏治的决心。
不过,乾隆后期,风气逐渐衰败。张尔田为《随园诗话》题跋曰:“有清三百年廉隅风纪,至乾隆中叶极盛而弛。高宗暮年,大狱屡兴,果于杀戮,而贪婪结纳之风终不可止。此书所载,一语一言,偶尔涉笔,而上自天潢,下至士夫,庸琐无耻,宛然如绘,虽负盛名者不免,可以观乾隆一朝风会。”[19]他认为清代吏治自乾隆中叶以后开始变坏,逐渐蔓延成风。生活于乾嘉时期的清宗室昭梿认为这种变化源于乾隆用人不当。他说:“时和相专擅于内,福文襄豪纵于外,天下督抚,习为奢侈,因之库藏空虚,民业凋敝。”[20]乾隆帝信用的权臣和珅、福康安,不仅他们自己贪黩无厌,并与督抚等结为一气,徇私枉法,吏风大坏。
洪亮吉生于乾隆十一年(1746年),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中进士,殿试得榜眼,授翰林院编修。曾因上书言事激怒嘉庆帝,被遣戍伊犁,不久遇赦放还。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生动地记述了清代吏治的这一重大转变。他说:
往吾未成童,传大父及父时,见里中有为守令者,亲友慰勉之,必代为之虑曰: 此缺繁,此缺简,此缺号不易治。及弱冠之后,未入仕之前,二三十年之中,风俗趋向顿改。见里中有为守令者,亲友慰勉之,必先为之虑曰: 此缺出息若干,此缺应酬若干,此缺一岁之可入己者若干。而所谓民生吏治,不复挂之齿颊已。于是为守令者,其心思知虑,亲戚朋友,妻子兄弟,奴仆媪保,于得缺之时,又各揣乎肥瘠。及相率抵任矣,守令之心思不在民也,必先问一岁之陋规若何? 属员之馈遗若何? 钱粮之赢余若何? 不幸而守令屡易,而部内之属员,辖下之富商大贾,以迄小民,亦大困矣。[21]
可见,腐败之风往往发端于微末之际,如果不能将其消灭于初萌之时,短时期内就会形成燎原之势,一旦人们溺陷于此难以自拔,再想更新可就难了。难怪薛福成感叹:“高宗英明,执法未尝不严。当时督抚如国泰、王亶望、陈辉祖之伦,赃款累累,屡兴大狱。侵亏公帑,钞没赀产,动至数十百万之多,为他代所罕睹。”[22]乾隆好大喜功,晚年信用和珅不疑。元凶大憝不能剪除,虽屡兴大狱,也算不上是“执法未尝不严”,当然更不可能指望藉此来振兴吏治了。
人心趋利避害,权力导致腐败,因而权力需要监督。在专制之国,朕即国家,皇帝勤于政事,用人得当,各项制度正常运转,吏治才能相对清廉。若皇帝耽于享乐,荒于政事,佞臣得以乘虚而入,上行下效,制度尽管依旧,也只是个形式而已,无法充分发挥功用。即使是清代盛时,吏治实际上也是相对清廉,康熙帝曾说:“所谓廉吏者,并非一文不取之谓。若纤毫无所资给,则居官日用及家人胥役何以为生,如州县官止取一分火耗,此外不取便称好官。”[23]容忍官吏加派、私征,公然宣称只要官吏能取之有节,即为好官。不过,若能做到相对清廉,对于专制之下的万民而言,已是难得之福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