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分析清代思想文化变迁的基础上,揭示了前期桐城派法律思想的内容、特点与意义,主要创新在于:
第一,本书填补了桐城派研究的空白。桐城派以古文著称,因而现有的研究主要是从文学角度展开。本书在分析前期桐城派的天道观及人性论的基础上,归纳了他们的法律思想,目前尚没有他人对这些问题进行过探讨。因此,本书拓展了桐城派研究的领域,促进了该项研究的发展,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地认识桐城派。
第二,本书加强了清代中期法律思想的研究。明末清初及清末的法律思想历来是研究的重点,而清代中期法律思想的研究相对较弱。作为清代最有影响的文学流派的成员,前期桐城派的经历很有特色,其生活的时间又正好衔接了这两个时期,通过对他们的法律思想的解读,我们既可窥这一时期法律思想之一斑,又能从一个侧面了解清代法律思想的变迁。
第三,本书尝试对理学的法律思想体系进行建构。理学在法律思想上的贡献不仅在于众所周知的为儒家伦理纲常赋予了“理”的权威,更重要的是通过对《四书》的强调,将礼、法与教育体制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了非常严密的礼教体系。正是认定了程、朱在这方面极得先王之治的根本,因而前期桐城派不仅在清初选择了程朱理学,而且在汉学兴盛之时仍然信守程朱理学不动摇。
[1]学者一般认为桐城派的发展可分为三大阶段: 第一阶段是桐城派逐渐形成至确立的时期,主要人物有方、刘、姚及姚门四弟子;第二阶段以曾氏所谓“桐城中兴”为始,主要人物为曾国藩和曾门四弟子;第三阶段为桐城派余波,大致从戊戌变法前夕至辛亥革命前后,主要人物是严复、林纾等人。参见徐鹏绪:“近代‘桐城派’研究述评”,载《山东社会科学》1991年第6期。
[2]吴孟复:《桐城文派述论》附录“《桐城文学渊源、撰述考》序”,安徽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229页。
[3](清)方苞著,刘季高校点:《方苞集》卷四《储礼执文稿序》,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95页。下引此书同此版。
[4](清)方苞著,刘季高校点:《方苞集》卷四《熊偕吕遗文序》,第97页。(www.xing528.com)
[5](清)刘大櫆著,吴孟复标点:《刘大櫆集》卷二《程易田诗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58页。下引此书同此版。
[6](清)姚鼐著,刘季高标校:《惜抱轩诗文集》,《惜抱轩文集》卷六《博山知县武君墓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332页。下引此书同此版。
[7]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二百九十《方苞传》,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10270页。
[8]王献永:《桐城文派》,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69页。
[9]参见俞荣根、龙大轩、吕志兴编著:《中国传统法学述论——基于国学的视角》,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该书第2 章分为“礼法学的历程”、“古代礼法学研究”、“现代在中国法律史框架下的礼法学研究”、“港台和国外礼法学研究”等4节,对有关“礼法”思想的研究成果作了比较详尽的分析总结。
[10](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大学章句》,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页。下引此书同此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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