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第七十四章)
老百姓如果不怕死,怎么还能用死恐吓他们呢?老百姓为什么不怕死?因为君主的所作所为让他们生不如死。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活着没有尊严,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如此,与其活着,倒不如死了。老百姓真要是被逼到这个分儿上,那就只能等着陈胜的至理名言,“今亡亦死,举大义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如果能让老百姓怕死,这事就好办了。怎么让老百姓怕死?丰衣足食,幸福安康,家庭和睦,人人平等,人人自由,过这种日子的老百姓会舍得去死吗?如果大家都过上了小康生活,可还有人投机取巧、罔顾法律,我就把他抓起来杀了,试问谁还敢犯法作乱?
杀人,必是不得已而为之,要慎之又慎。能不杀就不杀,宁肯放过,绝不能错杀,就更不要说滥杀了。所以,只有“司杀者”才有权力杀人。谁是“司杀者”?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个官衔,而是一种制度,是法。而法源自德,德源自道。所以,杀人必须符合于德,德符合于道。
如果不是按照制度杀人,而是凭一己好恶杀人,那就成了代替能工巧匠去砍削木头,很少有不伤到手的。前面讲了民不畏威,讲了勇于不敢则活,这一章讲的就是对于刑罚要谨慎,要“勇于不敢”。该杀的杀,这叫“勇”,不滥杀则是“不敢”。
君主离我们太远,创业离我们很近,老板们要如何治理公司?“使民畏死”,在公司来说是让员工害怕失去工作。如果员工个个都不想干了,我们还怎么指挥人家干活呢?怎么让员工害怕失去工作?物质上是薪酬待遇,精神上是企业文化,二者缺一不可。(www.xing528.com)
有人以为只要钱给足,员工就会死心塌地地卖命。可什么是“给足”呢?我给一万,就有人给一万五,我给一万五,还有人给两万。在市场上与我竞标的是成千上万家公司,我能保证始终给出最高的薪酬待遇?就算做到了,成本也会虚高。价格围绕价值波动,给到最高就意味着价格已经偏离了价值,并且偏离到了极限,那样的话离倒闭也就不远了吧?所以,最好的做法还是按照公允价值来确定薪酬福利。
那么如何抵消价格波动带来的人员流失?这就要靠企业文化了。一个简单、理性、共赢、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会大大降低员工间的沟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效率的提升不仅使得公司受益,同时也使得员工快速成长。一个整天钩心斗角的人,就算工作了十年、二十年,他也只是累积了钩心斗角的经验。他可能擅长搬弄是非,擅长甩锅,擅长玩手段、搞政治,唯独不擅长解决问题。这也不能怪他,因为他从来没有训练过解决问题嘛!而一个每天都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人,有个一年半载就可以超过那个“政治高手”。而大多数公司需要的是解决问题,而不是搬弄是非。
如果企业文化可以使员工得到快速成长,那就变成了跳槽的机会成本。说白了,就是现在跳槽每个月可以多赚三千块,但是从此以后没有办法再涨了,一辈子都是这个价。可如果在这里锻炼三年,三年之后每个月可以多拿一万。是你的话如何选择?显然是选择后者,对不对?后者的总收益明显更多,这叫磨刀不误砍柴工。况且,磨刀的时光也是美好的,每天看着自己成长,那种喜悦不是用钱可以衡量的吧?
具备了以上的基础,员工们自然珍惜眼前的工作,害怕失去工作。这时候,我们根据规章制度,把那些偷奸耍滑、投机取巧的害群之马抓出来,开除他们。请问,谁还敢再犯?其实已经不是敢不敢犯的问题了,而是人人都为开除了那害群之马而拍手称快,解决了这些搅屎棍,公司文化更纯粹,效率更高,员工工作得更开心,收获也更大。
是谁开除了那些搅屎棍呢?不是某一个人,也不是某一个部门,而是公司制度。公司制度源自公司文化,公司文化又是人心所向。心存目标,直奔目标,就是德。众人一心,便是公德。那个一致的目标,就是追求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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