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第三十六章)
鸟在飞的时候,要扇动翅膀。想合上翅膀,就要先张开翅膀。歙,会意字,即合羽,指鸟合上翅膀。
想要有收益,就要付出成本。所有以上这些,就叫作“微明”,微妙且高明。现在,我们用得最多的就是“将欲夺之,必固与之”,说的时候通常咬牙切齿,基本就等同于说“欲使其灭亡,必使其疯狂”。所以,这段话一直被人理解成老子是在教人处心积虑地算计别人。
可是,人家老子并没说要对别人使用这些方法吧?是我们自己把其他人当作敌人,必欲除之而后快,所以才绞尽脑汁地想办法算计人家,只不过正好读到了老子这句话,就以为是在教自己迂回战术,对不对?如果我们没有害人之心,大可以把这句话当作是老子对自己的警示嘛!提醒自己做什么事要懂盛极而衰、亢龙有悔,这不就正能量了?
或者我们把它看作是自己追求“道”的方法。之前不是讲了互联网思维吗?他们的做法就是这样,通过免费甚至补贴来培养用户习惯,建立起一个平台。用户养成习惯之后,才开始提供有偿服务,把钱赚回来。这不就是将欲夺之,必固与之吗?
做生意,或者先交钱,或者先交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少之又少。作为卖家,我们不舍得货给人家试用,人家不知道货怎么样,怎么会买呢?作为买家,我们不想给钱,还想订制商品,人家也是有前期投入的,怎么会冒风险给我们做呢?既然我们的目标是做生意,就别在乎眼下这点小利益、小风险,抠唆就什么都做不成。
工作也是生意,我们把劳动力卖给公司,我们是卖家,公司是买家。我们的货好,买家自然愿意出高价买,前提是得有证明。拿5000块的工资,干10000块的活,做好了,我们的劳动力就值10000块。而且这个价钱不以公司或者我们个人的意志为转移,这家不愿意给,市场上有的是人愿意给,找机会跳槽走人就得了。
而有些人给他们5000块钱,他们觉得自己最多就干5000块钱的活,甚至怕干多了便宜了公司,还要想方设法地摸鱼,最后可能只能干 3000块的活。自己白白浪费生命不说,越偷懒就变得越懒,越懒就越负能量。抱怨公司不识货,不给自己涨工资,给涨到10000块,我不就可以干10000块的活了?结果恐怕不但没涨工资,反而被优化掉了。(www.xing528.com)
老子只是告诉我们一个客观规律,至于我们用它做好事还是做坏事,都是我们自己的事,跟老子无关。不过,后面这两句却是老子规劝君主的,柔弱会胜过刚强,鱼儿离不开水,国家的“利器”不可以拿来示人。这几句话的解释历来五花八门,不过,如果给一个有管理实践经验的人来看,意思却再清楚不过了,老子说的就是如何管理。
所谓“柔弱胜刚强”,说的还是上善若水的意象,利万物而不争便是柔弱,往低处流也是柔弱,正因为柔弱才能无孔不入、无所不包。正是因为有了柔弱的性质,才会吸引万物众生,心甘情愿地投奔到水的周围。石头倒是刚强,但是有人会围着石头生活吗?
鱼水之情,从古至今含义都没有变过,指的就是君与民的关系。君就是鱼,民就是水,水离了鱼无所谓,鱼离了水就是死鱼。所以,这就是管理者对待团队应有的态度,团队是水,而我们是鱼。
既然我们是鱼,那么应该如何对待水?答案是,“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说白了就是不能炫耀暴力去吓唬团队。最典型的反面教材,不就是严刑峻法、独裁统治的大秦吗?当然了,秦朝相比于周朝,还是有很大进步的,起码打通了平民向上晋升的通道,这是一次升维。如果始皇帝多活几年,把权力交接得顺畅一些,下一代再微调一下政策,也未必就不行。当然,我们也可以说,不能顺利交接就是权力本身的特征,这当然也对。
所以,以始皇帝的雄才大略都抵不住权力的反噬,作为普通管理者,我们是不是得好好掂量一下自己了?管理团队的时候,是不是就别想着搞得跟军队一样等级森严?那些没用的繁文缛节是不是能省就省了?出台各种惩罚制度,是不是需要慎之又慎?就算不得已开除几个人,如果不是本质问题,是不是就不要大肆宣扬,搞得人人自危了?这些暴力手段,就是老子所谓的“国之利器”。
对于国家也是一样,我们见过哪个正常国家成天宣讲刑法的?不是不应该普法,而是我们把刀拿出来吓人的这种方式不对。遵纪守法的人被吓得惶惶不可终日,生怕自己已经被盯上了;那些心思不正的人反而觉得找到了发财的机会,原来怎么发财都写在刑法里面了呀,那我就挨个犯一遍好了;更有些人,本来犯了点小错,罪不当诛,可是我们把刑法搬出来这么一吓唬,他们就觉得自己是不是没有活路了?反正都是死,还不如干票大的,于是不就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了吗?
所以,暴力手段是管理者的核武器,它的作用是威慑,当它发射的时候,基本上一切都没有太多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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