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的版权归属
网络文学市场想要健康有序的发展,作者的合法权益首先需要得到保障。过去由于作者的版权意识偏低且自身的版权保护能力较弱,常常会出现作品版权被全部买断,作者仅享有人身权中署名权一项,这相当于版权转让(卖绝版权)。版权资源的转让,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规定,在我国,版权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但并非所有国家都允许版权全部转让的。例如,突尼斯版权法(亦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所推荐的“样板法”)第17条规定,版权可以部分转让;如果全部转让,则一般视为无效(除非转让给作家协会或类似的代表作者利益的组织)。
对于网络文学作品而言,就需要作者在签订合同中就谨慎决定版权是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并且要明确全部转让后所带来的后果,即便版权在转让后产生了多大的经济效益都与作者无关了。就算是全部转让,在禁止精神权利转让的国家,有时候也会出现矛盾的情况,如一部网络文学作品的作者把版权转让给了平台,却又反对平台对作品进行稍加修改以便更好地投放市场,在这之中,作者是在合法地行使自己的精神权利,而平台此时将会感受到即便自己通过转让合同得到的经济权利也缺乏可靠性。所以在版权贸易的过程中,作者尽量不要将作品以全部转让的形式进行交易,减少在实践环节中造成不必要的版权纠纷和经济的损失。
(2)平台
网络文学平台汇聚着大量的网络文学作品和作者,这就需要平台对内容和作者负责。在内容审核上需要加大审核力度,推荐出更多优质的版权资源,通过内部竞争的方式培养一批优秀的网络文学作者,从人才上保障优质作品的产生。此外,平台应把读者和作者的利益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作者的权利得到保障,才会激发更多的创作潜能。读者是网络文学平台在线盈利的价值来源,倡导理性阅读,抵制恶意排行榜的恶意竞争有利于让真正有价值的作品被读者看到。平台需要具备行业素养,扩大网络文学的传播。加大对作者权益的保护,提高处理版权纠纷的效率,满足读者对优质作品的需求是网络文学平台的工作重心。只有形成健康和谐的环境,妥善处理好与作者、读者之间的关系,才有利于平台长期的发展。(www.xing528.com)
(3)作者
作者创造性地写出自己的作品,往往都需要投入巨大的时间和精力,一部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作者的思想和意志。网络文学作者需要在提升自我写作水平的同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个人做起,减少网络文学作品同质化严重的现象。当前网络文学普遍是商业化运作,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也不要丢失对文学的信心,如果人人都为了追求眼前的经济效益选择快速完成作品,优质的版权资源将会越来越少。
(4)消费者
当今的市场,是消费者引领的市场。从供求关系来看,需求的增加往往会影响供给量的增加。在网络文学平台中,消费者集中表现为读者和粉丝,也即传播学意义上的受众。由于网络文学平台的作品成千上万,能在页面上可供选择的总是有限的,受众不可能逐一地去阅读每一部网络文学作品,然后从个人喜好的角度出发去自发地筛选作品。这就需要受众在消费阅读时,保持理性消费,坚决抵制盲目消费,让优秀的网络文学作品得到公平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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