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贯彻总结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文化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对“十一五”期间关系到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各项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和安排。《纲要》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部署文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也是“十一五”期间我国出版业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指导理论。
《纲要》从战略高度对出版产业做了宏观规划,强调“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明确了出版业、发行业、印刷复制业和动漫产业等重点发展的地位;从政策角度加大出版资源向农村倾斜,“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的问题;从文化创新角度一方面要大力实施出版精品战略,“繁荣发展文学艺术,扶持原创性作品”。另一方面“推动文化企业成为文化创新主体”;在鼓励出版业“走出去”方面,《纲要》提出了要努力构建“国际文化营销网络”和要培育“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指导出版企业走出国门全球化经营;在出版人才培养方面“高度重视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要着力抓好对文化领域领军人物、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和高等院校人才的培养”,“要完善人才选拔机制”。另外,《纲要》重点提出设立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基金,重点用于支持国家重大出版项目、少数民族文字和盲文出版物的出版。
《纲要》对构建出版业公共服务体系的价值在于,从宏观角度,在公共产品供给,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方向、经济发展、人才培养、绩效评估等方面为出版业公共服务体系构架了总体框架并设定了发展方向。从2006年至今,我国出版业公共服务体系也基本上是沿着纲要规划的方向发展构建的,出版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果。
2009年5月6日,以支持文化企业和项目“走出去”为重点,构建文化、金融合作平台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出口的指导意见》出台之后,2009年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用中宣部改革办副主任高书生同志的话说,《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是“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一个延续和升华,明确提出发展文化产业,强调文化产业要和文化事业相辅相成,在推动文化事业的同时保证社会效益第一位。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致力于进一步整合文化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文化产业走出国门,向国际化发展。也成为出版业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最新指导思想。
在产业融资领域,相比《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出口的指导意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进一步降低了资本准入门槛,“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参与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在新闻出版方面“一方面为非公有文化机构从事印刷、发行、网络出版等出版产业的有关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和规范非公有文化机构以内容提供、项目投资、联合出口等方式与国有出版企业深度合作,有序参与市场图书出版活动”,[8]进一步加大了产业融资扶持力度。另外,《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进一步扩大了融资渠道,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倡导鼓励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大力开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企业‘走出去’的贷款担保业务品种”,以及“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文化企业通过其他再融资方式做大做强,并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为出版业打造产业“航母”提供融资渠道的保障。
在人才培养方面,针对目前文化产业懂经营、善管理的高级人才匮乏的问题,“下一步要通过引进、培训,甚至于在高等院校设立专门的学院的方式加快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也可以采取适当的方式在国外吸引一些专门人才投身于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9](www.xing528.com)
在渠道和资源整合方面,不管出版物发行渠道还是大型出版企业的建设都强调“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发展”。另外,对国家大型动漫产业基地的建设也成为出版业渠道和资源整合的亮点。
在“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方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要“在重点文化产业中选择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从体制层面逐步消除文化企业兼并重组的束缚。新闻出版领域将重点推进出版发行企业联合重组,打造中国出版传媒业航空母舰。
在加大政府投入方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尤其是重点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推动资源重组和结构调整。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为出版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要构建政府主导的、全社会参与的、面向群众的出版业公共服务体系。为新时期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新闻出版产业体系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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