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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出版组织准入政策分析+书名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等文件精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开拓境外新闻出版市场。由于我国在政策上并没有对出版权进行放开,能够取得出版权的组织在法律上仍然只有公有出版组织。

非公有出版组织准入政策分析+书名

2009年4月新闻出版总署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引导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健康发展,发展新兴出版生产力”,“将非公有制出版工作室作为新闻出版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行业规划和管理”。柳斌杰署长公开表示,民营资本将被吸纳参与出版行业融资

在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明确提出要降低准入门槛,落实国家关于非公有资本、外资进入文化产业的有关规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途径,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

2010年1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有序进入新闻出版产业,解放和发展新兴文化生产力。根据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等文件精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从事印刷、发行等新闻出版产业的有关经营活动。引导和规范个体、私营资本投资组建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以内容提供、项目合作、作为国有出版企业一个部门等方式,有序参与科技财经、教辅、音乐艺术、少儿读物等专业图书出版活动。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开拓境外新闻出版市场。(www.xing528.com)

这些政策都表明,民间资本包括外资进入出版领域的渠道正在逐渐地放开,在政策上对文化领域已经不像过去那样捂得严严实实了。这里有两个方面值得注意,一方面在以印刷和发行为主的出版领域,政策是放开的。即非公有资本可以以多种产权形式建立印刷和发行组织。这两个领域的企业产权比较清晰,而且产权的形式,对企业的发展只有盈利方面的制约,政策也比较宽松。本章我们着重探讨另一方面,即非公有资本进入出版行业后组成的以编辑策划为主营业务的出版组织在产权方面的问题。由于我国在政策上并没有对出版权进行放开,能够取得出版权的组织在法律上仍然只有公有出版组织。但是在业界,以策划编辑、生产内容为主的非公有出版组织如雨后春笋一般,发展势头越来越汹涌,它们通过与国有出版集团资本合作进行产权重构、在产权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向公有出版组织买卖书号、收购公有出版组织等行为,进入出版的上游阶段。政策制定的滞后性与业界发展的超前性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冲突,因此,在政策制定前对非公有出版组织产权现状的分析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对我国现阶段的非公有出版组织产权有了清晰的认识,才能为制定出更加贴近我国国情、符合出版业生产力发展的政策提供基础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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