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出版组织和公有出版组织的区别在于产权的归属。凡是产权归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出版组织,即为公有出版组织,其他的为非公有出版组织。根据非公有出版组织的概念,在这里我们认为,国有独资、集体独资的出版组织以及股份制出版组织中国有或者集体股权占主导或相对主导地位的出版组织均属于公有出版组织。独资企业的产权归属比较明确,国有和集体独资的出版组织属于公有出版组织,我国公民个人或者外商、港澳台商独资或合资的出版组织属于非公有出版组织。情况比较复杂的是非公有出版组织和公有出版组织合资成立的股份制公司。
在我国,公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合资成立的股份制出版组织中,常见的模式有两种:一种是成立一家新公司,国有出版集团和非公有出版组织共同出资,其中国有出版集团占有超过50%的股份,公司的控制权在集团手中,但经营权仍旧按之前的非公有出版组织内部的套路走,基本上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但这个出版组织的性质是公有出版组织。比如,2005年12月成立的海豚传媒公司,注册资金3600万元,长江出版集团占51%,原海豚卡通少儿出版总经理夏顺华占49%。与此相同的还有2008年成立的万榕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北方联合出版传媒子公司万卷出版公司占有51%的股权,原贝榕图书公司总经理路金波占49%的股权。这些企业中国有控股均超过50%,万卷出版公司指派董事长,兼为公司法人。路金波出任总经理,兼万卷出版公司副总裁。万卷出版公司委派副总经理1人,兼财务总监。属于国有参股并控股的公有出版组织。另一种合作模式是国有出版集团和非公有出版组织共同出资,新建立一个公司,其中非公有出版组织在新公司中占有主导地位或者相对主导地位,这样公司就属于非公有出版组织。例如2008年,长江文艺出版社注册成立北京长江新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长江出版集团占26%股份,长江文艺出版社占20%,金丽红、黎波各占17%,安波舜占15%,还有几名创业员工各占1%~2%。金黎组合、安波舜和几名创业员工加起来的股份超过50%,而且他们是新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公司的实际决策权把握在他们的手中。这个公司属于非公有出版组织。另外还有非公有出版组织收购国有出版组织的现象,这是极少见的情况,我们将在第四章进行讨论。(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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