鉞是一種大型的斧,一般的形式是刃部作弧形,兩側呈尖角狀翹出,刃部的寬度大於肩部的寬度。而鑲嵌卉紋方鉞體型厚實,厚度爲0.9 釐米,直内,雙穿,中腰略爲收縮,刃部平直,刃長33.2釐米,闌長30 釐米,整個鉞體近乎方形,與一般大鉞的形式有所不同。此鉞的中間有一個圓孔,徑爲6.1 釐米。在孔的周圍用緑松石鑲嵌成卉紋圖案六組,正背面相同。鑲嵌卉紋圖案的緑松石,每塊大致呈方形,在0.4×0.5釐米左右,有深緑和淺緑兩種顔色,混雜鑲嵌,表面因有數塊脱落,觀其深度,約有0.2 釐米,是用膠質物黏住緑松石,歷經兩千多年,大部分保存完好。於青銅器上鑲嵌緑松石這一工藝,在二里頭文化期已有發現,到了商代晚期青銅器已發展到高峰,但在青銅禮器上發現極少,大部分是在兵器戈上。這種大型的鉞,鑲嵌緑松石也是傳世品中僅見的。
鉞的作用據《禮記·王制》:“諸侯賜弓矢然後征,賜鈇鉞然後殺。”由是,知鉞是用於殺戮的刑具。在商末周初青銅器銘文中,有以鉞砍頭的族氏徽記。《尚書·顧命》:“一人冕執劉,立于東室,一人冕執鉞,立于西堂。”孔安國傳:“劉,鉞屬。”鄭玄注:“劉,蓋今鑱斧。”因此鉞、劉同是屬於砍頭的刑具。
大型的鉞還是奴隸主統治權力和身份的一種標志。《尚書·牧誓》:“王左杖黄鉞,右秉白旄以麾。”這是武王親秉斧鉞督戰的情形,也是武王有統治權力的象徵。西周宣王時代的青銅器,虢季子白盤有銘曰:“賜用弓,彤矢其央,賜用戊,用征蠻方。”《史記·殷本紀》:“賜弓矢斧鉞,使得征伐,爲西伯。”這是王賞賜大臣以青銅弓矢和斧鉞,賞賜目的是賦予軍事權力,用此可以去征服其他諸侯。
傳世大型青銅鉞比較少見,湖北黄陂盤龍城曾出土雙龍大鉞,是商代早期的。河南安陽殷墟婦好墓出土過四柄鉞,其中兩柄是大鉞,都有“婦好”銘文。一柄爲龍紋鉞,一柄爲獸面紋鉞,都是商代晚期的。山東益都蘇埠屯一號奴隸殉葬墓出土過兩柄大鉞,整器透雕張口露齒的大型人面紋,也是商代晚期的。出土這些大鉞的墓,規模都比較大,隨葬品也很豐富,顯示了墓主人有很高的地位和權力。(www.xing528.com)
鑲嵌卉紋方鉞在早年出土,是商代晚期器,此鉞全長35.6 釐米,重5160 克,屬於大型的鉞,而且用緑松石鑲嵌圖案,更是一種華麗的裝飾。它也應出於大墓,是墓主人軍事統治權力的象徵,而不是作爲殺戮用的。
根據青銅器銘文,戊字的象形作,它應有向外曲首的秘。從實物看,這柄鉞秘的寬度應有6 釐米,闌旁兩個長方孔,是在安裝木柄時,用皮條穿過孔,將柄固定住。此鉞之木柄早已腐朽,在器物上僅留存穿孔和木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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