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汇款
付款方通过银行将应付的款项汇给收款方,这种支付方式就叫作汇款方式。
1.汇款的种类
汇款可以分为信汇、电汇和票汇三种。(如表5-33所示)
表5-33 汇款的种类
汇款凭证格式如下:
特别提示
在具体业务实践中,多数使用信汇和电汇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对收付款双方的利害关系各不相同。对于收款方来说,采用电汇方式可以较早地收到货款,从而加速资金的周转,增加利息收入,避免由于汇率波动而带来的风险,因此收款方在必要时,比如款项金额较大、汇率波动较大以及结算货币贬值较快等等,应要求在合同中注明采用电汇方式,反过来,对于付款方来说,采用电汇方式意味着必须负担较多的电报费用和银行手续费用,因而在收款还没要求使用电汇支付的情况下应尽量使用信汇方式,如果收款方明确要求使用电汇,对于由此增加的费用可以通过压低合同价格等方式要求对方承担一部分甚至全部。
2.汇款结算方式的特点
在国际贸易中,汇款结算方式按照汇付货款与装运货物先后的不同,又可分为预付货款和货到付款两种。与其他外汇结算方式相比,汇款结算具有如下特点,如图5-47所示。
图5-47 汇款结算方式的特点
3.汇款的业务流程
汇款方式的业务流转如图5-48所示。
图5-48 汇款的业务流程
外汇托收
托收是指债权人(出口企业)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企业)收取销售货款或劳务价款的一种外汇结算方式。托收这种结算方式,从性质上说是一种商业信用。它虽然通过银行办理,但是无论是托收银行还是代收银行只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办事,并没有承担付款的责任,也不过问单据本身的真伪,如果事先没有特殊的约定,银行也不负责提取、保管、转运或拍卖到达目的地后付款人拒绝付款赎单的货物。
在托收结算方式中,一般有四个当事人,如图5-49所示。
图5-49 托收的当事人
1.托收的种类
托收是外汇结算,特别是国际贸易结算中采用得较多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按照是否附带货运单据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方式。(如表5-34所示)
表5-34 托收的种类
实行跟单托收,付款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交有关的货运单据才能取得货款,而收款人必须在付清货款或提供一定的保证后才能取得货运单据并据此提取货物,从而实现了作为货物所有权的货运单据和货款的一手来一手去当面两讫,因而较为安全。所以在国际贸易中一般都使用跟单托收。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可以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如表5-35所示)
表5-35 跟单托收的种类
2.托收结算方式的流程
托收结算方式的流程如图5-50所示。
图5-50 托收结算方式的流程
信用证结算
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者指定方进行付款,或者承兑和支付受益人开立的汇票;或者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和支付汇票;或授权另一银行议付。通俗地讲,信用证是银行开立的一种有条件地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1.信用证的当事人
信用证的当事人主要有开证申请人、开证银行、受益人等。(如表5-36所示)
表5-36 信用证的当事人(www.xing528.com)
特别提示
除此之外,信用证的当事人还包括:通知银行,指接受开证银行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商的银行,一般为出口商所在银行,只负责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议付银行,指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的跟单汇票的银行,可以信用证上的开证行负责条款及有关指示将有关单据寄给开证银行,向开证银行索回所垫货款;付款银行,是指信用证上指定的信用证项下汇票付款的,一般为开证银行,也可以是开证银行指定的另一家银行。
2.信用证的种类
信用证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如图5-51所示)
图5-51 信用证的种类
3.信用证的特点
从性质上讲,信用证结算首先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作为付款保证。开证银行保证当受益人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时履行付款义务。这与汇款、托收结算方式的商业信用性质不同。因而比汇款、托收结算收款更有保障。其次,信用证是一种独立的文件。信用证业务是一种单据买卖,银行凭表面合格的单据付款,而不以货物为准。(如图5-52所示)
图5-52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特点
4.信用证的内容
信用证的内容如表5-37所示。
表5-37 信用证的内容
5.信用证结算的基本程序
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其基本业务程序如图5-53所示。
图5-53 信用证结算的基本程序
保函
保函,又称保证书,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即保证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保证凭证,保证对申请人的债务或应履行的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1.保函的当事人
保函的当事人主要有如下几种如表5-38所示。
表5-38 保函的当事人
2.保函的种类
在国际贸易、非贸易以及融资活动中,保函的使用范围十分广泛,相应的保函的种类也很多。以下介绍几种最常见的保函,如表5-39所示。
表5-39 保函的种类
3.保函的内容
保函一般无固定格式,由保证人根据需要而定,其基本内容如表5-40所示。
表5-40 保函的内容
续表
外汇结算方式的选择
企业在发生对外经济业务时,必须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这样才能保证外汇资金的安全,同时加速资金的周转,扩大对外经济贸易与合作的发展。一般来说,在出口贸易中,为保证收汇的安全迅速,一般多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方式;在进口贸易中,大多数应采用信用证方式,对于某些小额交易也可采用汇款和托收方式。有时,还可以将汇款方式和保函相结合,即由卖方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保函,保证卖方先汇付一部分定金或一部分货款,余款等货物装船后卖方提供货运清单时支付,等等。
对于成套设备、大型机械产品或交通工具的交易中,一般采用分期付款和延期付款的方法,并将汇款、托收、信用证三种方式结合使用:即按照合同规定,在产品投产前,买方用汇款方式先汇付部分定金,其余货款按工程进度或交货进度分期支付,由买方开立不可撤销信用证,即期付款;最后一部分货款是在交货后或者在卖方承担质量保证期满时采用托收方式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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