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出纳交接注意事项,小王小李案例分析

出纳交接注意事项,小王小李案例分析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公司财务科长的监交下,小王与小李在办理了出纳交接手续。一个月后,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小王发现原来小李负责出纳工作期间丢失了一张空白支票,大吃一惊的小王经过仔细核查发现单位款项并未出现流失。原出纳小李认为出纳工作已经移交,即使发现款项遗失也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应由小王承担责任,更何况款项未遗失。

出纳交接注意事项,小王小李案例分析

小故事:支票交接遗失谁之过

刚刚通过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小王,被公司从办公室调到财务科担任出纳工作,公司原出纳小李调到销售科。在公司财务科长的监交下,小王与小李在办理了出纳交接手续。

一个月后,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小王发现原来小李负责出纳工作期间丢失了一张空白支票,大吃一惊的小王经过仔细核查发现单位款项并未出现流失。小王经过慎重考虑,觉得小李结束出纳工作虽然已经是一个多月前的事情了,而且单位的款项并没有因此流失,但是如果不向单位汇报,以后发现这个问题必然要由自己承担责任,因此向单位有关领导做了汇报。

原出纳小李认为出纳工作已经移交,即使发现款项遗失也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应由小王承担责任,更何况款项未遗失。但公司有关领导研究后认为,应由小李承担责任,并对小李降两级工资以示处罚。

其实,小李的看法并不正确。根据制度规定,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在移交工作结束一个月后,小王发现原来小李负责出纳工作期间丢失了一张空白支票,由于小李所移交的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出纳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因此小李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但如果支票的遗失是属于小王负责出纳工作期间新发生的事项,则应由小王承担责任。

移交前做好准备工作

为了使出纳工作移交清楚,防止遗漏,保证出纳交接工作顺利进行,移交的出纳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如图1-9所示。

图1-9 出纳交接的准备工作(www.xing528.com)

移交时要监交

出纳人员办理移交手续时,必须由监交人监交。监交人一般为会计主管,或由会计部门负责人指定某一会计人员监交。接交人员要按照移交人员编制的移交清册,当面逐项点收。对需要继续办理的事项和移交中说明的问题,需移交人补充书面材料的,要当面补上。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分别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章后留执。监交人所执一份可存档,接交人留执的一份待日后离岗时再移交下去。

需要指出的是,在交接之前,财务部门应为接交人员刻好名章,移交人员的名章不再交由接交人使用。现金出纳登记簿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要继续使用,接交人员不得自行另立新账。移交清册上要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监交人职务。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扉页内印有“启用表”的,还应由移交人、接交人注明交接日期、接交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章。

特殊情况要灵活处理

由他人暂时顶替工作,应办理部分交接手续。如表1-12所示。

表1-12 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由他人兼办出纳工作的,要严格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有的单位未设专职出纳员,而是由指定的会计人员兼办出纳业务工作。此种类型要坚持两个原则:一要坚持钱账分管的原则;二要坚持《会计法》所规定的“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原则。兼办出纳员离职时,属于工作调动等永久性离岗的,必须全面办理交接手续;属于临时离岗的,应与顶替人员办理部分交接手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