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的内含属性说的是任何人名下的资产都内含有三种权利,这三种权利是所有权、控制权和受益权。比如说我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里有一笔储蓄存款,那这笔存款就归我所有,因为是我所有的,所以我可以提取,可以留在账户里生息,我想怎么处理都可以,由我控制,那我控制它干吗呢?因为这笔钱是可以供我花费的,也就是由我受益。基本上,一切权利都来自所有权,人们在平常的生活中既不会感受到也没必要去细究。但是当人们要留下资产给别人时,也就是对财富进行处置与分配时,这三种权利的拆分就至关重要。要理解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看不拆分会怎么样。实际上,几乎所有的资产都是“三权合一”的,想拆分都拆分不了,除了信托资产和保险资产外(见图1.4)。
图1.4 “三权合一”图
那么“三权合一”给高净值人士的财富管理带来什么后果呢?其中有三个最致命的问题:
第一,不能隔离风险。通俗地讲就是这些资产不能避债。如果某人打官司输了,被判罚欠别人钱了,甚至是破产了,法院可以第一时间冻结其名下的所有资产。有房产的通知房产交易中心不能交易,有存款的通知银行不能提取,有股权的通知工商局不能变更。因为“三权合一”,这些资产都可能被强制清偿债务。(www.xing528.com)
第二,转移即失去。即如果我把我名下的资产更换到他人名下了,那就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了。“三权合一”的结果是,东西要不就是我的,要不就是别人的。那么这又怎么样呢?比如说我女儿是个20岁的大学生,我的钱将来反正都是留给她的,先给她名下放一个亿吧。结果她的身份马上从一个有钱人的小孩变成了有钱人,因为她拥有这笔钱的所有权,所以也就有了控制权和受益权,可以全权支配。难道我就不担心她不再正常上学?她会挥霍?失去正常人生?甚至被人觊觎而有人身风险?这也是多数有钱人会有的顾虑,因此一般不会太早将家产给子女。尽管我们可能是第一次接触资产的“三权合一”理论,但从生活常理出发我们也很容易理解“三权合一”的内涵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第三,等待即身后。正因为大多数人觉得现在转移资产不是很妥当,还有就是觉得不急,这类事情从人性上来讲都是不太情愿主动去安排的,大部分人的想法是到时候再说吧。那么关键问题就来了,到时候是什么时候呢?不就是离开的时候吗?但细想一下,只有两种情况下可以确切地知道什么时候离开这个世界。一是准备了断自己了,自己可以决定这个时间,需要做什么安排还是可以有时间做的。二是得了绝症了,被宣布死期,我们俗称就是可以安排后事了。除这两种情况以外,没有人知道自己哪天会离开。说句题外话,其实知道哪天离开是很悲哀的,不知道才好,那就可以幸福到最后一天。时间是可以挥霍的,也许长命百岁;时间又是特别金贵的,也许明天就没有了。说没就没的生命使得高净值人士一生所奋斗的财富可能一夜之间就与其无关,因为人活着的时候没安排,那就由法律说了算,变成法定继承了。其财富到底给谁,给多少,什么时候给,原来有权定的人没定,其他人也根本没权利定。在中国的法定继承中,父母、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规定了给谁,给多少,甚至连什么时候遗产继承程序走完都做了规定,其中任何一位继承者不接受(这是大概率事件,多数人都有自己的意愿),争议就产生了。用“金钱是魔鬼”来描述这种情形应该是最合适不过的了,钱不仅是没给家人带来幸福,相反可能是祸患。
这三个致命的问题都是因为“三权合一”所导致的。资产可能在过去翻了很多倍,给高净值人士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但现在这些资产是否还能赚,能赚多少,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现在最重要的是这些宝贵的资产将去哪里。去到财富创造者不想让它们去的地方,或者亲人直接就这些资产撕破脸皮,打起官司,那么拥有再多的财富好像也变得没什么意义了。
讲到这里,大家应该能理解财富管理最重要的功能,叫作既给又不给:也就是现在就行动,但行动并不意味着失去。更具体地讲就是高净值人士应该现在..(不能等,只有上帝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就对其创造的财富做安排,确定给谁,给多少,什么时候给,等等,但接受财富的人既没有所有权也没有控制权,而只有受益权。显然,对上述三大类资产做安排是起不到这样的效果的,因为这些资产给了就给了,这些资产都是“三权合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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