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可能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或利益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要严格贯彻处罚法定原则。《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了处罚法定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处罚设定权法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其他规范性文件均不能设定行政处罚。
2.处罚主体及职权法定。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外,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均不得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主体要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越权和滥用权力。
3.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的依据。行政处罚的实施必须以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为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得进行处罚。
4.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www.xing528.com)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胡某和赵某是邻居,两家为房屋间的通道发生争吵,当胡某拉赵某到村民委员会评理时,赵某在地上大喊“打死人了,打死人了”。张之闻声赶来劝开,在赵某的要求下把赵某搀扶回家。之后,赵某告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根据张之“听到喊声赶到,见赵某躺在地上”的证词,对胡某拘留3天。胡某不服,申诉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派出所越权处罚,决定撤销派出所对胡某的处罚。事隔半月,胡某所在地县公安局认定胡某殴打赵某致轻微伤害,对胡某作出拘留5天的处罚。
本案的关键是派出所是不是行政主体,是否享有行政处罚权,享有哪些行政处罚权。派出所是基层公安局(或者公安分局)的派出机构,属公安局的内部职能部门,在其辖区内行使公安局的职权。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派出所有警告和500元以下罚款的权力。因此在此权限范围内,派出所是有行政处罚权的。而上述案例中,派出所决定对胡某拘留3天,超出了其行政处罚的权限,违反了处罚法定原则中的处罚主体及其职权法定的原则,因此其作出的处罚决定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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