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行政决策中的专家论证方法

行政决策中的专家论证方法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重大行政决策的顺利完成需要相关领域的专家提供科学的咨询论证。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行政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决策承办单位应当从与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的专家中随机确定或者选定参加论证的专家,保证参加论证的专家具有代表性和均衡性。专家论证意见及采纳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布。2009年11月28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在南京召开了“京沪高铁南京南站站房钢结构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行政决策中的专家论证方法

重大行政决策的顺利完成需要相关领域的专家提供科学的咨询论证。专家论证,又叫专家咨询,“是指各级政府制定的关于依靠专家群体进行行政决策的咨询、论证活动,以提高政府决策质量,保障决策科学化的规则体系”[13]

纲要》第11条规定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目前,我国很多政府及其部门都建立了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并出台了名为诸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咨询论证办法》的规范性文件,因各地区、各部门自身行政管理的具体情况不同,具体做法也有所不同。一般而言,行政机关会建立一个专家库,邀请经济法律、公共服务和城市建设等领域的权威学者、资深人士和企业家参加,当需进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时,在专家库中选取专家。对于专家的准入条件和专家库的构成情况及论证专家的数量,各地规定不尽相同,如《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中要求专家库构成“以技术专家为主,行政领导为辅”,且参加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少于5人,对于涉及面较广、争议性较强或内容特别复杂、敏感的重大行政决策,一般应有9名以上专家。

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行政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对于前期论证时专家意见不一致的,应充分重视少数人的意见。对于应进行专家咨询论证而没有进行专家咨询论证,或者对专家提出的合理可行的咨询论证意见、建议不予采纳而导致决策不当、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应追究有关行政机关和责任人的责任。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3名以上专家或者研究咨询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从与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的专家中随机确定或者选定参加论证的专家,保证参加论证的专家具有代表性和均衡性。(www.xing528.com)

专家进行论证后,应当出具书面论证意见,由专家签名确认。专家对论证意见的科学性负责。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对专家论证意见归类整理,对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未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专家论证意见及采纳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布。

2009年11月28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在南京召开了“京沪高铁南京南站站房钢结构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由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大师刘树屯、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高工徐箩等资深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考察了现场,听取了方案报告,详细审查论证了《站房钢结构工程施工方案》。专家组一致认为针对本工程特点、重点、难点制定的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并结合施工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建议。会后,专家组一行还参观了南京中建钢结构有限公司的钢铸件加工场,详细了解了现场钢结构的制作过程,认为南站钢结构工程施工,一定能够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和目标。[14]

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专家论证是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的一个重要且必要的措施,重大行政决策的提出及实施需要相关领域的专家提供科学的咨询论证。本案中,此次论证会紧密结合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为站房主体钢结构方案的顺利实施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