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完善风险评估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马凯国务委员在2010年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减少决策风险,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开展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特别是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现实需要,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都要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建立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做到综合评估、风险可控。
综合评估,就是对行政决策进行综合评判、多方权衡,科学、全面、客观地论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风险可控,就是通过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凡是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列入决策议程。要做到决策风险可控,关键是做到三条:一是明确界定风险评估范围;二是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决不能将评估结论束之高阁;三是建立行政决策纠错机制。实践中,一些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已经建立了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开展了风险评估特别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工作,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有必要对地方和部门的这些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以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5]
另外,《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第12条规定:“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 决策承办单位对拟决策事项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信息,结合实际拟定决策方案,并按照决策事项涉及的范围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充分协商协调,形成决策方案草案。(www.xing528.com)
对需要进行多方案比较研究或者争议较大的事项,应当拟定两个以上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
1987年,关于深圳机场的选址方案有两种:一是在市北建黄田机场;二是在市区南面填海建白石洲机场。建黄田机场的理由是:客源主要来自内陆地区,不会影响城市的发展,便于飞机安全飞行。建白石洲机场的理由是:与香港共用,争取更多的国际客源。机场到底建在哪里,争论非常激烈。反对建白石洲机场的人认为,机场建在白石洲,妨碍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机场自身也无扩展的余地,机场的噪音会严重影响深圳大学,而且也会对附近的红树林和鸟类保护区带来破坏性的影响。赞成建白石洲机场的人认为,与香港争客源是最重要的,上述问题可以通过采取安装双重玻璃窗和“驱鸟器”等措施来解决。于是最后决定以“白石洲机场方案”作为首选方案向中央领导汇报,但反对者拒绝在该方案上签字。最后,国务院派出专门的工作组赴实地考察,在多次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后,否定了“白石洲机场方案”,批准了“黄田机场方案”。
本案中,在作出深圳机场的选址这一决策过程中提出了两种方案,并对每一种方案都综合评判、多方权衡,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可以说,这一行政决策的作出是进行了风险评估之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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