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器的变化,从时间上是按照由大到小的规律而变化,说明了更新世末至全新世初人类对于急骤改变的自然环境的适应[6]。从更新世全球性的气候波动的性质来看,在更新世之末与全新世之初当地的自然环境有着广泛而激烈的变迁,迫使人们采用新的适应方式。大板桥遗址、元谋细小石器遗址等石器的明显差异,很难看得出与云南地区旧石器时代晚期文化有着较多的继承关系,它很可能代表了人类一种新的对自然环境的适应方式,反映出从较早的旧石器时代文化到较晚的新石器时代文化之间的一种过渡。在更新世末期,中国北方出现的细石器与南方诸多地区出现的以燧石为主要原料制作的细小石片工具,不能简单地将之看成为一种地方现象,而应视为构成中石器时代的一种重要因素。细小石器属于船底形刮削器——雕刻器的“小石器传统”。常见器形有尖状器、投射器、雕刻器、小刮削器和石镞等。细小石器与砾石石器、磨刃石器、磨制骨角器的组合,应是构成云南高原地区中石器时代的一个主要标志(见图Ⅲ—2)。
图Ⅲ—2 元谋遗址细小石器
昆明大板桥遗址出土石器616件,器形以石锤、石核、石片、刮削器等为主,另有骨器出土。石料以石英、水晶、砾石为主,文化层极为丰富,含大量的石制品、骨制品、烧骨、炭屑和灰烬。类型单一,加工粗糙,形制不规整,多采用小型石片制作成刮削器,以单直刃刮削器为主。经过碳14测定为10530±280年。
以大那乌遗址为代表的云南元谋盆地的遗址包括牛肩包地点、石龙箐地点、大那乌地点、老城地点、下棋柳地点、哨房梁子地点、老鸦塘地点、那猛渴地点8个遗址。这些遗址,周国兴教授已将其划入到中石器时代[7],这些遗址制作石器的石料有脉石英、各种颜色的石英岩及少量质地致密的硅质岩,如燧石、玛瑙等,原料主要是砾石。石器分细小石器和石片石器,同时发现有石砧、石锤及较多破碎小石块、石片及石屑等。细小石器包括多面石核、锥状石核、柱状石核、扇形石核刮器、石片、尖状器、雕刻器、刮削器、圆盘状刮器、圆头刮器、辐刀等。这些石器采用砸击法和间接剥片法加工,多单面加工,有的有修理台面。小石片的制取剥离面圆隆而没有明显的半锥体,宽的石片多带有两极石片的特点,未发现压制加工过的石叶和箭镞等,与细小石器共存的还有石片石器。
(一)石 核
多面石核,核身局部保留岩面,三面具剥片疤痕。
锥状石核,器型多呈锥状,核身周壁局部有剥离小石片的疤痕,与我国中原地区和北方细石器文化中锥状石核属同一类型。有的台面经精细修理,核身的周壁一半以上有采用间接法剥落窄长小石叶的条痕。
柱状石核,呈扁柱状,底端带有部分岩面,台面经精细修理,其长边的一侧有两条典型的间接剥片条纹。
扇形石核刮器,又称楔状石核刮器,典型器物普遍见于我国华北、东北及内蒙古地区。在细石器文化遗存中,它体积不大,其一端有直接剥落梭形小石片的疤痕两条,有相邻长边、单面修理的刃缘。
(二)小石片
一类是台面极小,剥离面上有小而圆凸的半锥体,两侧缘几乎平行,背面上半部有两条脊棱,横切面呈梯形,侧缘上有使用痕迹。另一类小长石片,体积也小,但厚度大,外形略呈梭形,横切面为三角形或梯形。这类小石片剥离面明显隆凸,但其上无明显的半锥体。有些标本其下端有剥落碎屑的痕迹,还有的尾端形歪。根据观察,这类石器多半是将石核或厚石片置于石砧上,用石锤直接敲砸,甚至是砸其台面的边缘而获得,故不少小石片上带有“两极石片”的特点。
(三)尖状器
用小砾石或厚石片加工而成,器身横切面呈三棱形,尖端短而尖锐,亦呈梭尖状,器物外形颇似丁村大三棱尖状器,故可称为小三棱尖状器。此类器物似有特殊用途,可作雕刻器之用。
(四)雕刻器(www.xing528.com)
刃部修整成鸟喙状,与灵井文化中斜尖状器很相似,但器身较之为厚硕,适于执捏。
(五)刮削器
单边刃刮器形状不固定,刃缘有直刃、凹刃和凸刃,共同的特点是与刃缘相对的一边侧甚为厚硕,多单面加工。
多边刃刮器,有相近两边均加工修理成双边刃刮器,也有刃缘由三边加工而成,有的加工精致,小巧美观而似靴形。
圆盘状刮器由厚石片的剥离面向背面连续加工修整而成,器身呈圆盘状,刃缘占周边的3/4以上。
圆头刮器,这类刮器器身较短,特点是加工其一端,有的由两极石片单面加工,刃部呈吻突状,器身圜曲,器型和大小与河南许昌灵井文化的相似。
(六)辐 刀
这是一类特殊的凹刃刮器,凹刃修得深凹,可用来刮制骨针、箭竿之类。
综合这些遗址的出土物的特点来看,都是以燧石为主要原料,形体细小,多在5厘米以下,各遗址中只有少量的稍大型石制品。石器主要以直接打击加工而成,以背向加工为主,少量有间接法剥片的痕迹。石制品有第一类工具和第二类工具,石制品类型多石核和石片,作为砸击用的石锤,直接以砾石作为使用工具。第二类工具以刮削器为主,另有一定的端刮器、尖状器及雕刻器等,一般长2~5厘米的细小石器,按用途分类包括刮削器、尖状器、刀、箭头等。均为直接打制,既使用石核,也使用石片,大多数没有第二次加工的痕迹,仅有少数标本存在简单的第二次加工,由于没有间接的压制剥制技术,因此也没有典型的细石器,如细石叶、细石核等。除了箭头外,多数工具均是手执而非装柄的,同样也不见复合工具。它与细石器的异同是大小相当,因制作方法的不同,其形状也表现得不同(见图Ⅲ—3)。
图Ⅲ—3 元谋大那乌遗址石片石器
元谋盆地发现的细小石器地点,均未发现有磨光石器和陶器(陶片)共存现象,而且与细小石器共存的石片石器具有显著的旧石器文化风格。
元谋盆地的细小石器,与我国中石器时代的石片石器和细石器共存的陕西沙苑文化、河南许昌灵井以细石器为特征的灵井文化、西藏聂拉木细石器相比,有许多鲜明的共性,如均有供间接剥片的锥状石核和相应的窄长小石叶、“扇形石核刮器”等。因此,将这些遗址和地点归入中石器时代是有科学依据的[8]。
云南中石器时代的石器属于我国船底形刮削器——雕刻器传统,即“小石器传统”。在云南高原地区,“中石器时代”这一阶段相当独特,磨刃石器、穿孔石器、细石器及细小石器以及骨、角器的出现和发展,显然表明其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旧石器时代文化。但是农业尚未产生,陶器亦未出现,新石器时代的主要特征显然还不具备。在文化特征上,它表现出一种从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过渡的状态;在年代范围上,它又处于全新世的最早期,从这个意义上称之为中石器时代是有道理的。有一些文化因素,如磨刃石器、磨制骨器等,在云南高原地区,它存在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后段,在新石器时代也有诸多的发现,似有混乱之嫌,类似的混乱同样也存在于东南亚等地区。其实,已有学者进行了相应的解释。这些文化因素各自与环境、社会及文化变异之间的关系,应该按照其自身的规律进行考察,而且每一种因素都有其独特的历史和发展过程。在全世界范围之内,它们绝不能被视为某一特定文化阶段的先验的标志[9]。由此,将中国旧石器时代晚期与新石器时代早期之间的一个过渡时期称为“中石器时代”,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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