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课程评价标准一样,相比1998—2007写作评价标准,2011写作评价标准稳中有变,出现了一些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写作模式
1998—2007年写作评价标准测量三种写作模式[8]:(1)说服模式,要求学生通过写作使别人相信自己,形成论据,反驳对方立场;(2)信息传达模式,要求学生对信息进行描述、解释、分析;(3)叙事模式,要求学生进行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小说、故事、个人随笔等写作。
2011年写作评价标准测量三种不同的模式:(1)说服他人模式,写作者要通过自己的论点、论据等改变读者的观点或影响读者的行为;(2)解释模式,写作者要能通过自己的作品帮助读者理解事物;(3)传达经历模式,写作者把自己真实的或虚拟的经历传达给他人。
2011年写作模式出现了比较大的变化,强调绝大部分的写作是作者、读者、主题、写作目的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学生必须把她/他的注意力集中于写作目的和读者需求,要学会把自己的经历叙述出来,更好地发展解释和说服性的写作能力。
(二)文章读者
1998—2007年写作评价标准对文章读者的规定没有划分年龄、年级,相对而言比较模糊。许多写作任务要求学生为特定的读者写作,如同伴、校长、学校董事等,其他的写作任务则不需要针对特定读者。
2011年写作评价标准则要求文章读者与写作者年龄、年级相匹配。针对4、8、12年级,写作任务均会明确指出读者对象或暗示读者对象。对不同年龄、年级学生的写作指定不同的读者对象,有利于鼓励学生自主选择如何发展和组织自己的思想,以及如何遣词造句满足不同读者的阅读需求。(www.xing528.com)
(三)写作任务分布
1998—2007年写作评价标准中说服、信息传达、叙事三种写作模式不同年级的比例,4年级为25%、35%、40%,8年级为33%、33%、33%,12年级为40%、35%、25%。
2011年写作评价标准中说服、解释、传达经历三种写作模式不同年级的比例,4年级为30%、35%、35%,8年级为35%、35%、30%,12年级为40%、40%、20%。新标准4年级说服性写作比例的上升,反映了教育实践的发展。同时,写作任务在不同年级的分布比例上的变化,反映了学生写作的重点是说服性和解释性写作,而不是叙事性写作。
表5-5 1998—2007写作评价标准与2011写作评价标准写作模式年级分配比较
(四)写作成就报告
1998—2007年写作评价标准在报告学生的写作成就时,主要从两方面报告,一是报告量表得分,即把所有学生在写作上的得分转换为0~300分的量表,看学生写作得分在0~300量表中所处的位置;二是对学生写作水平的一般描述,即报告学生在写作中应该知道什么,并有能力做什么等具体操作表现。
2011写作评价标准从三个方面报告学生的写作成就,一是量表得分,二是成就水平,这两点与1998—2007年标准的报告方式大致相同。三是报告学生写作概貌,即利用全国性的学生写作数据(量表得分、成就水平),对学生的写作能力进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找出学生写作优势以及影响学生写作水平的各种影响因素。这是新标准的改进之处,也是新标准所特别强调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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