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共和国阶段,土耳其政治生活的明显特征在于长期以多党联合政府作为施政主体,20世纪60年代相继经历四届多党联合政府,70年代则始终延续联合政府执政的政治局面,内阁更迭频繁,政治局势依然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共和人民党尽管在1973年和1977年大选中连续胜出,成为大国民议会中的第一大党,却无法获得单独组阁所需的议会多数席位。另一方面,70年代后期,土耳其国内经济形势日趋恶化。国内生产总值的实际年增长率,1975年为8.0%,1976年下降为7.7%,1977年下降为4.0%,1978年下降为3.0%,1979年下降为-0.3%,1980年下降为-0.7%。1977年,失业率为15%;1980年,失业率上升为20%。与此同时,通货膨胀率逐年上升,1976年为16%,1977年为24%,1978年为44%,1979年为60%。1980年,安卡拉的通货膨胀率达到140%。政府实行紧缩货币政策,试图控制物价,引发黑市交易泛滥。
经济形势的恶化导致社会局势的动荡,来自左翼和右翼激进组织的政治暴力呈上升的趋势,校园政治和街头政治泛滥。1977年,230人死于政治暴力。1978—1979年,2 500人死于政治暴力。1980年1—8月,2 000人死于政治暴力。另据资料统计,1975—1980年,超过5 000人死于政治暴力。1980年夏,政治暴力事件日均超过20起。1980年9月,49个激进左翼组织卷入政治暴力活动。1978年,安卡拉大学的学生阿卜杜拉·奥贾兰创建库尔德工人党(Kurdistan Workers'Party),试图在土耳其东南部建立社会主义的库尔德人国家,由此形成了新的政治暴力旋涡。布伦特·埃杰维特和苏莱曼·德米雷尔领导的文官政府无力扭转日趋恶化的经济形势,亦在日益蔓延的政治暴力面前束手无策,整个社会濒临失控状态的边缘。
库尔德工人党党旗
经济形势的恶化无疑是政治暴力泛滥的根源,而政治暴力的泛滥导致军方的政治介入。1979年夏,军方开始筹划接管政府。同年12月,军方在伊斯坦布尔召开会议,决定向文官政府递交最后通牒。1980年9月,军方继1960年和1971年两次军事政变之后第三次接管国家政权,解散大国民议会和内阁政府,取缔政党,解散工会组织“革命者工会联盟”和“民族主义者工会联盟”,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正义党主席苏莱曼·德米雷尔和共和人民党主席布伦特·埃杰维特以及诸多政府要员遭到军方软禁,救国党主席内切梅廷·埃尔巴坎被指控危害世俗主义原则,民族行动党主席图尔克斯则被指控煽动内战,约240名政治家被剥夺5到10年的从政权利。军方指控诸多政党试图分裂国家和制造纠纷,指控工会组织煽动政治性罢工活动和破坏经济秩序。土耳其共和国自1923年诞生以来首次出现排斥政党的政治局面,大学和新闻媒体受到军方的严格监控,学生和教师被禁止参加政治组织和从事政治活动,多家杂志和报纸遭到查封。随后,总参谋长科南·埃夫伦(Kenan Evren)出任国家元首,军人控制的国家安全委员会成为最高权力机构,军方任命27人组成新内阁,负责执行国家安全委员会制定的政策,退役将领布伦特·乌鲁苏(Bulend Ulusu)出任内阁总理,组成非政党性的技术官僚和学者型政府。军方主导的国家机构沿袭苏莱曼·德米雷尔时期的经济政策和外交政策,致力于政治秩序的重建,强化控制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禁止工人罢工,排斥和遏制左翼政治派别和极端右翼势力民族行动党。
布伦特·乌鲁苏(www.xing528.com)
1980年10月,国家安全委员会授意筹建咨询委员会,负责起草新宪法及选举法和政党法。科南·埃夫伦宣布,新宪法必须尊重人权和自由,保障社会正义,确立政府的法治原则。国家安全委员会宣布解散包括共和人民党和正义党在内的所有现存政党和没收政党财产,禁止被解散政党的领导人参与政治活动,指责现存政党热衷权力角逐而将党派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是导致社会动荡、暴力泛滥和政治危机的罪魁祸首。与此同时,军方致力于打击恐怖势力和平息街头政治。在政变后的最初6周,11 500人被军方逮捕。至1981年底,军方共计逮捕超过12万人。军方将被捕者送交军事法庭,3 600人被判处死刑,其中15人被执行死刑,数以千计的人被判处监禁。
1981年10月,军方召开制宪会议,制宪会议包括160名成员,其中120人由军方任命,另外40人由国家安全委员会任命。随后,制宪会议选举15人组成制宪委员会。1982年1月,科南·埃夫伦宣布,新宪法草案将于1982年夏季由国家安全委员会审查并举行全民公决,议会选举将于1983年底举行。1982年7月,国家安全委员会公布新宪法草案。
新宪法草案在坚持凯末尔主义的基础上,总结1961—1980年间的政治实践,确定国家体制的未来方向。新宪法草案依旧规定总统由大国民议会选举产生,任期7年,不得连任,不得具有政党身份,同时赋予总统以广泛的权力,包括任命政府总理和内阁成员、任命宪法法院法官、任命武装部队参谋总长、任命大国民议会上院1/4的议员、主持国家安全会议、解散议会、宣布紧急状态,总统取代大国民议会成为国家权力的核心。根据1961年宪法,总统作为国家元首,超越党派的界限,象征土耳其共和国的最高利益,却无实际上的行政权力。相比之下,根据1982年宪法草案,总统的行政权力明显扩大,进而形成总统与大国民议会、内阁相互制约的多元化行政体制。新宪法草案区别于1961年宪法的另一方面是,限制新闻自由、结社自由和个人权利,强调公民的个人权利不得违背国家利益和公共秩序。同时颁布的新《政党法》和新《选举法》,对政党活动予以限制,规定所有合法政党必须在超过半数的省区设立分支机构,只有在大选中获得选票超过10%的政党方可加入大国民议会和拥有大国民议会席位。新宪法草案以及新的《政党法》和《选举法》的制定,体现出在经历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过度自由、民主权利滥用和社会混乱的状态后民主秩序的理性收缩。
1982年10月,新宪法草案通过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审查。1982年11月,在强制的气氛中举行新宪法的全民公决,约200万拒绝参与投票的人被剥夺未来5年的投票权。1888万人参与投票,投票率为91.3%;1 722万人投票赞成新宪法,支持率为91.4%,163万人投票反对新宪法,反对率为8.3%,新宪法的反对者大都来自土耳其东南部的库尔德人地区。按照全民公决通过的新宪法,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科南·埃夫伦出任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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