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境外投资风险防控的主体,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微观层面的风险管理机制。企业应该建立境外投资“决策—执行—处置”,即投资前、项目执行中和危机发生后的全流程全面风险管理。
1.决策前——机构评级和企业测评相结合,根据风险评级和风险性质,决定投资目的地的选择和投资策略。
企业在“走出去”之前,应当做好功课,充分调研对象国的国情,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到心中有数。首先应当认真研读各大机构的对象国风险报告,对投资对象国当前的基本情况、风险问题的性质和强度做到心中有数;其次,根据拟定的投资项目,进一步搜集具体资料,全面分析项目环境及其影响因素,在风险分析、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选择具体的应对措施,决策战略投资国别的选择和采用的投资方式。
在具体的评估方式中,除了应该密切关注一些国际知名风险测评机构公布的主权评级和国家风险指数之外,对外投资企业本身还应该建立一套自己的、有针对性的测评方式。经验显示,建立一种国家间比较的风险评估方式,对企业而言是行之有效的。在这方面,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公司著名的“情景规划法(Scenario Planning)”值得一提。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即是善用情境规划,建构长期优势的好手。1972年该公司 “情境规划小组”模拟了一项名为“能源危机”的情境,预先设想可能发生的情境并发展解决方案。当1973年至1974年冬季OPEC宣布石油禁运政策时,其应变力超越所有竞争者,从而使自己从世界石油工业中的第七位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石油公司。1984年,壳牌石油再次凭借“情境规划”强化优势,当时每桶石油价格为28美元,情境规划小组成员模拟石油降价至每桶15元的情景,并研拟解决方案,当1986年4月石油剧跌至每桶10元的历史新低,因壳牌石油已预演过类似的情景,因此能够从容应变,不但安度危机,更在石油价格崩落后购置大量油田,从此掌控了多年的价格优势。
中国企业可以合理运用情景规划的理念,建立一套情景规划系统,以应对拉美政治社会风险给新项目开发所带来的挑战,从风险评估、风险决策、风险控制、风险后的补救措施四个主要方面来加强建设。
2.项目执行中——建立动态的监测、识别、报警风险预警体系。
提高防范意识和管理能力是企业风险防范的根本保证。我国在拉美投资主要集中在能源和矿产资源开采、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产能合作逐渐展开,中方投资设厂从事工业制成品生产不断增加。这些投资均是长线投资。因此,在项目执行中,密切关注对象国动态,对风险问题进行动态监测、识别和报警就显得至关重要。
大多数风险都有一个从潜伏到发生,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预警监测目的就是要通过对风险表现与要素进行持续性地跟踪与分析,及时收集与掌握风险走向的第一手资料和信息,及时进行信息传达和通报。对风险监测收集的信息要有专人进行归类整理,鉴别、分析、罗列出与预警指标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尤其要考虑数据与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通过识别剔除其中的误导性信息,找出反映风险变化的真实信息,以判断是否存在风险的隐患。风险预警体系需要预先设计预警指标,根据识别出预警指标的变化,通过分析警兆(即警情爆发的先兆)、预报警度(即警情的严重程度)、寻找警源(即发生风险警报的根源)。预报警度是预警的根本目的,根据警兆的变化情况,联系警情的警界区间,参照警度的评价标准,结合现有实际情况或未来变化进行修正后,从而确定实际警情的严重程度。实际操作中,一旦达到企业预先设定的预警临界值,则报警至决策层。[2](www.xing528.com)
3.危机处置——以减少经济损失和保护无形资产为核心目的。
企业风险管理的最后一环是风险处置预案。风险处置的核心是减少经济损失,并尽最大可能保护无形资产。
在政治和社会风险发生时,首先要停止追加投资,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撤离资本。海外环境的多变性要求企业风险信息传递的时效性,风险处置环节最重要的关键点是“快”,这样才能把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降到最小。有针对性的预案设计可以提高风险处置的速度,有效减缓风险发生时造成的损失。
在经济损失之外,风险的发生还给企业造成客户损失、信誉受损,关系到企业境外投资的未来发展空间。企业作为一个责任体,对股东、职工、客户、社会和国家都有责任,企业如何应对风险,解决危机,也是其树立企业形象、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如何减小企业信用、声誉等无形资产损失是风险处置的另外一个目标。
4.企业风险管理的治理结构——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与群体共识。
实现企业境外投资的全面风险管理必须建立合理有效的治理结构。境外投资是企业的大事,因此,企业的决策层——即董事会,应当承当企业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通过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方式促进风险防控体系在战略层面的实施。同时,基于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和风险形式、性质特征的差异,对风险责任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能够有效地促进风险管理主体提高风险控制意识,积极主动地对风险控制采取手段和措施,保证风险控制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立明确的制度,具体清晰划分各个风险管理主体的责任。从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境外投资企业、政府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在风险监控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落实企业在风险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以其他管理部门为辅助建立企业境外投资风险监管目标责任制。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应坚持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做到风险与管理相匹配,责任与权力相一致、奖励与惩罚相结合。同时,由于海外风险问题的不可控和难以预见性,应当避免过度的责任制度安排产生制度的负效应。
此外,境外投资的风险防控应该成为全体员工的群体价值共识,从而反映在员工的职业行为中,全体员工参与到风险管理中来,全员风险防控的意识与企业治理的问责机制共同作用,将风险控制全方位纳入企业经营的所有环节,从而取得风险控制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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