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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第三轮油气资源国有化 成果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勘探技术的升级,拉美已探明油气储量不断上升。委内瑞拉政府于2001年颁布《新石油法》;厄瓜多尔在2006年4月颁布实施《石油法修正案》;玻利维亚在2006年5月以政府法令形式开始对石油和天然气领域国有化;2012年4月阿根廷总统克里斯蒂娜向议会提交了《阿根廷石油主权》法案。委内瑞拉政府与20个外国油气公司签署新协议,收回了所有油田的控制权和开采权。

21世纪第三轮油气资源国有化 成果

1.进入21世纪,探明储量与国际能源市场价格齐升促使陷入衰退的拉美国家迫切要求收回石油定价权并提高政府的利润分成比例。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勘探技术的升级,拉美已探明油气储量不断上升。如表4-1所示,根据2012年发布的《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自2005年以来拉美已探明石油储量保持强劲增长态势。到2011年底拉美已探明石油储量达到3 368亿桶,占世界探明储量的20.76%,成为仅次于中东地区的世界石油储量第二大地区。2011年底,委内瑞拉探明石油储量为2 965亿桶(委内瑞拉石油储量中开采和提炼技术难度大的重油占比较大),超过沙特阿拉伯,成为世界上蕴藏石油最多的国家。[19]

表4-1 2000~2011年拉丁美洲探明石油和天然气储量

续表

数据来源:作者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2)数据整理。

与此同时,全球经济增长拉动了对石油能源的需求,美元贬值、中东部分产油国政局动荡、原油上下游生产能力不足等因素共同作用,21世纪初国际能源市场价格持续攀升。自1999年起,国际能源价格总体保持上升趋势,2002年起,上升幅度进一步加大。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由2002年每桶平均22.81美元涨至2005年的50.04美元,此后,虽有所下跌,但依旧大大高于21世纪初水平。国际天然气价格的涨幅更大,由2002年的81美元/1 000立方米上升至2005年底的470美元/1 000立方米。[20]

其时,拉美刚刚经历过20世纪90年代右翼政党主导的新自由主义改革。新自由主义改革过分强调市场的自由调节,大规模推行企业私有化,扩大对外开放的部门和规模,不加限制地引进外资,种种措施严重降低了政府在经济中的参与度;同时,私有化使政府收入降低,没有足够的财政收入用于社会项目,主要经济、社会指标恶化。1998年巴西金融危机爆发、2001年阿根廷陷入史无前例的经济大危机,严重拖累整个拉美地区的经济增长,地区经济整体陷入衰退。

新自由主义改革的负效应使拉美国家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拉美中下层人民痛定思痛,纷纷选择本国的左翼政党变革图强。20世纪末21世纪初,拉美国家“左风劲吹”,经历了大范围的政权“向左转”——先后有11个国家在这一时期的大选中纷纷由左翼或中左翼政党或政党联盟上台执政。

新自由主义改革时期油气资源领域大规模引进外资,使得一些拉美国家的油气资源基本上被欧美大型石油企业控制。截至2001年,经过油田招标,委内瑞拉政府与超过50家外企签署33项协议,与110家以上国际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包括埃克森美孚、道达尔等多家欧美石油企业,都参与其境内石油工业。据联合国贸发会统计,外国公司在阿根廷石油和天然气产量中所占比例超过80%,按油气资源的占有比重,其国内前十位石油公司都是外资企业[21];截至2005年,私营和外资公司占据了厄瓜多尔境内80%的石油区块面积[22];玻利维亚的油气领域内,同样是被欧美石油企业长期控制。(www.xing528.com)

能源储量与国际市场价格齐升,而国家却部分地失去了对支柱型资源的控制权,经济严重不景气。面对上述情况,左翼执政的一些拉美国家重新举起经济民族主义的旗帜,纷纷出台能源国有化政策,收回政府对油气市场的定价权,提高政府在油气产业中的利润分成。

2.本轮能源国有化,集中体现在委内瑞拉、阿根廷、厄瓜多尔、玻利维亚四国均采取出台新法令与提高税费并用的措施,收回对油气资源的控制权,提高国家的能源收益。

四国政府首先采用的措施都是颁布能源领域的新法令,宣布国有化政策和进程。委内瑞拉政府于2001年颁布《新石油法》;厄瓜多尔在2006年4月颁布实施《石油法修正案》;玻利维亚在2006年5月以政府法令形式开始对石油和天然气领域国有化;2012年4月阿根廷总统克里斯蒂娜向议会提交了《阿根廷石油主权》法案。

其次,上述国家均通过提高各种能源税费和税率,扩大政府在石油产业的利润分成。委内瑞拉的矿区使用费从原来的16.6%升至30%,并设置暴利税保证超额石油收入。厄瓜多尔一度将石油溢价收入分成比例从50%提高到99%。玻利维亚政府规定了在重新签订合同的过渡期间的产值分配:2005年日均产量达到1亿立方英尺的天然气田,其产值82%归国家(其中包括18%的特许权使用费,32%的石油天然气生产直接税,32%是国有石油公司的额外股份收益),18%归外国公司(其中包括生产成本投资的收益等);2005年日均产量低于1亿立方英尺的公司,在过渡期内生产价值的分配比重不变[23]。这些政策,一方面提高了外资企业对能源产业的使用费率,另一方面实际上是提高了境内的外资石油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从开采和产出两个方向,扩大政府在石油产业上的收入。

再次,本轮国有化并没有完全驱逐外资,在确保国有石油公司占有绝对多数股份(50%以上,委内瑞拉将这一比例提高到60%)的情况下,仍然允许外国资本在合资企业或合资合同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例如,阿根廷政府回购了莱普索尔-YPF 51%的股份,从而实现控股,同时,出台法令,要求外资企业所得利润要用于阿根廷油气产业再投资,不能全部转移回本国。这种政策尺度的选择与拉美国家自身石油工业发展的水平紧密相关,当前阶段,其石油工业不可能完全排斥外资。但是能源产业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经济支柱,又不能完全被外国投资者掌控。所以本轮国有化的重点是制定新的控股和利润分配比率,采取新的合作方式,提高国家的油气资源收益,加强国家对石油工业各个环节的控制力度。

四国的国有化过程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委内瑞拉政府与20个外国油气公司签署新协议,收回了所有油田的控制权和开采权。10家外资企业在限期的180 天内接受了玻利维亚政府的新条件,并重新签订了合同。政策出台五年后,2011年厄瓜多尔政府已经完成了25个石油区块的服务合同谈判和合同变更,取消了与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和美国诺贝尔能源公司的石油合同,厄瓜多尔国家石油公司参与的油田产量比重达到72%[24]。阿根廷政府回购了西班牙莱普索尔-YPF石油公司51%的股份,实现了对这一阿根廷境内最大的石油公司的国有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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