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覆结局对于优胜方来说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理想化、完美化地追求百分百实现总体战略目标,不但可以追逐全额利益目标,要求对方支付本金并赔偿全部损失,还可以全面追究对方侵害我方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真正地做到赶尽杀绝,实现利益目标与解气泄愤的双赢。但弊端也是十分明显的,对方势必竭尽所能地利用一切可能的诉讼权利拖延诉讼进程,导致讼争周期极限化地延长;在额外增加的漫长的讼争过程中,需要持续投入极高的时间、精力、资金、隐性投入等讼争成本;漫长的讼争周期与对方的绞尽脑汁、倾尽全力的对抗也增加了战略形势转移的风险;对方的全力对抗也造成了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将法律判决权利转化为现实可支配法律权益的难度与风险。
倾覆结局对于落败方而言,好处就是可以继续在对抗的同时稳稳地占有盗攫而来的他人利益,讼争周期有多长就能够占有多久;同时还保留了争取分文不予支付或赔偿的大获全胜结果以及较少支付与赔偿的可能性。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最严重的是极有可能承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责任;最终承担全额支付与赔偿责任,比和解成本会高出太多;持续性的讼争导致产生高额的成本投入。
倾覆结局下,双方当事人继续深陷复杂泥泞的讼争大战,偏离正常生活与工作轨道,无法营务正业,无法正常生活,导致心理、精神、感情等方面出现严重障碍,幸福感严重下降。更为关键的是,双方最终得到的结果都比和解的结果糟糕得多,优胜方在扣除额外加长周期的高额讼争成本、战略形势转移风险、法律判决转化成现实可支配法律权益的风险与难度、失落利益回笼周期大幅延长等成本后,即使能够全额实现利益目标,相对于当初和解能够实现的实际利益价值,仅为四分之一左右。这个算法在之前围城必阙大战术运作中有详细阐释。况且,在双方激烈对抗的情况下,对方必定进行大量神机鬼械的谋划设计,甚至甘愿冒着触犯刑事法律的风险也要阻却我方达成现实可支配法律权益,在强制执行等程序中,我方法律判决权利能否转化为真正的现实可支配法律权益,存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笔者律师团队操盘解决的一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我方完全掌控战略优势的情况下,我方当事人在和解阶段觉得对方本身就是非法攫取我方的合法利益,因而无法接受给对方让渡丝毫利益的结果,最终双方不可避免地对抗较量到底。主体诉讼判决结果相当饱满,甚至溢价实现了我方利益目标。但在最终执行阶段,因为对方涉嫌与本案有关的刑事犯罪问题,民事案件强制执行被中止。两年后刑事判决生效后才恢复执行,但已经物换星移,沧海桑田,完全不是彼时情状,对方公司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虽然我方有财产保全,但强制执行程序与破产清算财产管理之间存在无法协调的程序与规则障碍,最后数次拍卖均流拍,耽误了整整六年,最终还未完全执行到位。该当事人噬脐莫及,抱恨终天,经常纠结于当初未选择和解解决,导致最终现实可支配法律权益缩水六七倍。(www.xing528.com)
作为落败方,坚持死战到底,虽然可以较长时间地占有他人合法利益,但终究得还。而且在奉还时还需支付巨额赔偿,相对于巨额赔偿,占有他人利益期间的收益已经被完全抵销。况且还需要在持续讼争中付出极高的时间、精力、资金、隐性付出等成本,更是得不偿失。当然,最恐怖而得不偿失的是可能承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责任,甚至身陷囹圄。一旦失去人身自由,攫取多么巨大的利益,看起来也都是个笑话。
综上所述,倾覆结局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确实是百害而无一利。希望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泥泞困厄中挣扎的人们能够擦亮双眼,理性筹算,对法律责任以及讼争成本抱持相当的敬畏,求真务实地选择最终解决模式,切忌贪婪过度或血气太盛而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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