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的目的是为了和平,双方从矛盾不可调和诉诸武力到倾尽全力的较量结束,无非是追求一种新的平衡状态或者一方彻底的倾覆。无论是新的平衡状态还是一方彻底倾覆,均能够维持一定时期的和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情况与战争相类,双方竭尽所能地对抗斗争,最终的结果也将归于平寂。或是双方基于战略攻防体系的综合实力对比而重新构建重大利益分配机制,建立一种全新的秩序而归于和平;或者是一方在对方绝对综合实力的打击下完全而彻底地倾覆,再也没有东山再起、卷土重来的实力,因而双方维持了和平。由此看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结局是构建和平新秩序,但具体表现为平衡或倾覆。
在传统单纯诉讼案件中,存在非胜即败的结果观,这也是案件的客观情况决定的。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案件遵循着严格的相对性,仅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展开讼争角逐,非胜即败的观念具有当仁不让的适用空间。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最终结果与传统单纯诉讼案件有极大区别,绝大多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最终是以平衡的方式结束讼争。非胜即败的执念一旦适用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最终往往形成法律程序形式上胜诉,但却无法达成现实可支配法律权益的窘境,导致案件陷入长期且毫无意义的僵持消耗。从实战经验角度完全可以断定,非胜即败的传统诉讼执念根本不能适应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解决需求。再权威的裁判方式也无法根除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当事人斗争较量的源动力,因而才有传统专业技术流思维方式与处理模式下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虽经多次裁判,但新生问题如雨后春笋、遍地而起,导致问题越来越复杂,各个问题互相牵制,互为依托与条件,使解决难度无限提升,最终陷入剪不断、理还乱的泥泞困厄。只有凭借绝对的综合实力划定边界,重新构建全新利益分割机制,优势方再往前推动无法求得更优结果,劣势方持续挣扎恐遭覆灭,在优胜方相对心满意足、劣势方心服口服的相对平衡条件下,案件问题才能得到全面、深入、彻底的解决。显然,平衡是绝大多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最终归宿,也是最理智的结局方式。(www.xing528.com)
当然,若绝对实力划定边界也不能解决问题,双方便血战到底,优势方赶尽杀绝,劣势方一败涂地,案件也会得到全面解决。但解决得并不彻底、深入。在倾覆的情况下,优胜方在劣势方的负隅顽抗、垂死挣扎前,全面实现战略目标的难度也会大幅增加。劣势方日后厉兵秣马,东山再起,卷土重来亦未可知。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实务中,存在普遍的报复式次生讼争大战情况,使案件在重大、疑难、复杂的基础上再生顽固之绝症,给双方当事人均造成极大负担与消耗。因此,在特定情况下,倾覆的结局似乎不可避免,但无论是优胜方还是劣势方,均宜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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