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本质特征注定了持久战的命运。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本质特征决定了解决周期必定是相对漫长的持久战,绝非短平快的单纯诉讼案件。首先,双方为了关乎双方生死存亡的重大利益而讼争,愿意为之付出的代价更高,愿意为此作出的努力更大,双方的斗争意志更坚毅,而且出于争取重大利益的巨大动力,讼争的技巧、方法、艺术也都达到极值化表现,因而,这种讼争显然在短期之内无法平息。其次,由于存在重大利益,双方自发形成利益共同体联盟,最后升级为两大利益共同体联盟之间的斗争,这些参与其中的主体虽然不是当事人、代理律师等在诉讼程序中拥有独立诉讼地位的必要主体,但在讼争程序中发挥的作用不容小觑。这些众多参与主体各自献计献策,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导致双方讼争面极大程度地扩大,各项讼争事务无论是从单个诉讼程序的纵深疑难复杂程度还是从众多讼争程序与事务相互交织而形成的复合疑难复杂,都几近极值。相对较为彻底地理顺这些复杂关系,尚需较长时间。至于完全解决,显而易见不是短期之内能够完成的艰巨任务。再次,两大利益共同体联盟为了争夺重大利益,唯一目的就是彻底打败对方,令对方无力再组织起有效的反抗,从而达到完全掌控重大利益的目的。最终结果是由实力来决定,而不是单纯诉讼案件追求法院生效判决那么简单。双方为了完全压制对方以达到目的,互相如玩纸牌游戏般筹算出牌压制对方点数,来回往复,人为地布设对本方有利的讼争据点,在双方核心诉讼程序之外往往存在较多讼争的法律程序及其他程序,无限提升了案件的疑难复杂程度。从实践经验看,在短期之内能够将疑难复杂的讼争体系归置至分清轻重主次缓急,已经属于上乘的驾驭能力,若求短期之内彻底解决,任综合实力再强的专业操盘团队也勉为其难。
无法以单纯诉讼案件周期计算方式衡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周期。传统单纯诉讼案件可以理性地预计解决周期,因为法律程序清晰明朗,无论是一审、二审、强制执行、再审等几大阶段还是每个阶段的具体细节所需要的时间,均可以相对准确地预测计算,并且各种意外耽误时间以及加快进程的因素都可基本预知,笔者律师团队甚至将传统单纯诉讼案件办理流程与所需要耗费的时间设计出最精细的表格,将法律规定零散分布于不同部分的时间与流程中,以更清晰、直观的表述方式展现诉讼程序,以便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地把握。这是非常幸福的事情,出发时就能够准确地知道返航时间,未来充满了确定感。然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周期根本就无法按照单纯诉讼案件周期计算方法来预测,并非因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接受法律诉讼程序限制,而是因为案件本身是一个十分庞杂的讼争体系,并非只有一个单纯的诉讼案件,整个庞大的讼争体系中各项程序何时结束,受较多因素制约与限制。比如,如果涉及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交叉重合的情况下,按照先刑后民原则,民事案件便需要中止审理,待刑事案件判决生效以后恢复审理,或者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进行处理。两个或者多个诉讼案件之间若存在条件关系,一个案件需要以另外一个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则需要中止审理,等待另外一个案件作出生效判决后再恢复审理。这些已经足够让诉讼周期大幅延长。
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无论是核心诉讼还是其他讼争程序,双方都将能量发挥至极致,每个战略进攻据点或者防守据点,双方往往会尽人力所能及地部署力度千钧的战术行为予以应对,导致案件需要证明、调查、解释的问题极限化地增多,事实变得异常复杂,证据体系庞大,案件审理难度极大。在诉讼过程中,由于事实复杂,时常无法通过双方举证质证等常规法庭调查程序完成,申请调查取证、鉴定、勘查等程序经常启用,导致案件周期极大程度地延长。单纯从法律审理程序来说,这样的案件也不大可能在正常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内审结,往往需要延期审理,有些案件甚至经过数次延期也不能结案。
双方的斗争意志在个案诉讼程序中也得到了极限化的加强。在传统单纯诉讼案件中,双方讼争的目的虽然也为达成利益目的,但相对更能尊重生效判决的效力。一旦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双方当事人即使内心不服气,也迫于法律强制力而选择愿赌服输、偃旗息鼓,诉讼程序就此终结。而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双方的讼争的目的性更强,因为追逐重大利益导致斗争意志无比坚毅,不论法院判决公正正确与否,只关心本方利益有无达成。因而,只要判决不符合其利益目的,便坚定地将诉讼程序进行到底,任何一个流程环节均不错过。上诉、申请再审等自不必说,即使一些本该为当事人合法权益更有保障而设置的程序,均被在此极限化地运用,比如通过管辖权异议申请与上诉、执行异议申请与诉讼等程序阻延诉讼进程,导致案件周期无限拖长。笔者律师团队操盘解决过一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核心诉讼经历了两次发回重审后,第三次二审判决后,对方依然坚定地申请再审,并在强制执行程序中通过执行异议申请、复议以及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来狙击我方的诉求实现。案件何时能够完全尘埃落定,真的无法用传统单纯诉讼案件的周期计算方式来衡量。
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还有许多不确定因素会影响案件正常审理周期,比如,案件法律关系往往为交叉复合法律关系,各种类别的诉讼程序与行为兼而有之,若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涉嫌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时,案件审理亦会受到较大影响,如果一方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受到其他法律责任追究,其他诉讼程序能否正常进行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解决正面防线问题本身就是持久战。其实,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过程就是解决对方布设的正面防线的问题。对方布设的正面防线,就是我方必须突破进而解决案件核心问题的最大障碍,谁都知道攻破了对方正面防线,案件也就基本达成了预期战略目标。之前已经在避其锋芒,绕开对方正面防线一章以及战略大迂回,侧翼与后方包抄合围一章中对于突破对方正面防线做了详细论述,直接突破对方布设的正面防线具有现实的不可行性。因为对方布设的正面防线,往往经过全方位的周密准备,将我方核心诉求所依据的基础事实或法律关系移调至法律程序射程范围之外,导致我方在正面防线诉讼中注定不会达到预期目的。因而,我方欲最终突破对方布设的正面防线,往往通过战略大迂回的大战术运作,针对对方侧翼与后方的薄弱环节与致命要害,部署针对性极强的战术体系,在对方侧翼与后方更大范围内实施分割穿插,对于各个战术据点形成包抄。包抄成功后再与正面防线战线进行夹击合围,最终利用侧翼与后方战术成果创造的战略优势条件,为正面防线战场提供强大战略力量支持,最终在正面防线取得突破。
粗略估计侧翼与后方包抄合围战术与正面防线战线耗费的时间,也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这是一场持久战。即使我方在战略战术部署问题上精准筹算,丝毫未出现偏差,也不会像普通诉讼案件的程序那么清晰明朗。不但整个战略战术运筹过程中程序复杂,事务千头万绪,而且还涉及从侧翼与后方相对不确定的战术结果与正面防线战术的最终配合,两条战线协同推进,相得益彰,合围产生战术复合力量之后产生战略形势转变而引发正面防线战场局势的变化。众多事务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需要在实战运作过程中审时度势,进行精准的战略掌握与战术机动,最终在复杂的战略战术运作过程中达成我方战略目标。事务的复杂性、多变性、不确定性决定了其不可能在短期之内解决。加之对方不可能在布设妥当正面防线后无所作为地等待我方突围,必定竭尽全力地处处狙击拦截我方的进攻,也会导致解决周期大幅延长。
要使案件问题得到全面彻底的解决,就必须解决对方布设的正面防线问题。解决正面防线问题,又必须通过战略大迂回、侧翼与后方包抄合围等大战术运作的方式先从对方侧翼与后方攻破防线,再将该战术成果与正面防线战术相结合,最终形成战略复合力量,进而击溃对方布设的正面防线。显而易见,这个过程是漫长的。解决对方布设的正面防线问题,本身就是持久战。
(二)关于持久战的若干重要问题
做好打持久战的充分思想准备。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必须做好打持久战的充分思想准备,对于讼争的复杂性、讼争程序多样性、事务关系的多变性、周期的漫长性要有充分的认识,并且提前做好相应准备,最好在正式进入讼争前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有更好的心态迎接与面对未来复杂讼争的到来。实务中,有些当事人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缺乏全面、深入的认识,往往与传统单纯诉讼案件没有任何区别地看待,结果一入此门深似海,对于解决过程中斗争的复杂性、事务关系的多变性、诉讼程序的多样性、周期的漫长性根本就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对方发动每个程序之后,我方不是在最恰当的时机予以反制,而是耽误于我方当事人的反复思考、质疑、犹豫之中。作为专业操盘人,耗费精力与时间最多的工作不是运筹讼争事宜,而是做我方当事人的答疑解惑、辨析说明等说服教导工作,往往会错过最佳的战略机遇,令人懊恼不已。整个操盘解决过程中,不是如何与对方对抗较量令人颇费思量,而是当事人认识不足、心理准备严重欠缺而导致的艰难滞涩令人萌生退意。由此可见,当事人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讼争前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工作,是十分有必要的前置工作。
笔者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在正式进入讼争前一般会会同当事人开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本质特征分析论证会议,首先让当事人从思想上充分地认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与普通案件的本质区别,使其准确地掌握解决此类案件的核心要害所在,进而深知事务的复杂性、多变性、多样性、漫长性,绝非普通案件诉讼周期内可以解决,同时对于各项成本提前认识并接纳,在本人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展开下一步工作。如果通过深彻认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本质特征后,当事人经过自我评估后认为客观条件不足以支持体系庞大的讼争消耗,亦可提前作出决断,可选择放弃或者以传统专业技术流应对模式进行简单处理。
在当事人充分认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本质特征,并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与心理预期、初步成本预算的情况下,笔者律师团队会引导当事人开展前期情报收集工作,通过合法的渠道与手段,从本方以及对方所有可行的事实、法律关系、人事关系等方面进行精挖细掘、掘地三尺的调研摸底,收集一切可能收集到的有利要素与不利要素,作为筹划我方攻防战略战术体系的基础。笔者律师团队结合案件客观形势与双方实力对比状况,再结合饱富的实战经验制订总战略规划,从全局高度进行分析、考虑、筹划,对于讼争解决过程中的各项重要事项作出总体安排部署,明确战略目标、战略方向、战略路线、战略任务、战略力量、战略手段、战略阶段等重要事项,使当事人对于案件解决全过程有一个宏观性、全局性的认识与把握。
在当事人对于案件讼争解决全程建立了全局性、宏观性认识的基础上,笔者律师团队根据总战略规划确定的路线与方针,对于具体讼争战术进行部署,将正面防线突破与侧翼与后方突破的具体战术执行事宜在理论讲述的基础上,通过沙盘推演模拟双方实战对抗较量,一方面使笔者律师团队参与人员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同时也使当事人对于未来讼争实战解决过程中的细节问题有更加充分的思想认识与准备。在极大程度上避免了当事人在某些具体执行阶段踌躇不前,犹豫优柔,成为讼争推进过程中的阻滞与不确定因素。
经过理论讲解、前期情报收集、制订总战略规划、部署具体战术体系、沙盘推演等过程,在正式进入讼争实战时,当事人的思想准备工作其实已经相当充分。这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平稳顺利推进的稳定器,好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半途而废,并非是战略战术出现严重问题,而是当事人的思想出现严重异动。启动之前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复杂性、多样性、多变性、漫长性缺乏根本性的认识,及至讼争程序轰隆隆地推动起来之后,逐渐感受到气力不支,处处质疑、节节设问,导致专业操盘团队工作重心竟然必须转移到冗长无用的教导说服工作上,甚是懊丧无趣。若当事人的思想认识已经定格,自然是无法再往前推进,案件半途而废也是必然的命运。之前,笔者律师团队在操盘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过程中也遇到过类似问题,是因为我们对于当事人充分思想准备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轻信如此专业深奥的沟通纯属浪费时间与精力,不如多做实事。但事实并非如此,当事人思想准备工作在关键的时候就像是连接火车车厢的那些最脆弱的链条,连接链条坚固,火车整体向前;若连接链条脆弱,火车也就涣散了。因此,后来笔者律师团队逐渐采用了沉浸式参与法,让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当事人全程参与理论讲解、前期情报收集、制订总战略规划、部署具体战术体系、沙盘推演,不但对于案件讼争全局事务具有宏观性的认识,而且对于具体战术执行细节也提前做到心中有数,提前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实战效果证明,这种方式是卓有成效的,能够促使当事人建立相当充分的思想准备,事实上可以转化为有形的战略力量,对于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充裕的成本预算。充分的思想准备只是解决了提前认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各项事务以及未来有可能发生的事务,并对于未来出现的重要情况有心理准备与接受能力,属于解决思想、情感、意志、心理层面的问题。但更实在且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问题是成本预算问题。解决普通单纯诉讼案件的成本,与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成本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也不是以简单的倍数计算的问题。如果没有充裕的成本预算,切莫稀里糊涂地进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讼争。莫说事务复杂、疑难、多变,单凭周期漫长的持久战特性,需要付出的成本也高出太多。充裕的成本预算,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能够顺利推进的决定性基础条件。
在实务中,好多当事人经常错误地估算成本,根据案件标的通过法律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出各项费用从而误推解决案件的成本,这种认识是相当主观、粗浅、片面。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能只以标的来衡量,某些案件虽然标的很大,但是不具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本质特征,其依然是单纯诉讼案件,完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成本计算方法进行筹算。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事务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各项成本的增加不是静态计算的问题,需要动态地考量事务整体运作过程与主要环节,将每个重要环节的费用都作出准确预估,并对总体成本作出相对富余的估算,确保复杂事务齐头并进过程中费用充足,战略力度不因费用问题而降级。普通单纯诉讼案件成本可以紧缩欠缺,但依然能够保持相对的稳定性,那是因为案件推进的节奏完全受法律诉讼程序掌控,案件事实与证据业已固定,只要当事人与专业代理团队不出太大原则性的问题,案件结果一般来说不会出现意外。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推进节奏完全脱离了法律诉讼程序的限制,案件基础事实受诸多讼争因素的影响较大,需要审时度势、随机应变,适应性地调整战略与战术体系以左右客观形势、顺应客观形势,而这个过程均需要较高的成本预算来保障。
还有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当事人对于案件本质缺乏透彻认识,只强调自己的冤屈与胜利后的重大利益,似乎大有以案件的正义性与未来期权来标榜案件的价值。但很遗憾,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领域,根本就不存在这个问题。案件再具正义性,未来胜利后可获得多大利益,并不代表实际战斗力量,最多是证明了战斗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普通单纯诉讼案件可以通过正义性与相对较大期待利益的维系而完成不错的目标,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根本就不现实,对方蓄谋已久、殚精竭虑、机关算尽地为我方布设难题险关,往往打造我方根本无法直接突破的正面防线,最简单如通过相对合法的程序与案外第三人将财产悉数转移的正面防线,我方通过诉讼与强制执行程序根本就无法穿越其防线,案件注定悬停僵死。要突破这些正面防线,必须从侧翼与后方实施大纵深分割穿插,针对对方侧翼与后方的薄弱环节,实施针对性极强的战术行为,将每个据点攻破,进而为正面防线战场提供强大的战略力量支撑,才能取得从正面防线突破需要的战略优势。而这个运作过程头绪众多,事务复杂,并非数项事务同时并进那么简单,而是各项事务互相呼应、互为前提与条件、彼此依托地谐调推动,绝非普通专业人士能够操持明白,因而成本自然不会太低。因此,正义只代表立场,需要通过足够成本的支持才能转化为战略力量。反侵略战争的军火费并不因为正义的立场而减少,没有成本付出的正义战争,或许是博取世人同情的表演。实力会让正义更饱满,既有外在又有实在的内涵,而实力是靠成本堆积出来的。尤其是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持久战中,充裕的成本是实现战略目标的最坚实保障。只有在兵精粮足的基础上,我方的正义才能得到伸张,基础事实与证据体系的优势才能充分发挥,战略攻防体系的威力才能最优化展现。
方向明确而坚定。其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之道就在于一个方向问题。传统专业技术流思维方式与处理模式最大的问题就是方向与路线的错误,好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陷入胶着迁延、泥泞困厄、悬停僵死的缠斗,剪不断、理还乱,按下葫芦浮起瓢,但却与真正的解决渐行渐远,就是当初方向与路线出现严重错误,误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视为单纯诉讼案件,错误地以传统专业技术流思维方式与处理模式进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式应诉处理,最终陷入对方精心布设的战略陷阱。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方向一旦出现偏误,要想纠正回来,需要付出成倍的代价。即使愿意付出成倍代价,由经验饱富的操盘团队掌控运作,也未必能够弥补回来。
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犹如在沙漠中前行,必须用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来确保方向的正确性,避免在茫然一片中顺着一个大圆圈打转。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事务错综复杂、变幻莫测,身陷其中极易迷失,在多个法律程序同时推进的情况下,保持正确的方向并不容易,在复杂的讼争程序中极易陷入以筌为鱼的方向性错误,整天在为斗争而斗争,但还误以为在解决问题。因此,必须从全局考量,始终坚持正确而坚定的方向,准确地把握每个讼争程序的战略价值与战术意义,严格区分轻重主次,始终将我方的战略力量投入于具有重要建树意义的战略行动中,确保案件的解决沿着既定的方向与路线前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事务异常复杂,双方斗争十分激烈,在我方形成稳固而完备的战略攻防体系之前,会有一段讼争极度复杂但却似乎看不到希望的时期,因为各项战术行为逐步铺开以后,尚未形成成型的战术成果,但讼争形势却很复杂激烈,当事人心理与精神方面经受着极大考验,犹如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这时候也是我方的方向最受考验的时候,好多案件就是没有熬过这个时期而放弃。因而,在坚定地按照正确方向前进的过程中,这个至暗时刻必须引起足够重视。熬过了至暗时刻,各项战术成果相继出现,我方逐步占据更大的战略优势,形势变得越来越明朗的时候,坚持正确的方向就显得容易多了。
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过程中,对方诈降求和也经常对案件的正确方向会产生较大影响。在我方取得相对较大的战略优势后,对方往往会请降求和,使我方不易判断其到底是真心而为还是诈降,有些案件当事人可能实在是受够了案件长期的煎熬,对方一抛橄榄枝就迫不及待地与对方展开磋商。而且最要命的是中止甚至放弃战略战术体系的推进工作,专事和谈。其实,这是典型的方向性错误。在解决过程中,甫一占据战略优势便迎来对方求和,对方假借求和赢得战略机遇的可能性更大。我方轻易不可被对方的缓兵之计迷惑,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正确的战略方向。只要对方提出请降和解,我方一概不应拒绝,但必须始终保持战略战术体系推进力度不变,在和谈的同时保持足够的战略压迫势能,以便和谈未果时战术行为的延续性,不给对方借缓兵之计筹划反制战术的机会。
信心动摇时的心态调适。人们都喜欢做简单的事情,是因为简单的事情变数不大,过程容易控制,投入成本与输出结果之间的关系容易把握。而相对复杂的事情,多数人避而远之,因为复杂的事情过程环节相对较多,发展过程中变数较大,而且过程较难控制,投入的成本与输出的结果之间存在着极为复杂的换算关系,一般人根本无法掌控。简单的事情不用劳心费神便可获得结果,只需费力。而复杂的事情不但需要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而且还需要殚精竭虑、绞尽脑汁地谋划,最终的结果却未必是十拿九稳。能够一眼看穿简单事务的结果,是正常的聪明人。能够锐利地洞穿复杂事务结果的人,实乃寥若晨星。因而,在复杂的事务运作过程中经常产生红旗到底能打多久的疑问,实属再正常不过之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是除了战争之外人类关系最复杂的事务之一。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当事人还是专业操盘团队,有人经常产生红旗到底能打多久的疑问完全在情理之中,这本身属于待解决问题的一部分,必须以切实有效的措施来解决。
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唯一能够解决信心时常动摇问题的方法就是学会站在全局战略高度进行分析判断,这是笔者在操盘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十余年过程中总结出的十分富有成效的实战方法论。笔者律师团队的好多委托人,包括笔者律师团队有些人员,完备的战略战术体系筹划妥当后的亢奋与热情被枯燥艰险的推进实务消耗殆尽后出现动摇时,笔者往往通过引导其站在全局战略高度进行分析与判断的方式帮助其重塑信心,效果出奇地好。因为信心动摇属于主观意识范畴的问题,我们谁也无法深入他人的思想深处解决根源问题,正如心理医生、精神科医生根本就解决不了真正的心理、精神问题,再多的大道理劝说教育,无非过耳清风,滴水止沸。只有通过帮助其认识到自己分析与判断的方式、基础存在错误,进而建立正确的分析与判断方式、基础,令其客观、理性地分析得出乐观结果以后,自然会树立信心。(www.xing528.com)
站在全局战略高度分析与判断,要求我们充分地理解我方的战略战术体系,准确而客观地掌握双方的优势与劣势,充分认识我方的战略战术部署,透彻地理解集中我方优势战略力量攻击对方薄弱环节的高度把握性,从而建立全局化的战略较量概念,通过全局战略较量理性判断客观较量结果。若只停留在狭小的战术抗争范畴,就易犯主观片面错误,有盲人摸象之嫌。比如,在对方经过一系列的设计,将其财产悉数转移,导致我方即使胜诉后也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下,如果仅从诉讼战术层面分析判断,结果必定渺茫。好多案件其实就是犯了这样的错误而导致无所作为。在我方拥有完备而稳固的战略攻防体系的情况下,站在全局战略高度分析判断,则结果完全相反。因为对方虽然布设了固若金汤的正面防线,但因为其机关算尽地布设正面防线的矫枉过正之举,为其侧翼与后方遗留了重大法律风险,必定存在与他人恶意串通非法侵害我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我方针对对方该薄弱环节与致命要害,实施针对性极强的战术行为,追究其非法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行为无效,并追究其包括刑事责任在内的法律责任,对方的侧翼与后方必定被攻陷。对方侧翼与后方被攻陷后,财产如何转移以及转移的数量也将悉数暴露,我方在正面防线面临的难题也迎刃而解。如此,站在全局战略高度分析判断,结果准确而无疑。如果站在对方布设的正面防线面前,只盯着我方在诉讼与强制执行程序中将无所作为,因而得出争也白争的错误结论进而放弃,任由恶人得逞得势,岂止是怀疑红旗到底能打多久,简直是举起白旗直接投降。站在全局战略高度看待问题与埋身于技战术层面看待问题的区别,就是判若云泥。在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持久战中,如果出现红旗到底能打多久的疑惑时,不妨站在全局战略高度进行分析与判断,信心有如打盹受惊后的清醒爽利般提升。
在实务中,笔者经常会遇到当事人信心过山车的呼啸,从视笔者擘画的完备战略攻防体系若救星时的踌躇满志、志在必得,到渐入枯燥艰辛的战术执行阶段的坚忍疲弱,再到黎明前至暗黑夜的消沉失望,再到对方战略防线轰然崩塌时的喜极而泣、春风得意,又到对方重新组织起有效反扑后的一落千丈、低迷绝望,笔者早已安之若素,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帮助他们从自我心境当中走出来,即使告诉他们做事的信心和心态是致命的,一个再杰出厉害的人,如果在飘忽的心态与脆弱的信心牵引下做事,也会一败涂地,并且危言耸听地告诉他们石达开当年就是被信心与心态害死的故事,依然只能起到瞬时电击效果而已。提到运作复杂事务过程中的心态与信心问题,很有必要重温石达开当年的经历。石达开在天京事变后率兵负气出走,一路向西南用兵并不顺利,与天京事变前的高歌猛进、横扫千军如卷席的境遇有天壤之别。因而时而亢奋激进,时而消沉低迷,心态飘忽不定,状态极为不稳,完全丢失了一个天才军事指挥家的灵魂。导致在好多重要战略决策事务上犹豫优柔,难以当机立断,与其前期英勇果敢、言出令随、雷厉风行的风格判若两人。其实,石达开身边的副将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并且有过数次提醒,但改变不了实质问题。或许石达开对于整体战略目标已经绝望了吧。后来行军至大渡河南岸,本来应该在河水未涨、对岸敌人未到时马不停蹄、毫不迟疑地抢渡。但石达开率军负气出走后的忧郁挫折造就的飘忽心态与摇摆信心,像魔鬼巨爪般攫住了他的理性与意志,使他完全丧失了一个杰出的天才军事家的理智与果决,竟然因为一个儿子的出生而全军庆祝,耽误了天赐的渡河战机。第二天,大渡河涨水严重,对岸敌人业已开到并安营扎寨,最终全军覆没,自己为了保全士兵们的性命屈意投降,终惨遭凌迟处死。
稳定的心态与坚定的信心真的可以改变好多事情的结果,虽然人人都知道这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但却没有几个人能够贯彻落实到实际行动当中。比如,一个赚钱能力很强的人,在突遭变故一夜破产且负债累累后,如果心态不稳、信心动摇,便只会聚焦纠结于眼前的巨额债务与自己身无分文却负债累累的绝境,在走投无路的焦虑与恐惧中选择跑路甚至自杀。而真正的强者却能够保持极为稳定的心态与坚定的信心,在充分相信自己赚钱能力的基础上进行筹算,余生以最努力的模式赚钱能够赚到多少,可以知其大概,如果完全可以偿还累累债务,那就莫慌,债务肯定得还,利息该涨就让它涨吧,反正以前赚钱是投资失败而花掉了,以后赚钱还债并偿还利息花掉也是一种消费支付方式。即使经过筹算,余生以最大努力模式赚钱也不足以偿还巨债时,也能够乐观地期待全世界的好运气都降临在自己身上,继而勇敢地面对一切,并积极努力地拼搏解决。事实证明,这种乐观坚强的人,无论什么时候心态都特别稳健,为人处事信心十足,做任何事情的结果都比正常人更出色。
尽管说教很让人动心,但效果是暂时的,在第二天太阳照进卧室时,一切照旧,愁苦和郁闷依然不请自来。其实,好多人在处理复杂事务遇到信心动摇问题时,都缺乏好的办法来解决。现实生活中更多的是如同前述石达开与巨债面前漂亮翻身的人的故事进行说教开导,这也算是黔驴技穷后的无奈挣扎了,就像大考前的父母没用而正确的劝学口诀一样。但对于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持久战过程中当事人心态不稳与信心动摇问题,站在全局战略高度进行分析判断的方法确实是灵丹妙药,屡试不爽。在实务中,每当委托人怀疑红旗到底能打多久的时候,笔者引导其站在全局战略高度进行分析判断,得出双方全局战略较量结果后,委托人的信心提振效果可谓立竿见影,而且能够持续稳定许久。因而,每当在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持久战中开始反复质问红旗到底能打多久时,不妨试试站在全局战略高度透透风,站在离天最近的地方,或许能有涤荡心灵的神奇感受。
当事人专务正业。在操盘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过程中,笔者最不想看到的情况就是当事人专心致志地投入于案件运作工作当中,甚至不务正业。这里说的不务正业并非是该成语传统意义上的指责贬损,而是为了准确表达某些当事人放弃事业乃至生活,完全被案件给填充至几近爆炸的状态。律师代理当事人打官司是职责所在,全天下可能只有律师打官司是营务正业了,虽然处理的不是自己的事情,但还是正业所在。包括当事人在内的所有人若全力纠缠于官司,都有不务正业的意味。这让笔者想起好多当事人通电话时礼貌而尊重地提醒周末需要休息的话就挪至下周时,笔者都会毫不迟疑地告诉他们,打官司是律师的正业,对于其他人来说都是副业,包括当事人本人。因而,只要当事人不介意占用周末休息时间,笔者自始便认为周末更适合与当事人办理打官司有关事务,因为当事人需要在周内营务正业。作为律师,耽误当事人周内营务正业的时间与我面晤,仅为了保留周末丁点休息权,着实非成就事业之态度。当然,律师也需要休息,显然可以在当事人营务正业的时候。由此看来,案件虽然是当事人本人的事务,律师只是代理人的角色,但却是律师的正业,是当事人的副业。
既然打官司不是当事人的正业主业,那当事人就应该将精力全部投入于正业当中,将案件交由真正有实力的人来操持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当事人均为人中豪杰,但必须清醒地认识自己,不要被某一方面或者几个方面的强大能力宠坏,错误地以为自己在哪个领域都很强大,在有些专业精深度极高的领域也想担纲驾驭。比如,在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领域,并非笔者刻意神话,该工作确实不是一般当事人能够摸清门道,好多专业技术经验俱佳的专业技术流律师尚且根本无法自如应对,更别提轻松驾驭一事。作为非法律实务专业人士的当事人更是无法做到应对与驾驭。作为当事人最重要的能力是选择合适的律师团队来操盘,这种目光就像鉴宝专家识别赝品的能力一样稀缺而珍贵。尽可能地做到一眼便可识珠,尽量避免吃一堑长一智般循序渐进的增长智慧模式,一生很短,没有时间与心情天天吃堑。在经历无数次错谬后,即使华佗现世也难以起死回生。
现实情况不容乐观,笔者律师团队受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几乎均是经过传统专业技术流思维方式与处理模式误诊误治,导致案件悬停僵死时才逐渐醒悟。甚至一半左右起初事发时就咨询过笔者,甚至在一遍遍垂询之下,笔者为节省双方时间与精力,奉送书面初步规划方案后令其自行操作,但最终困于教的曲儿唱不上去的尴尬,导致各项事务推进艰难滞涩,困苦不堪,根本就无力为继。最后终于完全搞明白预算高成本的意义所在,最终选择委托笔者律师团队操盘解决。作为当事人,选择了有能力操盘解决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律师团队,其实就已经向胜利迈出一大步,已经做完了最重要的工作。其余工作就是在重要环节与阶段参与商议决策、了解案件推进情况,根本没必要事无巨细地参与其中,无谓地浪费时间与精力,还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起反作用。比如,若代理律师个性比较随和内敛,当事人固执于错误决定,代理律师很难做到义正词严地坚持只服从正确与理性。即使代理律师强势霸气,但毕竟是收取当事人代理费而从事代理行为,如果通过耐心讲解灌输正确方法策略后依然无济于事,很难相信代理律师愿意承受解除代理关系的结果而选择坚持正确与理性。我们可以严格奉行契约精神与独立人格,在任何情况下只服从正确与理性,当委托人固执己见地坚持错误决定时,只要双方委托代理关系尚在,我们依然选择坚持正确与理性,不服从金钱,不服从当事人的意志,只服从于解决案件需要的正确与理性。但每每与当事人的错误决定厮杀后,虽然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承认疏浅错谬,内心的疲惫与失望还是让人感觉元气大伤,再也找不到那种极心无二虑的感觉。事实上,这种相对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正确与无谓的错误坚持之间的论辩消耗,还是影响了案件解决的力度。
作为当事人,如果坚信自己选择专业操盘团队的眼光与能力,就应当把案件交由能够轻松驾驭的专业人士去操持,自己则继续营务正业。而不应当将正业荒废,却将主要时间与精力投入于根本就不擅长的讼争解决上。既然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需要委托专业操盘人来解决,说明自己根本就不是对方对手。付出极高代价委托专业操盘人操盘解决,说明内心认可专业操盘团队的实力完全可以碾压对手,同时也说明委托的专业操盘团队实力肯定在自己之上。那就没有必要再盲乱操心,自己能想到的专业操盘团队都能想到,自己苦思冥想才想到一个大概,专业操盘团队已经轻车熟路地走了千百回。这也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业操盘团队与传统专业技术流法律实务专业人士的本质区别。在传统专业技术流思维方式与处理模式下,当事人还真需要操心费力,因为一旦有重要事项被自己忽略,往往会被完全耽误。最极端的有错过财产保全的最佳机遇,当事人质问专业代理人士时,竟得到该问题不在双方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事项范围的铿锵回答。在这种模式的折磨摧残下,当事人显然操碎了心,也伤透了心。这种恐惧感会植入基因,慢慢就变成习惯进而形成性格特质,导致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尽管有专业操盘团队操盘解决,但依然不改其絮叨烦琐的个性,事事提醒参与,其实毫无意义。笔者常想,一个自认为有能力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专业操盘团队,其专业精深意识深刻于骨子里面,事无巨细均能够一览无余,而且完全能够分得清轻重主次缓急,如烹小鲜般将疑难复杂的案件解决事务行云流水般推动前进。
因此,只要选择了正确的专业操盘团队,当事人应该专心致志地营务正业,莫让毕生只遇一次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成为人生永远过不去的坎。笔者想遇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不幸的,但日后提起时,希望为自己增加一个知人善任的荣誉勋章,而不是因此而一蹶不振却还不知胡抓乱管之谬误的永生迷惑。
(三)持久战周期的合理估计
形成完备而稳固的战略攻防体系需要的时间。完备而稳固的战略攻防体系是我方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讼争中的核弹头,也是我方战略规划与战术体系最终借以发挥技战术威力的依托。形成完备而稳固的战略攻防体系,预示着我方迈出了最坚实的一步,若日后取得胜利,该步便是成功基石的完全落成。因此,以形成完备而稳固的战略攻防体系所需要的时间作为合理估计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周期的重要参考因素,很有必要且相对比较准确。
完备而稳固的战略攻防体系形成的条件有正面防线战术体系趋于成熟、侧翼与后方战略大迂回战线战术部署到位、正面防线战术与侧翼与后方战术体系具备合围的条件。这三个必须条件同时表明形成完备而稳固的战略攻防体系需要经历正面防线战术体系成熟、战略大迂回战术体系成熟、正面防线战术体系与战略大迂回战术体系合围三个阶段。正面防线战术体系的成熟过程是全程贯穿的,与战略大迂回战术体系的成熟以及两条战线战术体系的合围是同时进行的,因此,这三个阶段所耗费的时间不是简单相加,而是存在一定的重合。按照运作程序来说,一般是在正面防线牵制对方战略注意力与主要战略力量的同时,实施战略大迂回,从对方侧翼与后方包抄。在侧翼与后方取得能够强化支撑正面防线战术体系的战术结果后,立即与正面防线战术体系进行夹击合围,两条战线形成战术复合力量,专注于正面防线战术进攻,最终攻破对方布设的正面防线,案件也就宣告终结。因此,需要相对准确地判断侧翼与后方实施战略大迂回战术体系完成预期战术目标的时间,以及形成战术复合力量后正面防线战场解决所需时间,便可相对准确地判断案件整体解决需要耗用的时间。
举之前讲述过的一个比较简单的案例进行说明。对方金产公司拖欠我方八亿余元货款长达数年拒绝支付,我方在起诉时才发现对方金产公司基本变成空壳,其形式上表现出来的业务依旧系将核心业务订单转移至第三人拓俏公司,并且通过一百二十余次联营合作的方式将公司资产、核心生产线、人员逐渐转移至该第三人拓俏公司。其实,该第三人拓俏公司实际上也是对方金产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我方通过深彻调查后将对方与他人恶意串通逃避我方债务的证据悉数掌握后,在提起要求对方支付货款的诉讼的同时,实施战略大迂回战术体系,起诉请求法院宣告对方金产公司与拓俏公司恶意串通损害我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无效,要求其承担返还并赔偿损失的责任。在诉讼中运用极富针对性的财产保全措施,将对方拓俏公司需要紧急发给其境外最重要客户的货物予以保全,同时将对方拓俏公司厂区中心花园的火箭雕塑予以查封保全且以巨大的亚克力透明封罩保护起来,给对方形成火烧眉睫的急痛。并且筹划妥当征询其境外最重要的客户是否知道对方金产公司、拓俏公司恶意串通转移核心业务订单以逃避我方债务而故意予以配合的战术。该战术存在的重大意义是该境外客户每年要求金产公司提交资产损益表,应该知道其拖欠我方八亿余元货款的事宜。若不知道,则说明金产公司向该境外客户提交了虚假的财务报表。并且,该境外客户十分看重诚实信用原则,若得知对方金产公司与拓俏公司的违法行径,必定断然拒绝合作。同时,针对对方金产公司与拓俏公司实为同一人控制的事实,两者却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行为方式,实际上达到了逃避我方巨额货款的目的,我方亦非常坚决地提请司法机关予以调查追究。也就是说,侧翼与后方战略大迂回战术体系包括诉请法院宣告对方金产公司与拓俏公司恶意串通损害我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无效、追究对方刑事诈骗责任、征询其境外最重要的客户是否知道对方金产公司、拓俏公司恶意串通转移核心业务订单以逃避我方债务而故意予以配合这三个具体战术行为。
通过实战运作情况看,未及我方侧翼与后方首个战术诉请法院确认对方两家公司恶意串通损害我方合法权益行为无效的诉讼运作完毕,只是在将提请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追究以及征询对方境外客户的动议透露于对方,对方便已经迫于宣告无效诉讼中角度刁钻、力度千钧的财产保全措施压力,以及因为自己恶意串通行为而导致失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客户,甚至面临刑事追究的情况下,完全放弃了抵抗,同意偿还我方货款,最终双方和解解决,对方用时一年分十期偿还了我方全部货款。
不算对方付款所耗用的一年时间,仅从起诉前调研摸底、收集情报时算起,至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对方支付第一笔货款,耗时十个多月。调研摸底、情报收集工作大概耗时五个月;起诉后送达、通知、保全等程序性事项耗时一月半月;由于力度通透,对方迫于眼前战术行动的压力以及后备战术的战略震慑力,最终决定与我方在正面防线战场起诉请求支付货款的民事诉讼中和解,耗用了三个多月。这是一宗解决得相对最快、最彻底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总耗时以及各个战术阶段耗时均极少,只可作为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持久战周期估计的参考,不可作为教条予以对照。
正面防线战场突围的时间。该段时间就是指侧翼与后方达成预期战术效果,与正面防线战术体系进行合围,形成战术复合力量后从正面防线发起总攻开始,到对方防线被攻破所耗费的时间。一般来说,在两条战线战术体系形成战术复合力量后发起总攻,对方的防线很快便会崩溃。因为对方为了布设固若金汤的正面防线,耗费了太多战略资源,甚至将自己触犯刑事法律的风险都作为成本予以投入,可谓遗患无穷,对方的侧翼与后方其实脆弱得不堪一击。只要我方能征善战,突破单一法律诉讼程序的束缚与限制,将对方处心积虑地移置于法律诉讼程序射程之外的基础事实予以控制,并以极富针对性的战术予以钳制,对方侧翼与后方的沦陷速度,往往超乎想象。对方侧翼与后方沦陷后,会产生连锁效应,正面防线的基础就会严重动摇,正面防线失守便指日可待。至此,对方能够支撑多久,不是战略战术问题,而是人的意志力问题,不好预估。但以实战经验判断,仅靠意志力的支撑是相当靠不住的。
在前述我方与对方金产公司、拓俏公司案件中,我方在全面而深彻地掌握对方鬼蜮伎俩的证据后,采取了极富针对性且角度异常刁钻的财产保全措施,并将后备战术的运作动议透露给对方后,其实对方已经丧失了抵抗的决心与勇气,旋即在正面防线战线支付货款诉讼中与我方开始和谈。此时,相当于我方已经攻陷对方侧翼与后方,将侧翼与后方战术体系形成的战果与正面防线战术相结合,形成战术复合力量发起总攻。该案中,由于侧翼与后方战术可谓力度千钧,且有战术摧毁力更强大的后备战术体系时刻保持瞄准发射态势,因而对方在我方正面防线总攻战略力量压迫下,坚持了两个半月便全线崩溃。这个期限是相当理想的,几乎是笔者律师团队操盘处理过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同类战略阶段耗时最少的。
对方利益共同体联盟瓦解的时间。相对准确地预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周期,除了考虑完备而稳固的战略攻防体系形成时间与正面防线战场突围时间外,还必须考虑对方利益共同体联盟的瓦解时间。对方利益共同体联盟的瓦解周期在好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都成为后半期最大的耗时因素,大致是因为其系人的问题。事与物的问题好解决,一旦涉及人的问题,就变得非常复杂。事与物只要客观上理顺后,便具备现实的存在意义,对于解决案件发挥着稳定的作用与支持。但人的问题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守财舍命的人虽然极端少有,但笔者律师团队也遇到过太多例,着实令人大跌眼镜,人性的边界再次得以拓宽。
一般来说,对方利益共同体联盟均是基于追逐利益而聚集在一起,虽然其中不乏能人异士,但无非是追腥逐臭之辈沆瀣一气建组的乌合之众,遇到有利可图时一拥而上,建言献策,各显其能,好不热闹。一旦责任当头,便会以迅疾之势作鸟兽散。此正为分化瓦解对方阵营之王道利益与责任挪移法产生的客观基础。笔者律师团队在实战解决过程中,屡屡成功运用利益与责任挪移法瓦解对方利益共同体联盟。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但在对方利益共同体联盟中往往体现得更为赤裸。能为蝇头小利便与人串通合谋,甚至不惜触犯法律的人,显然是无知自私、愚蠢贪婪的人。这种人甚至在攫取蝇头小利时能够以无知、轻信等自我麻痹的方式将任何法律风险视为虚无,但在确信法律风险与责任即将劈头盖脸压过来时,撤退之迅疾与撇清责任之积极也是理所当然,甚至倒戈一击也是家常便饭。因此,只要我方将掌握了对方阵营参与主体违法行为的证据,对方利益共同体联盟也应声溃散。
在前述我方与对方金产公司、拓俏公司案件中,当我方掌握了对方金产公司与拓俏公司恶意串通转移财产逃避我方债务的全部证据后,并且通过力度千钧的财产保全措施对拓俏公司实施了精准控制,我方的后备战术可令对方承担更为严重的后果。虽然拓俏公司是由金产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但拓俏公司明面上的董事长已经开始频繁地与境外客户接触,企图将非法串通合谋侵害我方合法权益的责任推卸给金产公司及其董事长承担。并在私下多次请求约见我方公司董事长,其言辞之间明显流露出揭露金产公司董事长的意向。而金产公司董事长还是拓俏公司董事长的知遇恩人。实际上,对方利益共同体联盟已经瓦解了。在该案中,对方利益共同体联盟瓦解的速度相当快,几乎在我方将侧翼与后方战术体系铺开后便开始瓦解了,也符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对方阵营瓦解的一贯规律。
在符合正常规律的情况下,或许不需要过多考虑对方利益共同体联盟瓦解的时间问题。但在特殊情况下,对方利益共同体联盟的瓦解是相当困难的事情,而且周期会迁延许久,导致案件解决周期也大幅延长。这在庇护取利型参与主体身上发生较多。该类参与主体往往实力极强,拥有非凡的活动能量,在对方阵营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某些情况下,对方当事人或许只是前台唱戏的,而庇护取利型参与主体才是幕后真正的操纵者。对方利益共同体联盟中一旦有该类参与主体,案件的解决周期一般都较长。因为该类参与主体在案件解决过程中,本身就是一个战斗集群,我方不但要将对方当事人这个附属国征服,还要将该庇护取利型参与主体的宗主国征服,其难度可想而知。笔者律师团队操盘处理的一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由于对方利益共同体联盟中存在庇护取利型参与主体,最后对方已经被我方四面洞穿,但该庇护取利型参与主体或许感觉自己宗主国的尊严被凌犯,被激起了疯牛般的斗志,穷尽手段与能量,绞尽脑汁地坚挺了近两年,但最终还是黯然退场了,非正义的一方在绝对实力面前,终究必败无疑。但对方利益共同体联盟中该庇护取利型参与主体搅和其中,直接导致案件解决周期延长了近两年,想来着实令人愤慨不已。因此,对方利益共同体瓦解的时间,必须纳入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持久战的周期预估考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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