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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法·战术:制胜重大复杂案件的适用要点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完全掌控战略优势并对对方形成全面包围之势,是实施围城必阙战术的首要充分条件,缺一不可。而且,其他战略战术往往都是在迫不得已或别无选择的情况下,为挽救危局或者争取战略优势而实施,唯有围城必阙战术是优胜方的一项备选战术方案。同时,我方申请查封其已经出售但待办网签过户手续的商业房产,导致购买方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使对方面临损失急剧扩大的风险。

战略·法·战术:制胜重大复杂案件的适用要点

(一)完全掌控战略优势并形成全面包围之势

实施围城必阙战术,必须是我方在进攻端取得绝对的控制权,完全将对方战略防线击溃,并且在防守端将对方进攻力量全面遏制,使对方前进无能,后退无路,被我方全面合围,完全陷入十面埋伏、四面楚歌的绝境,我方才有可能考虑在重围之下给对方留出一个缺口,使案件在对方彻底覆灭的结局之外具备产生另外结局的可能性。如果未完全掌握战略优势,未对对方形成全面包围之势以前,战略形势尚不稳定,我方攻防两端均需极力加强,丝毫不能松懈。因而,在未完全掌控战略优势并形成全面包围之势以前,我方没有资格为对方故意留出缺口,即使我方故意留出缺口,对方也未必买账。

实务中,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当事人怯于案件争斗的激烈复杂与极高消耗,总是天真地借各种机会试图搭建与对方和解的平台,但终究徒劳无功。在没有绝对实力的时候妄谈和解,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基本等于痴人说梦。只有我方完全掌控了战略优势并且对对方形成全面包围之势,我方才有资格为对方故意留出一个缺口,播下一颗橄榄树种子,理性地期待和平的结果。对方也才会相对友好而富于诚意地接纳我方的善意,别无选择地由我方留出的缺口出走解围,进而在和谈中拿出实在的诚意解决问题。完全掌控战略优势并对对方形成全面包围之势,是实施围城必阙战术的首要充分条件,缺一不可。

(二)优胜方的特权

在可以运筹十面埋伏、四面楚歌战术时,我方一只脚已经踏进胜利的大门。那么,可以实施围城必阙战术时,我方已经在胜利城中。并非任何当事人在案件中都可能拥有实施围城必阙的权利,只有优胜方在完全掌控战略优势并对对方形成合围之势以后,才有资格去考虑实施。而且,其他战略战术往往都是在迫不得已或别无选择的情况下,为挽救危局或者争取战略优势而实施,唯有围城必阙战术是优胜方的一项备选战术方案。优胜方可以桀骜不驯地置围城必阙战术于不顾,毅然决然地选择赶尽杀绝,以战斗到底的方式结束战争。也可以留有一线,故意给对方留一个缺口,动摇对方的战斗意志与决心,最终放弃拼死血战到底,选择出逃,从而被优胜方设伏歼灭。当然,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歼灭对方是一个程度概念,而不是物理意义上的概念。我方在完全掌握战略优势并对对方形成全面合围之势后,实施围城必阙战术时给对方留出的缺口是和谈的机会。和谈的机会是对方迫切需要的,也是我方极力追求的。毕竟双方激烈讼争的目的不是为了争斗而争斗,而是为了实现特定的利益诉求。

在前述我方达盛公司与对方嶂实公司、启仁公司案件中,当我方运用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纵深化的战略攻防体系对对方形成全面压制,使对方嶂实公司挖空心思设计金蝉脱壳之计企图逃脱支付货款义务、只由空壳公司启仁公司承担付款义务的阴谋彻底破产,也使对方利用发货签收单不符合合同约定因而拒绝承认收货的防守战术未能达成预期目标,并且将对方利用优势地位设定的显失公平约定悉数否定,对方防守端的防守与反攻全部失算。而我方的进攻却切切实实像钉子一般扎在对方的心脏地带,对方在主体诉讼中全面败诉已是必然结果。我方将其账户查封令其无法正常开展业务活动,导致三个新楼盘的开发建设工作受到极大阻滞,给对方形成火烧眉睫之急与切肤之痛。同时,我方申请查封其已经出售但待办网签过户手续的商业房产,导致购买方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使对方面临损失急剧扩大的风险。事实上,我方完备稳固的战略攻防体系已经给对方形成了全面合围之势,我方完全掌握了战略优势,再往前推进对方必定全线崩溃。此时,围城必阙便成为我方的一项特权,我方可以选择发动最后决战总攻,将对方全线歼灭,在收回两亿余元货款的同时得到违约金、迟延支付的利息损失等收益,无非是周期较长而已。我方也可以给对方刻意留出一个缺口,敞开和谈大门,双方以非战的方式彻底解决问题。

也就是说,当我方完全掌控了战略优势并对对方形成全面合围之势以后,围城必阙战术取决于我方的意愿与理智,而不是必须选择的问题,它是一项特权。这项特权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所有当事人都为之痴狂奋斗的境界与状态,拥有这项特权就相当于获得了胜利大门的入场券,从而相对轻松地换来我方期望的胜利结果。

(三)准确把握时机

在实施围城必阙战术时,我方的目的是让对方带着最大的诚意来求和,是在多方面施压过程中求得某种不太确定的结果,因而,准确地把握时机至关重要。如果压力不够,对方可能也会心存侥幸而不会就范。如果施加的压力太大,则有可能物极必反,导致对方产生鱼死网破的决心,从而制造更大的麻烦。我们姑且把这个最合适的点比作正抛物线的顶点。顶点是在我方施加的压力、对方的理性算计、我方后备战术震慑共同挤压之下形成的。

以前述我方达盛公司与对方嶂实公司案件来说,对方自以为固若金汤的防线被我方彻底攻破后,无险可守,在讼争中不会再有建树,除了面对法院判决结果,支付货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以及迟延支付的利息损失外别无选择,这些法律责任对方从一开始就十分清楚。但我方针对性非常强的财产保全措施,成为打垮对方的最后一记重拳。我方申请冻结对方账户资金,若在账户现金不能足额覆盖我方诉讼请求数额时,则查封对方公司账户,直至其账户资金足以覆盖我方诉讼请求数额时只冻结与我方诉讼请求等额现金。实际查封时,对方账户被冻结的现金只有六千余万元,因此,对方账户被查封,只许资金进入,不许转出。对方正在开发三处新楼盘,经常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转账以保障业务活动正常进行,经此查封,对方业务甚至有陷入停顿的风险。因此,对方已经开始恐慌动摇了。由于保全不足额,我方同时申请查封了其已经出售正待办理网签与过户手续的大批商业房产,引发该商业房产购买方震怒,欲起诉对方主张违约责任,按照对方与购买方合同约定,至少需要支付三千余万元违约金。这也给对方造成极大压力,不仅是经济方面,甚至对其二期楼房销售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全面败诉偿还货款、支付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赔偿利息损失的压力已经足够让对方考虑再三了,再加上财产保全带来的全方位负面影响,导致对方已经在恐惧与绝望中开始算计了。(www.xing528.com)

我方在实际施加巨大压力的同时,还通过各种渠道向对方传递信息,因对方背信弃义的鬼蜮伎俩给我方造成太大损失,我方誓将维权进行到底,一定要让对方的行为受到法律严惩。并且故意表露强硬态度,声称我方已经提前备足了上诉、强制执行等程序所需资金,只要我方利益诉求未获完全满足,便坚持讼争到底,不畏诉讼周期变得最长,使对方在银行账户、急需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产在被查封的状态下维持更长时间。所谓兵不厌诈,在双方争斗的情况下,一点都不排斥计谋、诈术、诡道,对方得知该虚张声势的表态后,结合我方在诉讼全程的精深厚重表现,宁可信其有,也不敢信其无。此时的压力可谓达到峰值,也是对方在恐惧绝望中动摇得最剧烈的时候。这算是我方的后备战术,如果对方果真敢于强硬对抗到底,我方立即将虚张声势的宣扬变成实在战术行动,令对方后悔不迭、叫苦连天。

对方开始反复算计,这种算计结果决定了对方是否迈出求和那一步。如果持续对抗,需要支付货款两亿余元,法院可能会支持双方约定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约四千余万元,甚至有可能会支持部分利息损失,若从全面违约时算起已经三年有余,故该部分损失或可逾千万元。为了解除公司账户被查封无法对外转账的麻烦,必须至少转入一亿四千万元以上的现金才能解决问题。并且还需要对购买其商业地产的购买方承担购房款总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三千余万元,还会对后续开发的楼盘销售产生极大负面影响。最终需要向达盛公司支付约两亿五千万元左右,并且眼下就得将两亿元静置于账户内被冻结,还需要向购买其商业房产的人支付三千余万元违约金。如果达盛公司正如其强硬表态般缠斗三五年,损失更将不可估量。经过算计,负隅顽抗损失实在太大,无论是眼前的损失还是长远的损失。

我方施加的压力如对方眼中钉、肉中刺,时刻提醒着对方该做点什么,并且这种压力产生的负面影响与日俱增,只要问题得不到解决,这种压力只增不减,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这种恐惧与绝望令其坐卧不安。对方经过反复算计后也会理智地认识到不可再继续对抗下去,趋利避害的理性无时无刻不在说服其选择正确的道路。在我方施加的巨大压力、对方精明的算计、我方后备战术震慑的综合挤压下,对方再强大的神经也得崩溃,其实已经在望眼欲穿地渴望和解这个救命稻草的出现。而这正是实施围城必阙战术时,给对方留出一个缺口,让其从该缺口出逃的最佳时机。

(四)主动与被动结合

实施围城必阙战术,在全面合围中给对方施加足够大的压力后,对方最期待和解解决的顶点出现后,我方可考虑行使优胜方的高傲特权,在十面埋伏、四面楚歌般的合围形势下,给对方留出一个缺口,以便其有可能主动求和。如何让对方尽快知道我方留出的缺口,需要一定的实务技巧来把控。它并非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自然形成过程,需要主动与被动相结合来完成该项工作。主动并不代表我方必须直接与对方接触请求和解。在激烈讼争中情势非常微妙,双方误解与隔阂甚深,即使我方真心实意地向对方表达和解愿望,对方未必会领会我方的真心实意。因而必须注意方式,充分研究对方的心理需要,以对方最能够接受的方式去传递。既然我方可以在对方压力大到濒临崩溃的时候故张声势地将我方的进攻意志、欲望透露给对方,自然可以借用该后备战术震慑传递手法,请托多个双方相熟或者基本信任的第三方,在各种可能的饭局、会晤、闲谈中不失时机地、无心插柳地传递给对方一些信息,表达尝试居中斡旋调停的意愿。切忌不可让这些第三方把话讲得太满、太过肯定。在对方望穿秋水地期盼和解沟通平台之际,若有人隔三岔五地向其建议尝试斡旋调停,对方应该不会拒绝。

被动也就是对方的主动求和。一般来说,对方主动求和并非多么美妙的事情,以缓兵之计居多。笔者对于对方主动求和的情况不太看好,往往注定是浪费感情与时间。对方已经被逼迫悬垂于悬崖上,但依然不肯主动求和,无非是面子问题与算账问题。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当事人一般来说都是人中豪杰,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输钱但决不愿输了气节,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也是如此看重面子问题。因此,宁要面子活受罪的情况十分常见,其实做梦都在渴望能有一个诚不我欺的沟通平台,令其能够在公平、公开、公正的情况下算清经济账,彻底解决双方问题,但若主动服软找对方和谈,面子根本就放不下。劣势方在四面楚歌的压力下,即使事实上已经坚持不住,也不会轻易主动求和,是因为双方长期激烈斗争的惯性导致劣势方顾虑重重,担心主动求和会使对方在和谈解决过程中坚持过高的利益诉求,因而于己方不利。本身已经非常被动,再以被动的方式去求和,更没有谈判筹码可言,最终的谈判结果可能并不比血战到底好多少。因而,宁可在矛盾与算计中蹉跎,也往往不去主动求和。作为优胜方,必须充分了解劣势方的顾虑与心理情境,以其能够接受的方式,选择双方相熟或者基本信任的第三方以无意而为之的方式,抓住对方最渴求和解的时机,向其传递可尝试搭建沟通平台的建议,在对方感觉问题将要在相对公正的第三方主持斡旋下解决时,解决问题的诚意应该更有保障。

实施围城必阙战术时,对方被全面合围而面临最大压力的情况下,通过我方主动安排第三方以无意而为之的方式向对方指引缺口,我方根据第三方反馈的对方态度与表现进行判断,时机成熟时便可正式展开和谈。当然,在和谈中不但需要充分利用我方大兵压境的优势,还要适时巧妙地将我方后备战术体系以及持续性的战略震慑进行展示,促使对方和谈诚意不仅是建立在主观上的愿意,而且必须是建立在客观形势上的不得已而为之。

在前述我方达盛公司与对方嶂实公司案例中,我方用完备而稳固的战略攻防体系将对方压迫至绝境,我方预计对方耐受的极点已经到来,最适合案件全面解决的顶点业已到来的时候,将提前部署好的战术行为予以落实,请托五个与双方均相熟的第三人借各种饭局、聚会、闲谈的机会无意间提及双方讼争纠纷事宜,并顺着对方话茬不失时机、见缝插针、无心插柳地主动请缨尝试搭建斡旋调停平台,实际效果非常好。甚至在第三方首次指引缺口时,对方便满口答应,表示十分乐意接受斡旋调停。但我方有自己的原则,和谈必须确保是卓有成效的。我们可以接受对方的阳谋诡诈,但坚决不接受对方的阴谋诡计。要和谈必须拿出诚意,即使报出不切实际的解决方案,也比虔诚的虚谈更有实际意义。在对方求和谈判面前,我们的原则就两条,一是对方绝非缓兵之计,二是对方必须拿出具体支付解决方案。对方嶂实公司前两次央请第三方斡旋调停时,只是表示想和谈,但并未拿出具体解决方案,于是我方选择战略隐忍,同时加大合围攻击力度,并让居中斡旋的第三方将我方强大的后备战术体系故意泄露给对方,让对方的恐惧绝望再度加深,和谈态度再诚恳一些。对方终于在第三次央求第三方居中斡旋调停时拿出了具体解决方案,并且和谈解决的诚意尚算较大,我方经过全面分析,判断对方应该无行缓兵之计的底气,方与其展开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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