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方具备客观公理正义性与全面战略优势
客观公理正义性,算是笔者针对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需要而创设的一个概念。因为每个当事人都觉得自己的案件具有不容置疑的正义性,但主观认定并不能改变客观现实。对于律师来说,虽然必须站在委托人立场上开展工作,但更需要尊重客观事实,保持绝对的理性,始终坚守正义的立场,这也是实战工作的能量源泉与制胜法宝。因此,在当事人认定自己的案件具有不容置疑的正义性的同时,作为律师应当对我方的立场是否具有正义性以及正义性的程度具有绝对清醒而透彻的认识,这就需要让正义性始终接受客观现实与公理的考量,从而形成一种认识、判断案件的方法论,笔者习惯将其称为客观公理正义性。
具有客观公理正义性的案件,与俗话所讲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案件差不多,但又不完全相同。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类型的案件经常失手,因为当事人太过迷信自己的案件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正义性了,因而思想认识方面秉持正义即力量的战略幼稚,准备工作方面抱持有理走遍天下的理所当然,专业技术经验方面摆着我有道理我怕谁的懈怠,因而往往马失前蹄、阴沟翻船。具有客观公理正义性的案件,不但事情本身很占理,而且经过我方对于客观情况的充分、深入调研摸底,掌握全面而深邃的情报的基础上,结合案件客观形势与双方实力对比,在现有条件下部署了六合八荒、力度千钧的战略进攻体系与密不透风、滴水不漏的战略防御体系,并能够以精熟的战略掌控能力与战术机动能力驾驭战略战术体系推进。具备这样条件的案件,才可称之为具有客观公理正义性的案件。因为它不但经过了社会平均观念下正义性的考验,而且拥有全部客观有利条件的发掘与利用的优势,并经过专业精深的战略战术部署,从正义性、客观基础、实战解决体系方面看,均具有极高度成功率。
运用十面埋伏、四面楚歌战术,案件应当具备客观公理正义性,也就预示着案件不但立场站得稳当正义,而且必须经过全面而深彻的准备工作,在进攻与防守两端均做到尽善尽美,并且拥有经验饱富的操盘团队负责实战运作。在这种情况下,才可考虑谋划并制订六合八荒、力度千钧的进攻战术体系,构建密不透风、滴水不漏的防守战术体系,向对方发起围歼决战,无论对方从哪个方向、什么时间、任何层级进攻或防守,我方均有成竹在胸、韬略于怀,对对方形成全时空的压制与打击,力保围歼决战大获全胜。如果不具备客观公理正义性的案件,在运筹十面埋伏、四面楚歌战术时,需谨慎再三。比如,前述我方璧盈公司与对方嶂实公司、启仁公司案例中,我方站在正义立场没有问题,对方拖欠我方数亿元货款拒不支付,到哪里也说不过去。但在笔者律师团队代理之前,我方连对方具有真正偿还实力、实际上使用我方供货的买方嶂实公司却都无法追究,嶂实公司一番专业精深、神机鬼械的操作便得以金蝉脱壳。我方只能苦守启仁公司这个空壳公司望洋兴叹了数年。案件客观存在的有利要素并未得到发掘与利用,而且对于案件客观形势也严重误判,缺乏经验饱富的专业操盘团队掌控,因而未启动便已僵死。此种情况显然不适合运筹十面埋伏、四面楚歌战术来解决。
及至我方将案件全部有利要素深度发掘并巧妙应用于案件实战战略战术体系中,不但以翔实的证据体系证明嶂实公司确实为共同被告,而且针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巨大漏洞以及对方利用优势地位处心积虑、别有用心地设计的显失公平条款,均制订了密不透风、滴水不漏的战略防御体系,并针对对方嶂实公司的客观情况,部署了针对性、攻击性极强的财产保全措施。我方攻中有防,防中有攻,攻防兼备,已经完全具备同时在攻防两端发起总攻并围歼对方的客观条件。在此情况下,该案已经具备了客观公理正义性,足以实施十面埋伏、四面楚歌战术。
具有客观公理正义性的案件,在实施十面埋伏、四面楚歌战术时,还需具备我方占据全面战略优势的条件。其实案件具有客观公理正义性与全面战略优势在某些情况下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如果案件具备客观公理正义性的巨大实力,足以与对方抗衡后产生压倒性的优势,那案件的客观公理正义性就与全面战略优势统一于一体了。如果对方实力强大,尽管我方经过全面而深彻的战略筹备,已经将我方所有优势战略资源与力量整合形成最优化战略体系,但仍不足以达到完全压制对方的情况下,客观公理正义性并不等同于全面战略优势。因此,我方的强大与是否具备完全的战略优势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在实战中必须由经验饱富的操盘团队进行客观而理性的考量。只有在具备客观公理正义性,且经过经验饱富的操盘团队进行沙盘推演模拟双方实战对抗较量后,在对方能量最大化与我方能量正常化模拟对垒中仍能够确定我方取胜概率较大的情况下,才可认定其基本占据全面战略优势。具备客观公理正义性,且占据完全战略优势的情况下,才可考虑运筹十面埋伏、四面楚歌战术。
前述我方达盛公司与对方嶂实公司、启仁公司案件中,我方成功地将对方嶂实公司牢牢地钉在被告席位,解决了对方巧设机局后只让空壳公司启仁公司承担义务的现状,并对于对方拒绝承认收货、补充约定中对方可拒绝付款的特权等问题均制订了周密缜致的战略攻防体系,并以进攻力、牵制力最大的方式实施了财产保全,其实已经具备客观公理正义性的条件了。但我方依然没有贸然发动围歼总攻,而是保持了足够的战略克制,在将对方设想得更厉害的假设前提下,反复进行沙盘推演模拟双方实战对抗较量,最终确定每个战术环节均绝对成熟以后,才发动了围歼决战。事实上,若不是审慎缜密地考虑筹划,在大致确定案件具备客观公理正义性以后就贸然发动围歼决战,以对方实战中绝对出彩表现看,我方未必能够实现围歼的战略目标,之前与我方情况类似的联增公司就败得一塌糊涂。其实,作为传统专业技术流的法律实务人士来说,败在对方嶂实公司、启仁公司手并不算耻辱,因为对方能够把完全不具备客观公理正义性的案件,竟然打成大获全胜的结局,足见对方的水平与道行非同凡响。而这也是我方在已经完全具备客观公理正义性的基础上,依然审慎再三,在反复考量与沙盘推演模拟实战对抗较量中,最终确定我方可以完全掌控战略优势的情况下才决定实施十面埋伏、四面楚歌战术,发动围歼决战的原因所在。
(二)对方战斗意志坚毅
虽然我方的案件已经具有客观公理正义性,并且基本掌握了战略优势,但对方并不会因此而选择放弃抵抗。相应,因为重大利益的刺激,对方往往会坚持负隅顽抗。若是普通案件形势发展到这种程度,已经没有太大变数,对方的抗争往往就剩象征性的抵抗。但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事情远没那么简单。即使在我方已经完全掌控战略优势的情况下,只要未到案件结果尘埃落定的终局,对方的斗争意志不会有明显的减退。甚至面对大势将去的情况,会激起对方更坚毅的战斗意志。
相对简单的案件,战斗意志对于结果的决定作用不甚明显,在该类案件解决过程中,参与主体容易形成四平八稳、波澜不惊的风格,这种风格对于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致命的危险,好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就是被这种态度与风格给荼毒至僵死悬停。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对方的战斗意志必须十分重视。因为事务错综复杂、变幻莫测,谁也不能保证掌控绝对的战略优势。即使此时已经基本确定掌握了战略优势,但由于对方战斗意志的坚毅,始终在殚精竭虑、绞尽脑汁地筹划反制战术方案,一旦筹划并实施一项针对性极强的战术行为,战略形势极有可能发生转变,我方暂时取得的战略优势将荡然无存。因此,越是到后期,形势变化越发微妙,我方更需要谨小慎微、诚惶诚恐地面对,并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与战备意识,全力将我方的围歼总攻战略战术部署并执行到位,以实在的战略震慑将对方的战斗意志消融于无形。其实,如果我方战略储备力量足够,对方的负隅顽抗、困兽犹斗的战斗意志不具有改变战略形势的价值。
在某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运作过程中,一旦我方创造了客观公理正义性,并且基本上掌控了战略优势的情况下,对方选择退缩和解也是常有之事。但绝大多数情况下,对方不会心甘情愿地放弃抵抗而束手就擒。这也正是在我方创造了客观公理正义性并且基本掌控战略优势的情况下重视对方坚毅的战斗意志的原因所在,有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当事人一方在取得较大战略优势后,对方选择示弱求和,双方就此展开磋商谈判,谈着谈着,取得优势一方的战略优势就不翼而飞。其实是劣势方借磋商谈判争取战略机遇期,暗地里紧锣密鼓地部署反制战略战术而已,优势方千辛万苦地打拼赢得的战略优势瞬间被化为乌有,及至清醒之后,双方相当于重新站在原点,于原优势方而言,甚至还远不及原点时的形势美好。这也是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一方取得相对战略优势后忽视对方坚毅的战斗意志所致。
对方战斗意志坚毅,是适用十面埋伏、四面楚歌战术的一个必要条件,我方正是通过十面埋伏、四面楚歌战术的运筹,以六合八荒、力度千钧的战略进攻体系与密不透风、滴水不漏的战略防御体系所产生的战略摧毁力,给对方有生战略力量施以毁灭性的打击,才能从根本上摧毁对方坚毅的战斗意志并令其放弃负隅顽抗。如果经过全面观察、调研摸底以及对方的客观表现综合判断对方已经丧失战斗意志的情况下,自然无须运筹十面埋伏、四面楚歌战术,毕竟该项战术的运筹涉及我方各方面的资源与力量的消耗问题,会导致战略成本急剧上升。
在前述我方璧盈公司与对方嶂实公司、启仁公司案件中,对方在签订合同时采取金蝉脱壳之计,已经将嶂实公司从承担实体合同付款义务的位置上撤离,仅剩启仁公司这个空壳主体与我方周旋,使我方因启仁公司无偿还保障,又缺乏足够的能力与经验去连带追究嶂实公司而望洋兴叹,止步不前长达数年,甚至一度打算放弃。及至后来我方通过精挖细掘的调研摸底、收集并运用有利要素形成强大有力的证明体系,将对方嶂实公司稳稳地固定在被告席位上以后,对方依然保持了旺盛的战斗意志,从未想过放弃。对方充分运用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签收货物、补充合同中关于拒付货款与少付货款的有利约定,公然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甚至伪造证据与我方展开殊死对抗。在对方绞尽脑汁筹划的进攻战术被我方未雨绸缪而部署的强大战略防御体系悉数完全压制的情况下,对方亦未放弃战斗。对方在其进攻战术体系被我方强大战略防御体系全线压制至一筹莫展的时候,又因我方力度千钧的财产保全措施导致其地产开发过程中业务活动受到严重阻碍,并且面临购买其商业房产的买方集体诉讼,最终四面楚歌,走投无路。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据可靠情报显示,对方在决定放弃前竟还就能否通过质量问题反诉来对抗我方,为此探讨了一周有余,直至最终认为远水难救近火,尤其是我方针对性极强的财产保全给其压力实在太大,因而才决定放弃顽抗,对方战斗意志的坚毅可见一斑。而且对方这种坚毅的战斗意志贯穿案件全过程,到了最后一刻也未曾放弃,除非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屈服。这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并不少见。如果认为仅凭一城一域的小胜利就会让对方割地赔款,那是典型的战略幼稚,好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被以传统专业技术流思维方式与处理模式进行误诊误治后深陷泥泞困厄,就是因为触犯了这种低级错误。
(三)我方具备部署完备的战略攻防体系的主观意识与综合能力(www.xing528.com)
任何具备了客观公理正义性并且基本掌握了战略优势的案件,部署六合八荒、力度千钧的战略进攻体系与密不透风、滴水不漏的战略防御体系,应该不存在太大问题,即一般来说完全具备必需的客观条件。而完备的战略攻防体系是该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关头的制胜法宝,能否拥有完备的战略攻防体系并运筹执行到位,取决于我方的主观意识与综合能力。
我方必须认识到部署六合八荒、力度千钧的战略进攻体系与密不透风、滴水不漏的战略防御体系的决定性意义,杜绝麻痹轻敌的思想。人都有惰性,即使是最积极用世、勤勉敬业的人在特定情况下也会有难以自抑的惰性。身体的惰性易发现也容易解决,思想意识的惰性犹如暗夜幽灵一般总是悄无声息、不知不觉地趁人不备时无孔不入地见缝插针,潜入我们人性疏散的漏洞,令人猝不及防。因而,在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统筹岗位上任职的人,一般来说必须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战胜思想意识惰性的强人。对于普通人来说,事情已经发生了也不知道所以然,固然无可厚非。但作为要害岗位职责的掌控人来说,不但要知其然,还必须知其所以然,更需要见于未萌,在事情具备出现苗头的趋向时便能够准确预知判断。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推进至基本掌握战略优势阶段后,我方必须具备见于未萌的战略前瞻思想意识,建立客观理性、冷静务实的认识观与处理观,准确而透彻地把握全面制胜的客观必须条件,未雨绸缪,提前部署完备的战略攻防体系。避免在胜利在望乃至一只脚已经踏进胜利大门的情况下沾沾自喜、提前庆功,麻痹轻敌,轻信对方不会再组织起有效反抗,结果像李自成领导的大顺政权般,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在事业奋斗领域,最遗憾追悔的事情莫过于功败垂成、功亏一篑,这种痛苦比从来未曾成功过要剧烈千万倍。因此,在我方案件已经具备客观公理正义性且掌控了战略优势以后,也必须保持高度警觉的战略进攻与戒备意识,宜奉行谨小慎微、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战战兢兢、诚惶诚恐的战略谨慎与战术戒备,确保我方的战略优势尽早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战略成果。
在全面提高战略思想与意识的同时,部署六合八荒、力度千钧的战略进攻体系与密不透风、滴水不漏的战略防御体系,更需要综合能力。在专业狭隘麻痹者的眼里,任何案件都差不多,都只不过是证据与法律问题而已,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让年轻律师胆寒,那是因为被大标的迷惑,如果不关注标的问题,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与其他案件没有丝毫区别。这种基于专业考量的眼光狭隘与意识麻痹是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过程中的一大癌症,尤其是在最关键的关头,这种专业狭隘麻痹的危害更是致命。
笔者曾经亲眼所见一位专业狭隘麻痹者在取得一定的战略优势后麻痹大意,在开庭时既未向法庭提交、开庭时也未携带一项重要证据,而案件正好就从这个最薄弱的环节出现了致命问题。因为该项证据能够证明一项对于本方十分有利的法律事实产生于双方法律行为形成之前,而基于该法律事实,完全可以宣告双方法律行为无效,而本方诉讼请求就是宣告双方法律行为无效。该项重要证据是之前另案诉讼中法院判决的主要依据,但法院判决条文中只确定了该项重要的法律事实,却未对该项重要法律事实的形成时间进行界定。因而,在后来诉讼中该专业狭隘麻痹者自以为已经胜券在握,轻敌麻痹,根本就没有部署完备的攻防体系的意识,甚至连对方会反抗的意识都不具备,结果在对手已经倒地不起的情况下振臂欢呼胜利,想象着如何庆功时,被对手坚毅顽强地站起来一击毙命。该专业狭隘麻痹者只向法院提交了之前诉讼的判决书,该判决内容虽可证明确实存在能够导致双方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事实,但不能确定双方在做出民事法律行为时是否已经存在该项重要法律事实。庭审时,对方律师敏锐而犀利地针对该专业狭隘麻痹者的阿喀琉斯之踵猛击,该专业狭隘麻痹者此时方知不妙,当庭打电话让当事人火速将被轻敌狭隘麻痹扼杀掉的证据送来时,对方以超过举证期限为由坚决主张法院不可采信。结果,该专业狭隘麻痹者本来完全可以提前将能够证明导致双方法律行为无效的重要法律事实产生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形成之前的至关重要的证据作为重要战略力量与资源,与其他有利证据一并建立起强大的战略进攻体系与防御体系,让对方从根本上丧失还手之力,结果因为狭隘、麻痹、轻敌而折戟沉沙,接受了十分耻辱的败果。毕其一生,即使后来取得再大的成功与辉煌,有此耻辱败绩,良心永远亦不得安宁。这种表现是在我方通过努力创造了客观公理正义性且基本掌控了战略优势后,不具备部署完备的战略攻防体系的主观意识与综合能力而导致功败垂成、功亏一篑的典型代表。在实务中,无论案件简单与复杂,均应当谨小慎微、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战战兢兢、诚惶诚恐地去应对。
部署完备的战略攻防体系需要杰出的能力,并非是愿意与不愿意的问题,乌龟先生态度再诚恳努力,也不如散漫傲娇的兔子送信来得及时准确。因而,实务中经常有一种伪认知如流感病毒般传播,在该认知世界中,法律就那么点东西,法条背熟后任谁处理都差不多。这种想法似乎没错,如果是以传统专业技术流思维方式与处理模式进行浅表耕作与削足适履的流水线批量应付,任谁处理结果都差不多。但须知法律在案件实务解决过程中得到应用的比例并非全部,尤其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法律规定应用的比例会更低,胜败关键在于全局战略掌控与战术机动决定的方向、路线、方针、策略、审时度势、战术适应与调整、攻防兼备的意识与能力等。绝非在狭小的一亩三分地里条分缕析、穷究其理、振振有词,当然,这些能力也必须具备,但既不是全部也不是关键,这只是作为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的敲门砖。如果毕生都在为准入所必须的条件而努力修炼,想必会有一大票当事人注定为此买单。因此,作为律师,成为律师那天起,没有资格声称需要经过多少个案件的历练才能变得相对成熟饱满,那无论是经过一个还是一百个案件的历练,这一个或者一百个委托人该有多倒霉,才将寄托其身家性命的案件交付给不负责任、亦无能负责任的律师去练手。因此,即使是初为律师,虽然综合实力不如资深律师,但在个案代理工作当中,完全可以利用资深律师麻痹大意、轻敌自负的弊端,通过精挖细掘、掘地三尺般地毯式调研摸底与取证,并充分运用战略战术思想进行全局分析、全局考虑、全局谋划,部署缜密周致、力透纸背的战略攻防体系,并反复以冥想、模拟开庭等方式反复推敲求证,将一切可能存在的问题解决于未萌。届时在正式对阵中,对方即使是天王大帝,恐怕也不是对手。因此,律师不但必须具有高度的灵性,还得有超群的狠劲,还必须具有杰出的战略战术驾驭能力,这样才能基本称之为杰出。其实,杰出的评价是一个律师最高荣誉,坊间流行的大与不大的称谓挺讽刺,假使一个与我国律师行业同龄的年长律师,毕其职业生涯都在同一个低水平层面周而复始地劳作一生,除了年龄大或称其为大律师外,别无可称道之处。
只有具备杰出的战略战术驾驭能力,才能够把一手好牌打出好结果。因而,在杰出的战略战术驾驭能力加持下,我方已经具备客观公理正义性且基本掌控战略优势的利好形势,会迅速形成战略复合震慑力与绝对稳妥的战略优势,最终直接决定我方在关键围歼决战中稳操胜券。在前述我方璧盈公司与对方嶂实公司、启仁公司案例中,我方达盛公司因为年代久远、普通人对于重点把握不准,将当初招投标过程淡忘,导致合同相对方只有书面合同显示的启仁公司,而启仁公司早已空壳。虽然我方达盛公司董事长丛某咨询过无数专业人士,但均就事论事,仅凭书面合同便给出果断误诊,宣告不治,使对方金蝉脱壳之计差一点就完全得逞。及至后来笔者律师团队介入后,通过对我方达盛公司董事长丛某的引导、提醒、追问,才将当初对方嶂实公司与我方招投标过程及收取我方投标保证金的重要事实发掘出来,将电子邮件、对方域名及官网进行公证,将对方嶂实公司收取我方一百万元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予以提取,用对方名片中显示的电子邮箱地址后缀与官网域名一致情况,形成坚实强大、充分全面的证明体系,证明对方嶂实公司应为合同相对方,与启仁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将对方的精巧设计予以拆解,使对方嶂实公司金蝉脱壳、令空壳公司启仁公司独挡偿付货款义务,最终图谋逃避支付我方货款义务的阴谋败露。
同时,针对对方签收货物时均为工地现场不确定的人员签收,与合同中约定的三位品控专员不一致且未加盖项目部公章的情况,我方做了万全战略防御准备。提前准备好了多项申请材料与后备战术,包括申请法院中止审理、移送公安机关刑事追究的申请材料;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诈骗的材料体系;申请法院依法向对方所在地人事劳动管理部门调取对方嶂实公司与启仁公司人事劳动档案,以确定发货签收单上的人或为对方公司员工;申请法院进行现场勘查,以确定确有我方配送货物已经安装到位,其中绝大部分商品具有我方品牌标识;申请法院要求对方出具其所谓供货单位的合同及履行相关资料;我方同时也将本公司当初送货时的出货单据进行深度整理,逐项作出解释说明;央请当初送货的物流公司悉数调出送货记录,并形成翔实的证据体系;申请法院让物流公司司机、随车人员与我方公司送货员工出庭作证。这些充分的准备工作,形成了强大坚固的战略防御体系,同时亦大幅加强我方战略进攻力度。使对方在我方强大的战略攻防形势面前彻底放弃了顽抗。因为对方若再坚持,势必有人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针对对方在补充合同中利用优势地位强势而霸道地约定我方货物必须进入当地政府采购名录以及价格必须是全省范围内最优,否则便有权拒绝支付全部货款,以及房屋未完全销售,货款支付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五十的约定,我方提前充分地预计到对方会对此大做文章,必定为对方重要进攻战术据点。相应,也就是我方重点防御战术据点。我方为此筹备了极具战略力量厚度的部署,调取直接证据形成客观实证体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面回复明确证明该类货物不存在入围政府采购名录的问题,对方之后开发楼盘户外广告、售楼处宣传资料中公然宣称双方讼争的项目楼盘三年前就疯狂售罄,我方从与我方情况完全类似但因为准备不周、能力不足而被对方完全压制的增联公司处获得对方在与增联公司诉讼中的陈述与辩解,证明我方所供货物供货商仅为两家,即我方达盛公司与增联公司。因而后来在对方举出伪造的与第三人招投标文件与合同时,被当场证实为伪造。经过这些周密缜致的战略防御体系的部署,对方在讼争中根本就没抬起过头。
我方的进攻端除了客观公理正义性外,还部署了针对性极强,力度千钧的财产保全措施,将对方嶂实公司账户现有现金全部冻结,并且将其已经确定出售给他人等待过户的大宗商用房屋予以查封,导致对方在新楼盘开发过程中对外业务付款无法进行,同时购买对方商用房屋的买方欲起诉对方,给对方施加了巨大压力,最终导致对方无险可守,无计可施,陷入十面埋伏,面临四面楚歌的形势,最终自取灭亡。
从诉前将金蝉脱壳得逞的嶂实公司结结实实地摁在被告席位上,到实战诉讼中对于对方疯狂而富有水平的战略进攻体系的防御与反制,均建立在熟稔的战略战术驾驭能力基础上。无论是战略攻防警备意识还是战略战术驾驭综合能力稍有疏漏,必定在与对方的对垒较量中铩羽而归,因为对方的战略攻防警备意识与战略攻防能力均属上乘。由此可见,我方具备部署完备的战略攻防体系的主观意识与综合能力,是成功运作十面埋伏、四面楚歌战术的必需条件。
(四)围歼决战足以使对方彻底覆灭
围歼决战足以使对方彻底覆灭,更是侧重于实战较量层面而言,并非单纯的专业技术分析结果。只要具备客观公理正义性的案件,个个都具有全面准备后发动围歼决战使对方彻底覆灭的理论可行性,但实战结果往往远不如专业技术分析结果理想。因此,此处所论述的我方发动围歼决战足以使对方彻底覆灭,需要结合饱富的实战经验,在彻察双方战略对垒形势,对于双方战略力量与资源、操盘团队实力等因素进行全面、充分筹算的基础上,再结合沙盘推演模拟实战对抗较量,不断发现我方战略攻防体系的漏洞并逐一强化完善,最终确信我方的围歼决战足以致对方于绝境的情况下,才能基本断定我方的围歼决战足以使对方彻底覆亡。因为这种建立在饱富经验基础上的预测推断无法通过实证方式验证,也经不起验证,因而,非常考验操盘团队的战略战术驾驭能力。
其实并不虚幻,在具体个案中,这种建立在饱富经验基础上的预测与判断非常可靠。比如,在前述我方达盛公司与对方嶂实公司、启仁公司案件中,我方属进攻方,对于对方来说有几处天险可倚,包括空壳公司启仁公司仅为合同相对方导致我方无法有效追究实际相对方嶂实公司、未规范签收货物可决绝否认的巨大风险、补充约定可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极大利好、对方根本无畏诉讼周期漫长等,而这几处即为我方重点进攻的据点,必须拿下,任何一个出现闪失都将满盘皆输,现实中已经有与我方公司情况类似者折戟沉沙。然而,我方在精挖细掘、掘地三尺的调研摸底、证据收集基础上,将对方设想为最厉害的狠角色,丝毫未敢疏忽怠慢,尽人力所能及,进行了万全准备,逐一部署针对性极强的攻防战术体系,最终形成六合八荒、力度千钧的战略进攻体系与密不透风、滴水不漏的战略防御体系,在各个战略据点上均能够完全压制对方的进攻势头,亦能够完全击穿对方的防线。并经过模拟开庭,笔者作为对方代理律师,竭尽全力、殚精竭虑、绞尽脑汁地给我方出庭律师设置难题,模拟双方实战对抗与较量,若我方实际出庭律师存在未做到位的地方,均进行了补充完善。如此数轮后,已经形成完备的战略攻防体系,完全有高度理性的自信可致对方于覆灭境地。因此,正式运筹十面埋伏、四面楚歌战术,向对方全面发动围歼决战的时机已经完全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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