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好地把握围魏自救大战术的运筹,特举笔者律师团队运筹围魏自救大战术的一个实战案例进行辅助说明。我方当事人公司与对方金产公司存在十余年良好合作关系,我方为金产公司提供加工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金产公司主营外贸订单,在欧洲市场颇有建树。随着金产公司对外投资扩大,资金链经常出现问题,逐渐开始拖欠我方货款。起初拖欠是有欠有还,但得到偿还的远不及拖欠数额大,拖欠数额逐年增高。我方公司就此问题经常与金产公司进行协商,金产公司除了态度超级诚恳,实质上并没有加大偿还力度。基于双方十余年合作关系,而且金产公司也是我方公司最大客户,不便终止合作,便一直任这样的状态持续。直到拖欠数额达到八亿元以上,我方公司实在顶不住资金压力,决定把追索货款作为头等大事对待,遂与金产公司展开正式交涉。金产公司态度依然好得出奇,但依然没有加大实质偿还力度,继续维持之前细水长流还巨款的模式。我方坚决不能答应,双方遂撕破脸皮。我方公司初步调查才得知,金产公司偌大工厂,除了厂区到处乱堆已经不具有使用价值的原材料外,几乎没有像样的财产,账户据说也是空空如也。我方公司方才如梦初醒,第一次真切地感觉到离破产仅一步之遥。八亿余元货款要是打了水漂,我方公司将无力持续经营。情况虽万分紧急,但又无计可施。
笔者律师团队接受委托以后,通过缜密调查发现金产公司近年来资本、业务、项目运作频繁,表面看似越来越强大,旗下产业众多,资本雄厚。就金产公司单独来说,已经成为空壳。金产公司核心业务中的全部外贸订单,已经逐渐由一家名为拓俏的公司全面接盘,并且金产公司与境外客户单位、拓俏公司之间签订了战略合作合同。据可靠情报证实,拓俏公司实际上主要是金产公司董事长赖某实际投资,十余位股东除一位吴某之外,其余均为股权代持情况。吴某以前曾在赖某公司任职,是赖某的忠实拥护者,与赖某私交甚笃。赖某虽在拓俏公司只占百分之一的股份,但在公司重要会议上均扮演重要角色,在重要决策管理行为中从未缺席。实际上,金产公司与赖某就是通过资本运作、业务填装、幕后决策掌控的方式完成了金蝉脱壳,将核心业务转移至拓俏公司。
掌握这些初步线索以后,我方顺藤摸瓜般展开进一步深度调查,便有了重大发现。金产公司与赖某用近五年时间通过与拓俏公司业务合作的方式,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太多的对价,逐步将金产公司财产转移至拓俏公司。这种温暾而漫长的处理方式,也只有卧薪尝胆般意志才能做到。若以此坚韧与毅力做正经事业,想必也能成就一番大业。赖某在拓俏公司虽持股仅有百分之一,但其与其他股东约定分红比例却是百分之六十。而且,拓俏公司章程、公司日常管理制度及流程中均无意中透露出赖某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金产公司、拓俏公司与境外客户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时,为了让客户相信金产公司与拓俏公司实际上均为赖某控制的公司,在战略合作协议中明确强调,拓俏公司是金产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后,通过资本运作、生产线升级换代、产品质量控制系统升级之后的全新公司,将为客户单位提供更优质、更富人文关怀的服务品质云云。宣示金产公司与赖某本人以全部资产担保拓俏公司供货质量与或存法律责任,金产公司将原有生产线、技术研发人员、车间工人已经全部经过升级培训后妥善安排至拓俏公司全新的生产系统。还在战略合作协议中将拓俏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作为附件,以证明拓俏公司确系金产公司与赖某实际控制,只不过该股东合作协议对外是绝密文件,一般人根本看不到。拓俏公司的股东们对此也是三缄其口,对外从未透露实情。另外,该战略合作协议附件中还有其他能够证明金产公司将资产、技术、人员、设备悉数转移至拓俏公司的文件资料。通过这种操作,金产公司才取得了境外客户单位信任,同意将原来业务订单全部变更为由拓俏公司供货。
这些重磅证据极难取得,但如果充分发扬主动自救的精神意识,再加上饱富经验的助力,凭借我方公司与金产公司合作十余年掌握的充裕信息,即便是在道听途说的信息中找到一个可行且价值不菲的突破口,也并非不可能。只怕将复杂事务托付于刻板教条先生,他会坚定地保持专业技术流思维方式与处理模式,让当事人只把特定的证据交给自己即可,其余的根本就用不着,总习惯于拿之前打过的同类官司来框定新案件的界域,一派浓郁的削足适履风范。如此风范,连现有的那点可怜证据都被大刀阔斧地裁撤了绝大部分,更遑论掘地三尺、深挖细掘、地毯搜索式收集证据了。我方公司显然无太多证据可交,刻板教条先生称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的官司赢定了。我方公司的诉求聚焦于最终能否实际收回货款,刻板教条先生认为那是执行阶段的事情。我方公司弱弱地提醒是否现在就该筹划回款问题,刻板教条先生振振有词地答复称若无一审胜诉,就没有后来的强制执行。我方公司指定哑口无言,因为刻板教条先生说得太正确了,形式逻辑太严密,让人无言以对。刻板教条先生只想对自己打一审负点专业责任,至于二审与强制执行根本就与他无关。甚至还能免费代理二审并帮我方公司免费书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并提供定期与执行法官通电话沟通案情的增值服务。当然,调侃戏谑权当在枯燥论述那乍暖还寒的早春,看见了迎春花的嫣然一笑,千万莫过分当真,也不必对号入座。若真发现有影射之巧,希望来日在实战当中痛改前非,表现得投入、深邃、尽责、主动自救即可,亦不必找任何人喋喋不休地理论出高低错对。金产公司、拓俏公司与境外客户单位签订的以转移核心业务订单为主要目的的战略合作协议,正是笔者律师团队帮助我方公司通过精挖细掘、掘地三尺的调研摸底与要素收集,从我方公司董事长一位出国留学并在国外工作的亲戚处获得。她当时在国外求学毕业后,竟然还是我方公司董事长央请金产公司董事长赖某引荐进入金产公司境外客户公司工作的。这么重要的情报渠道,我方公司董事长竟然能够忽略,若非笔者律师团队极力引导其深挖细掘地摸排,恐怕也将失之交臂。
结合调查取证的情况,对方通过一系列谋划设计,已经将公司业务与资产转移一空,仅剩一个偌大的空壳工厂,而且工厂用地系租赁,对于偿还货款无任何意义,货款偿还义务主体只有对方公司,也没有任何担保措施。显然,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只能得到胜诉判决,最终在强制执行阶段将无所作为,案件会悬停僵死于强制执行阶段,仅凭民事诉讼很难达成收回货款的目的。而且对方系统化的谋划设计相当高明,于我方而言虽然不是完全合法的行为,但若持中立态度分析,似乎并无不妥。明知对方将资产与核心业务转移给拓俏公司,如果我方仅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与手段,即使在强制执行阶段,也无法直接对拓俏公司采取卓有成效的强制执行措施。因而,欲通过正常民事诉讼程序解决,本案基本上已经宣告死亡。
经过对对方转移资产与核心业务订单情况的深入调查,我方掌握了大量证据证明对方近五年来以业务合作名义,总计有一百二十余次将公司货物、设备等财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作价转让给拓俏公司,并且签订有联营合作协议,其中不仅有关于货物、生产设备转移至拓俏公司的约定,也有员工劳动合同由拓俏公司逐步接盘的约定。该协议名为联营合作,实为转移财产与业务的幌子。我方也通过特定的合法渠道掌握了对方金产公司与拓俏公司、境外客户单位签订的三方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将对方金产公司及其董事长赖某实际控制拓俏公司、金产公司将核心生产线、人员、技术等转让给拓俏公司的事实全部予以证实。至此,对方转移财产与核心业务逃避债务的事实得到完全证实。既然通过正常的民事诉讼程序难以解决,则需要充分运用智慧、谋略、经验法则,从战略高度进行全局把握,结合案件客观形势制订总体战略规划。我方决定采用围魏自救的战略方针,在正面防线的民事诉讼中几乎被对方堵得水泄不通的情况下,已经无法将正面防线作为重点战略区域进行部署,只能作为形式上的战略重点区域实施策应战术。若不提起民事诉讼,债权虽有事实证据,但并无法律认可的债权强制执行效力,对于对方与案外第三人串通合谋转移资产与业务的行为亦不便进行追究。我方战略重点在于深究对方与拓俏公司串通合谋转移资产与业务,逃避我方债务的行为,拓俏公司也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因此,在民事诉讼尽快推动的同时,集中我方优势力量舍近求远,迂回进攻对方与拓俏公司串通合谋转移业务与资产的行为,力求在此寻求突破。
我方提起民事诉讼,按部就班地推动,没有太多意外情况发生。对于对方金产公司与拓俏公司串通合谋转移业务与资产的追究,作为我方的主要战略任务。我方收集到的证据包括在我方债务陆续到期后,对方与拓俏公司分一百二十余笔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作价转移资产的证据;对方与拓俏公司、境外客户单位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及相关附件,证明对方金产公司与董事长赖某为拓俏公司实际控制人,金产公司将核心生产线、核心技术、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全部转移到拓俏公司,金产公司承诺拓俏公司虽为独立公司,但与金产公司均由赖某控制,并由赖某与金产公司对拓俏公司供货质量责任及其他或存法律责任全权承担担保责任;赖某通过资本运作、业务填装、决策掌控设立拓俏公司过程中与其他股东的合作协议等。以这些证据为基础,我方组织起了证据种类齐全、数量庞大、证明力强大的两个证明体系,第一个证明体系目的是追究对方与拓俏公司恶意串通转移财产损害我方合法权益。在我方债务到期以后,对方与拓俏公司恶意串通,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作价,分一百二十余笔转移资产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我方不但能够证明存在低价转移资产损害我方合法利益的事实,而且有拓俏公司实际上系对方金产公司及其董事长赖某实际控制的证据,证明对方与拓俏公司具有明显的串通合谋损害我方合法权益的故意。第二个证明体系的核心目的是向对方境外客户单位征询是否存在明知金产公司与拓俏公司恶意串通损害我方合法权益转移核心业务订单的事实而依然配合金产公司。我方有证据证明对方的客户单位与对方及拓俏公司签订了以转移业务订单为主要内容的战略合作协议,而且客户单位每年均要求金产公司提交基本的资产损益表,推定其应知金产公司拖欠我方公司巨额货款的事实,然而依然配合对方金产公司与拓俏公司完成核心业务订单转移,事实上金产公司与拓俏公司具有明显恶意,有损我方债权。若对方的客户单位明知该情况而予以配合,则亦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www.xing528.com)
我方毅然决然地提起确认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诉讼,请求确认对方金产公司与拓俏公司恶意串通转移财产损害我方合法权益的民事行为无效,并要求拓俏公司依法返还恶意低价受让的财产并赔偿我方损失。在诉讼过程中,以最大力度做了诉讼财产保全,几乎将拓俏公司能够控制的财产均进行了保全。尤其是对于对方货物的保全,令拓俏公司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由于提前了解到拓俏公司给境外客户急需发货的货物摆放位置,直接剑指该货架区域进行查封,导致拓俏公司无法给境外最重要的客户及时发货,承担了巨大压力。在财产保全过程中,有一个很有意思却极具威慑力的细节,值得研究推广,如果所有被恶意拖欠的债权人都能如此稳准狠地行事,想必老赖们基本上都退回正常人的序列了。由于诉请数额巨大,我方申请保全对方财产数额不足以覆盖我方诉请数额,故我方明确申请将对方拓俏公司厂区中心花园一座火箭雕塑进行保全。我方认为对方被保全财产不足以覆盖我方诉讼请求主张的数额,该火箭雕塑具有一定财产价值,并且我方提供了足额担保,故法院亦同意保全。在采取保全措施的时候,执行法官曾反复提醒我方,火箭雕塑在户外,风吹雨打,贴了封条后注定是无益。在保全查封时,对方拓俏公司董事长诡异又无所谓的表情似乎也告诉我方在做毫无意义的折腾。但令所有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我方竟然还请来做户外广告的专业团队,丈量该火箭雕塑的外围尺寸,要做一个巨大的透明亚克力封罩将张贴司法保全封条后的雕塑保护起来。对方得知该情况后怔怔地发呆,良久不语。执行法官认为想得很周到,只有如此操作,张贴查封封条以后才能保证不被风吹雨打侵蚀掉。对方见法官如此表态,只能作罢,只好打碎钢牙和血吞,任由这个风水雕塑被张贴司法保全封条后,静静地安放在巨大透明的亚克力封罩里面。这对于对方来说是个奇耻大辱,因为对方极为迷信风水,据说该火箭雕塑系当初花了不少心思求神问仙后安置于厂区中心花园,成为公司的图腾与标志,在公司宣传资料中频频出现。在被张贴司法保全封条后,对方内心之五味杂陈可想而知。况且,该雕塑正好在进入厂区主路环岛中心位置,进出厂区都会看到,对企业形象的负面影响十分巨大。尤其让对方拓俏公司、赖某在客户面前根本就抬不起头。
该招数虽然稍显狠绝,但基于对方恶意拖欠我方八亿余元货款多年,几乎将我方拖垮,并且神机鬼械、机关算尽地谋划设计逃避债务的恶劣行径,却丝毫不算过激。如果对恶人仁慈,或许是更大的罪恶,甚至比恶人的丑陋行径更为贻害无穷。真正的好人,一定是是非善恶分明,分得清好人也能火眼金睛地辨识恶人,并且对好人比好人更好,对恶人比恶人更恶。如果一个人对好人与恶人均能平等地施以博爱,那绝对是隐形的大恶人。在历史长河中,整个国家命运被某些人凭一己之力便可推入火坑的情况,往往是那些对待好人与恶人态度不甚明朗,却表现得胸怀天下的大恶人的所作所为。因此,最正常的人格结构应该是七分善良三分恶,善良用来与良善的人柔和地共享世界,三分恶是用来在遭遇恶人挑衅时瞬间以龙虎爪牙击碎对方并恢复良善秩序。当对方以无所不用其极的鬼蜮伎俩逃避我方债务时,只要在合法的范围内,钳制力超级强大的措施多多益善。况且,我方是依法申请财产保全并且提供了足额担保。站在局外的人只听到皮鞭抽打在肉体上的残忍,但无法感知受害人听到的只是敷衍。作为受害人,只会认为对施害人再残忍一万倍也不够。天天出于人道主义主张废除死刑的人,若有朝一日被犯罪行为暴击,招致灭顶之灾后,是否会后悔当初坚守的无根无基的良善与人道?
在该诉讼中,我方最关键的证据是能够证明拓俏公司实际上系金产公司及赖某控制,因而确认民事行为无效诉讼中最难证明的双方恶意串通的意图以及双方合谋串通行为等重要法律事实得到了有力证明。同时,我方也将相关证据材料通过公开渠道交付给拓俏公司其他股东,由于这些股东均为代持情况,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得知可能承担重大法律责任后,内部立即产生了严重分歧。该诉讼中我方证据充分,成算极高。一旦对方与拓俏公司恶意串通转移财产损害我方合法权益的行为被宣告无效,拓俏公司不但需要返还接受转让的资产,还需赔偿因此给我方造成的损失。况且,由于在财产保全中我方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祭出几记左撇子旋球,令对方根本无法接招,对方本以为只是肘腋之疾,谁知竟成心腹大患。若以常规财产保全,未对其向最重要客户急需发货的货物进行保全,则根本不会对其产生丝毫触动,对方依然是嚣张、鄙夷、无所谓的姿态。若未对其厂区中心花园风水雕塑进行保全,并且以巨大透明亚克力封罩保护司法保全封条,对方也不致因为保全而决定放弃抵抗,毕竟八亿余元的诱惑力足以让好多人铤而走险。确认无效的诉讼虽然没有让对方彻底崩盘,但显然比我方追索货款的民事诉讼更能让对方感受到雷霆电击的滋味。
我方随即又祭出最后杀招,计划向对方境外客户单位征询是否存在明知金产公司与拓俏公司恶意串通损害我方合法权益而转移核心业务订单的事实却依然配合金产公司,但在具体实施之前给对方做了通报。提前通报的目的是不想将斗争扩大化,因为该境外客户是对方的生命线,占对方全盛时期业务订单量的一半以上,对方已经悉心全力维护了近十五年,如果失去该客户,对方将损失惨重。无论是出于我方的为人良善留有一线还是投鼠忌器,总之没有不由分说便直接向其境外客户征询情况。通过我方前期调研摸底掌握的情况,对方境外客户单位相当信守诚信,而且实际控制人行事风格硬朗古板,眼睛里不揉一点沙子,如果得知金产公司与柘俏公司合伙转移业务订单是为逃避我方债务,断然放弃与对方合作的可能性极大。而对方为该境外客户提供的产品,并非独此一家不可替代。
对方得知该情况后,第一时间主动与我方联络,对方董事长赖某第二天便带着诚意较大的还款方案来与我方董事长面谈。最终拓俏公司愿意以业务订单、不动产、库存货物、设备、专利技术等作为偿还保证,赖某本人也愿意以个人名义为偿还我方公司八亿余元货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经过约月余协商沟通,我方公司、金产公司、赖某、拓俏公司四方签订了一系列协议,对于偿还我方货款与担保事宜作出明确约定。当然,在协商沟通过程中,我方所有战术行为并未中止,正面防线战场主张偿还货款的民事诉讼也在进行,诉请确认对方与拓俏公司恶意串通损害我方合法权益行为无效的民事诉讼也在进行。关于向对方境外客户单位征询是否存在明知金产公司与拓俏公司恶意串通损害我方合法权益转移核心业务订单的事实而依然配合金产公司的计划也如一把利剑,始终高悬于对方金产公司、拓俏公司、赖某头顶,大有箭在弦上、一触即发的态势。对方因此压力极大,基本上每天都保持与我方公司董事长通一两次电话,似乎是防止我方公司董事长酒后无意按错核爆按钮似的。在解决前夕,拓俏公司台面上的董事长、实际上的二号人物、曾经赖某最忠实的拥护者吴某为趋利避害,已经暗中与境外客户单位频繁接触,意图将所有责任推卸给金产公司与赖某,以图掀翻赖某而独享客户订单。赖某对吴某的举动亦有所觉察,赖某其实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屏障。最终,在内忧外患的境况下,对方分十次、历时一年将所欠八亿余元货款还清。
该案中我方成功运筹围魏自救的大战术,在正面防线根本无法突破的情况下,果断迂回进攻对方的侧翼与后方,追究对方与案外第三人恶意串通转移财产损害我方合法权益的责任,并严格针对对方侧翼与后方最薄弱环节与致命要害部位,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极强的战术运作,迫使与对方恶意串通损害我方合法权益的案外第三人承受了巨大的战略压迫,最终使对方利益共同体联盟分化瓦解。尤其是拓俏公司台面上的董事长、实际上的二号人物吴某在案件解决前夕为趋利避害,已经暗中与境外客户单位频繁接触,意图掀翻赖某以独享客户订单的行为被赖某觉察后,更是让金产公司与赖某断了最后顽抗的意念。我方在没有消耗太多战略力量的情况下顺利实现了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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