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略——全局分析、全局谋划、全局目标
无论从共时性的横向维度分析,还是从历史性的纵向维度分析,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讼争事务都是具有高度的整体性,绝不可支离分割。不管对方选择任何攻击方向与多少据点,制造多么复杂的讼争难题,我们必须将其有机统一,进行综合分析考量,以便确定其内在联系。充分运用实践经验,反复推敲讼争事务,确定对方攻防两端战略部署与战术布排,对案件客观形势与双方实力对比作出准确的分析评估,综合分析双方在人力、物力、资源、渠道、专业技术经验等各个方面的要素,极富预见性地确定我方战略方针、战略任务、战略阶段、战略措施、战略力量,形成总体战略规划。
总战略规划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发挥提纲挈领的作用,解决全局目标、方向、阶段、计划、力量部署、过程与结果预测等所有重大问题,务实理性且饱含实战经验的总战略规划,足以为解决案件打开胜利大门。因总战略规划的偏误而导致所有努力付诸东流的事例,在历史长河中不胜枚举。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过程中,若无战略规划,必定深陷悬停僵死与泥泞困厄的危亡境地;若总战略规划出现偏误,往往会出现南辕北辙的解决效果。建构战略体系,事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能否成功解决之大体,对于当事人以及专业操盘团队来说,都是十分严峻的考验。
(二)法——法为宗,法为器,法为媒
法是战略规划与战术体系的基础,也是制订战略规划与部署战术体系的红线,任何逾越法律的战略规划与战术体系,都应当被坚决排除。战略与战术的谋略性极强,谋略代表着为实现特定目的,对人与人、人与事物之间的关系进行的算计与机谋,谋略性强不代表违法乱纪,必须在法律允许或未明确禁的范围内,熟练地运用法律规定与法定程序,形成内在高度协调统一、完备而稳固的战略战术体系。
法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体系中,具有一定的工具性。由于讼争事务错综复杂、千变万化,要总体解决并实现特定的战略意图,所有可能发动的法律程序与手段,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法律监督等均有可能转化为具体的战术手段,并非当事人非要让事情变得复杂,只因案件客观形势所必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讼争体系中,仅从法律关系角度分析,往往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法律关系,这些法律关系往往交叉形成极端疑难的复合法律关系,令专业技术流思维方式与处理模式一筹莫展。在此情况下,必须将所有法律程序与手段有机统一,形成内在高度统一协调的战术体系,进行系统性的运筹推动,才能形成战术合力并有望达成预期战术效果。由此看来,法律程序与手段实质上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双方讼争较量的重要工具。
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法律作为双方讼争较量的重要工具,与滥用诉权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在此类案件解决过程中,固然启动了较多法律程序,但都具有高度的客观必须性,并且有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若不启动相应法律程序,往往会导致全局陷入被动。为达成既定目标,启动较多法律程序也是无奈之举,毕竟没有任何当事人愿意让讼争成本大幅提升。实务中,一方启动较多诉讼程序,被对方投诉控告滥用诉权的情况屡见不鲜,只要战略规划与战术部署均合法,这种投诉控告显然是无理取闹。也有律师固守传统理念与模式,认为只能严格固守委托事项范围从事专业代理工作,提供战略战术谋划有鼓动他人陷入更复杂的法律诉讼之嫌。面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错综复杂、变幻莫测的讼争局势,对方发动六合八荒的攻击,若固守钉铆相称的回合反击模式,势必跌落对方蓄谋已久的战略陷阱。法律以及法律程序在此类案件解决过程中作为重要工具,绝不代表灰暗与不光彩,只要不通过非法方式干预案件结果,一切合法或者法律并未明确禁止,并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程序与手段,均可转换为战术手段予以运用。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任何战术都要与非法行为彻底划清界限,甚至有些法律并未明确禁止,但不被社会平均观念接纳的行为,也应当予以杜绝,双方讼争对抗异常激烈复杂,百密之中的一疏也会被对方无限放大并利用,因而必须合法、谨慎缜密地处理讼争事务。
法在具体战术较量中被无限利用与解读,成为特定讼争中决定天平倾斜的重要筹码。双方为达到既定目的,在讼争程序中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实务案例、各种实务指导意见、权威专家学者的意见等研精钩深,探求精微道理与深奥学问,力图在战术行为较量中胜出。实务中,这种研精钩深的过分解读,为达本方目的穿凿附会者居多,但精挖细掘的态度确实令人震惊,法在此时不是被尊重与信仰,而是被切切实实地利用。(www.xing528.com)
法是战略与战术之间的媒介。战略规划的实现,必须依靠战术手段的运筹实施,而战术手段必须运用法律规定以及法律程序进行架构。战略规划与战术体系之间,需要通过具体的法律手段实现结合。法律程序将战略规划中全局、宏观的重要事项,落实为局部、微观的具体战术行为。
(三)战术——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纵深化的战术体系
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过程中,战术是指导和进行具体讼争行为的方法,总体分为进攻战术与防御战术。双方正式进入讼争状态后,确立的战术据点往往较多,并非全是法律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而且均很讲究策略,战术梯次递补布排考究,形成完整的战术攻防体系。其中往往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多方面法律关系,并交叉复合形成极端疑难复杂的法律关系。面对极端疑难复杂的局势,以单一战术行为应对,显然太过盲目冒险,必须以众多讼争战术据点为基础,攻防兼备,部署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纵深化的战术体系。
全方位要求全面分析案件客观形势与双方实力对比,将对方重点攻击据点与防守据点作为部署战术的重点;收集全部有利要素与不利要素,尤其是对方侧翼与后方的薄弱环节与致命要害部位,作为制订具体战术的重要参考。在充分考虑案件客观形势、双方实力对比、重点攻防战术据点、有利与不利要素的基础上,以全部可行的战术据点为依据部署具体战术。各个据点的具体战术之间互相依托,互为前提与条件,相得益彰,分轻重主次缓急地运筹推进,形成内在高度协调统一且足以支撑总战略规划的战术体系。
立体化要求战术体系打击或防御的维度要广,如同海陆空三军协同作战一样具有极广的打击维度。全方位强调的是横向战术布局的宽广度,立体化强调的是全时空范围内全维度的打击与防御广度。战术体系的立体化,整体上强调所有战术行为之间因势配合,在进攻与防御领域的不同维度配合发力,在单个战术行为中,务求调动所有优势资源、力量、渠道,将特定战略区域的攻防力量提升至最广维度。
多层次要求战术体系梯次递补布排,在部署核心战术时,必须同时安排后备战术或替代战术。梯次递补的多层次部署,能够保障始终具有战略空间余地,在执行具体战术不利或情势变化导致战术行为失效的情况下,依然能够保持战斗力量的持续性,维护各个战术据点的价值。战术体系的多层次性,通俗地讲就是留足后路,守护具体战术目标的坚定性。
纵深化要求战术体系整体协调统一,形成由外围直奔核心问题的战略向心力。在合适的时机,由全部战术行为协同发力,形成直插核心问题的战略穿透力,从而具备全面、深入、彻底地解决问题的战略优势。在单个战术行为中,纵深化要求从讼争问题的表面现象,直接深入案件核心问题,追求单个战术行为产生决定战略优势转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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