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行政拘留是指海关缉私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进行一定期限限制或剥夺的行政处罚。缉私警察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权有一定的范围:一是直接针对缉私警察人身的行为。如殴打或者威胁、公然侮辱;采取撞船(车)、烧船(车)、沉船等手段抗拒。二是妨碍缉私警察调取证据的行为。如抗拒或者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缉私警察进入有关住所、场所或者妨碍缉私警察调查取证;哄抢或煽动他人哄抢缉私警察依法扣押的走私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或者其他财物的;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损毁缉私警察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走私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或者其他财物的;故意窝藏、转移、毁灭证据或者串供、作伪证等,阻碍缉私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三是以其他方式掩护、帮助走私的行为。如采用冲关、闯关等方式强行冲撞海关监管卡口、海关在海上设立的中途监管站和缉私警察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受雇监视、跟踪缉私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为走私分子通风报信和为走私活动提供帮助的。海关适用行政拘留的幅度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依法执行职务包括以缉私部门名义行使刑事执法权和以海关的名义行使行政执法权两种。缉私警察无论打击走私行为的行政执法还是打击走私犯罪的刑事执法时,当遇到暴力抗拒、袭警、妨碍取证以及武装掩护走私时均可适用治安拘留。其他海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遇到上述情况的,应报告地方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缉私警察实施行政拘留和海关扣留走私犯罪嫌疑人,虽然都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但两者有所不同。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是对确定的违法行为给予制裁的措施,目的是实现惩罚教育功能;海关扣留走私犯罪嫌疑人是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尚处于不确定状态,目的是排除和防止海关调查可能出现的执法妨碍或者社会危害,如嫌疑人潜逃、销毁证据,甚至继续实施违法行为,使保障调查顺利进行的手段。(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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