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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后揭开谜题:强奸案背后的亲子关系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键词刑法的追诉时效强奸罪有一对夫妇,男的叫李根子,女的叫黄玉霞,两人结婚十年来,老是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争吵。几周后鉴定结果出来了,出乎他们的意料,鉴定结论是:小强不是李根子的儿子,但却是黄玉霞的儿子,也就是说小强是黄玉霞与别的男人生的孩子!黄玉霞开始慢慢回忆起十年前怀上小强前后的那段日子,她不由得惊出了一身的冷汗,莫非跟那件事情有关系?

十年后揭开谜题:强奸案背后的亲子关系

关键词 刑法追诉时效 强奸

有一对夫妇,男的叫李根子,女的叫黄玉霞,两人结婚十年来,老是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争吵。最近,这两人争吵的主要焦点是,丈夫李根子因外人都说儿子小强与他长得一点都不像,怀疑孩子是妻子与别人生的,回家跟妻子闹。这可把黄玉霞气得要死,但妻子黄玉霞以死承诺,自己是清白的,没有任何可能与他人有染。

2001年,李根子夫妇结婚后就从老家来到这个小城市打工。两个人的性格都十分暴躁,动不动就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吵架争执。结婚十年来,可以说小吵天天有,大吵三六九。现在,孩子都已经10岁了,两人还总是吵架。而儿子小强的性格倒是与父母完全不同。小强性格内向,不爱说话。除了性格,小强的长相也与父亲李根子一点都不像。李根子皮肤白净,国字脸,眼睛大大的,鼻梁挺挺的;而儿子小强呢,皮肤黑黑的,鼻子塌塌的,眼睛小小的,不像爹也不像妈。外人都在暗地里说,李根子的孩子会不会不是他的。这话也传到了李根子的耳朵里,自此,夫妻两人每次为琐事吵架。只要小强不在场,李根子总要扯上小强不像自己的话,言下之意怀疑妻子和别人生了孩子。这些伤感情的话让妻子黄玉霞气得要死,死活要让李根子带着孩子去做亲子鉴定。李根子当然想弄个明白,于是,这天,李根子骗儿子小强说和爸爸一起去做个体检,就带着孩子去做了亲子鉴定。几周后,鉴定结果出来了,两人没有亲子关系。拿到这样的鉴定结果,李根子是火冒三丈,看来,外人瞎猜不是没有依据的,现在事实证明孩子不是自己的,看你黄玉霞还怎么狡辩?!

回到家,夫妻照例大吵一场,这当然是他们夫妻十年来吵得最厉害的一次。妻子黄玉霞看到这个鉴定结果也惊呆了,她连连说:“这,这绝对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肯定是鉴定搞错了。”并且她对李根子发了毒誓,除了李根子没有第二个男人,如果有,那她将不得好死。看着妻子委屈的样子,李根子暴怒的情绪开始渐渐冷静下来,是不是鉴定机关真的搞错了?但是,这么重要的事情,鉴定机关怎么会搞错呢?而且,小强确实一点都不像李根子啊!黄玉霞说:“那会不会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孩子在出生的医院被抱错了?”听妻子这样分析,李根子觉得,看来只有这种可能了。两人决定,明天就去找接生小强的那家医院。

第二天,两人来到了这家医院妇产科,对医生说了亲子鉴定的结果,怀疑自家孩子被抱错了,问之前有没有人家也来问过同样的问题。医生说没有,他们这家医院开了二十多年了,还从来没有出现孩子抱错的事情。医生还说:“你们只出具了孩子不是男方的证明,只有证明这个孩子既不是男方的也不是女方的,又是在我们医院出生的,才能说明是医院搞错了,我们才能帮你们查这件事。”

听医生这样说,李根子夫妇觉得也有道理,为了给医院一份完整的证明,他们决定再去做一次亲子鉴定,这次是一家三口一起去。李根子以为,鉴定结果肯定孩子不是他们夫妻的,这样就能去医院查,快点找回他们自己的孩子。几周后鉴定结果出来了,出乎他们的意料,鉴定结论是:小强不是李根子的儿子,但却是黄玉霞的儿子,也就是说小强是黄玉霞与别的男人生的孩子!面对这样的结论,李根子和黄玉霞都震惊了。黄玉霞一边委屈地号啕大哭,一边说不想活了,老天爷为何要如此作弄自己,现在自己百口莫辩,只有以死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了。这次,无论妻子如何说自己清白,李根子也不信了。李根子说:“之前我相信了你,觉得你不是那样的人,现在,铁证如山,你还怎么说?你告诉我,小强究竟是你和谁生的孩子?”面对李根子的厉声质问,黄玉霞真的快崩溃了,她坚持自己是清白的,除了李根子,她没有任何男人。李根子不无讽刺地说:“哼!从来没有和我之外的其他男人有半点关系,那生下的孩子怎么会不是我的呢?难道还真有神话里说的,做个梦也能生出孩子?”两人一路争执着不知不觉到了家门口,他们意识到如果进屋后继续吵架,被小强听到不好。在门外,李根子还算理智,他对黄玉霞说:“这事最好不让孩子知道,这样对孩子不好。咱们的事情自己解决,孩子面前不提这事。”在这个问题上,夫妻达成了一致。这件事的确蹊跷,妻子坚持说自己是清白的,但孩子却不是她丈夫的,妻子究竟有没有说真话呢?

回到家,小强正在埋头做功课,见到爸爸妈妈满脸憔悴回到家,孩子懂事地给爸爸妈妈倒了两杯水。这时,黄玉霞实在忍不住抱住孩子失声痛哭。见妈妈哭得那么伤心,孩子意识到这次父母吵架闹大了。从小到大,父母吵架对小强来说已经司空见惯了,但妈妈这么伤心还是第一次。

晚上,安顿好小强睡觉,两口子怎么也睡不着,他们已经没有力气再吵架了,各自想着心事。李根子冷静下来看着面目憔悴的妻子,黄玉霞也眼神迷茫地看着李根子,他们似乎都在思索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黄玉霞的脑海里一直回闪着李根子的一句话:“难道做梦也能生出孩子?”黄玉霞开始慢慢回忆起十年前怀上小强前后的那段日子,她不由得惊出了一身的冷汗,莫非跟那件事情有关系?

记得十年前,那是一个夏天的夜晚,比较炎热。夫妻俩新婚不久,为琐事大吵了一架。那时他们刚从老家来这里安家,租住在沿街的一个老房子里,隔壁住着几个老乡。那天吵架,李根子一气之下一脚把门给踢坏了,锁不上了。有一个爱喝酒的老乡老张听到他们吵架,特地带了两瓶二锅头,说是来找李根子喝酒,实际是来给他们劝架。正在火头上的这对夫妻也暂停吵架,借酒浇火。黄玉霞是不会喝酒的,这回也一起喝,喝得昏昏沉沉,三个人喝光了两瓶二锅头。老张喝得歪歪扭扭地离开了他们家。夫妻俩也是醉意朦胧地准备睡觉。由于被踢坏的门怎么关都关不上,那晚,他们门也没关就睡觉了。尽管喝多了,但彼此心里的气还没有消,李根子坚决要睡里面的小房间,黄玉霞就一个人睡卧室。他们住的是那种老式的套间,门口直接连着卧室。

就这样一夜昏睡到天亮,第二天一早,两人各自起床,李根子还是阴沉着脸。黄玉霞做好早饭让他吃,他没好气地说不吃。黄玉霞说:“你怎么还在生气啊?你昨晚不是已经到我床上来和我那个了吗?怎么到了白天又要吵?”李根子听黄玉霞这么说,连忙反驳:“你梦游吧,谁和你那个了。”说着说着两人眼看又要吵起来。这时,黄玉霞突然发现放在桌上的手机和钱包不见了,怎么找都没找到,夫妻俩这才意识到,由于没关房门,半夜家里被小偷光顾了,手机和钱包被人偷了。两人终于顾不上争吵,立刻报警。

黄玉霞记得,他们报警后两个月,警察通知他们,小偷在向别人卖偷来的手机时被抓住了。通过审讯,小偷交代了作案的经过。他是一个惯偷,经常半夜潜入人家家里盗窃,其中就有李根子家。黄玉霞依稀记得这个小偷叫郭军。他当时交代,看到李根子家门开着就偷偷溜进去了,拿走了桌上的手机和钱包就跑掉了。后来这个郭军因盗窃罪被判了刑。不久,黄玉霞就怀孕了,他们也搬了家,这件事就渐渐被淡忘了。黄玉霞回忆到这里,猛然意识到,难道那天,小偷不仅偷了钱和手机,还……那天晚上,因为喝多了酒,全身无力,睡得昏昏沉沉。睡梦中黄玉霞感觉有人在她身上摸索,但她的意识一直不清醒。她以为在她身上摸索的是丈夫李根子,可第二天早上,李根子无意中又说没有到黄玉霞的床上去。黄玉霞以为丈夫是故意耍赖不认账,所以发现家中失窃后,两人忙着报警,也就忘了这件事了。难道,那天在自己身上摸索的男人真的不是自己丈夫?

想到这里,黄玉霞的身子像是被雷电击了一下,猛地跳了起来,一把抓住李根子,问他:“你还记不记得,十年前,小偷来偷东西的那个晚上,你记得不?”李根子说:“我记得,咋不记得?我也正在想这件事呢。”黄玉霞问:“那晚你究竟有没有到我床上来?”李根子想了半天,说:“那天我也喝多了,我只记得第二天你说我晚上到你床上和你和好了,我说你胡说八道,我们差点又为这事吵起来。”说到这里,李根子也情不自禁地“啊”了一声说:“你是说,那天晚上到你床上来的不是我而是别人?”夫妻俩想到这里,都觉得不寒而栗,但分析来分析去,看来只有这种可能了。孩子就是那次怀上的,难道孩子会是小偷的?!他们一夜无眠,商量着如果孩子真是那个小偷的,那该怎么办?可这件事已经过去十年了,还能找到那个小偷吗?还能去告那个小偷吗?他们不知道答案,于是决定请派出所帮着查一下。

第二天,夫妻俩到派出所报案,说十年前的入室盗窃,可能还涉及强奸。当时不知道,现在孩子已经10岁,很可能是小偷的小孩,要求民警追查。接案的民警是个年轻人,他听了夫妻俩的报案,根本不信。什么?十年前被强奸了,现在才知道?民警觉得这怎么可能,心里想,肯定是丈夫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妻子便以被人强奸来掩饰,这谎也撒得太离谱了吧,只有这样傻的丈夫才信。于是,民警劝他们回去好好过日子,不要疑神疑鬼。夫妻俩是老实人,他们见民警不受理,也没办法,只好回去了。一路上,李根子又开始埋怨黄玉霞,说黄玉霞真是个白痴,被人强奸了还不知道。黄玉霞反驳:“谁让你那天踢破了门?我们不吵架,你不踢破门,隔壁老张也不会来让咱们喝酒。咱们不喝醉,也完全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啊!”他们谁也说服不了谁,黄玉霞说着就哭了起来。那段日子,夫妻俩经常会呆呆地看着10岁的小强,仿佛这个从小养大的孩子一夜之间成了一个陌生人,想到小强竟然是小偷入室盗窃顺便占便宜的结果,李根子和黄玉霞心里怎么都不是滋味。什么叫窝囊、难受、有苦说不出?李根子和黄玉霞当时就是这样的心情。这件事,派出所的警察根本不信,那个强奸犯也依然逍遥法外,想到这儿,李根子更不是滋味。这事情要是被传出去还不叫人笑掉大牙?这日子还怎么能过下去呢?

没想到,一个月后,李根子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说是派出所的领导要见他们,这让李根子喜出望外。原来,当时派出所接待他们的民警在打发他们走了以后,就津津乐道地向同事们讲起了自己遇到的这件事。这样的花边新闻以最快的速度传到了派出所领导那里,这位领导就是十年前处理李根子家盗窃案的办案警察。职业敏感的神经使他没有轻易放过此事。他先把那位年轻的警察叫到办公室问清了情况,并批评了他,要他赶紧去把李根子夫妇找来。李根子夫妇就这样见到了十年前替他们破案的警察。知道当年曾经帮助他们的警察现在是派出所的所长,李根子夫妇激动万分,千言万语化作一句话:“领导啊,你还得帮帮我们啊!”派出所领导了解情况后,马上派人查阅当年的档案记录,当年入室盗窃的罪犯确实叫郭军,获刑四年。郭军早在六年前就已刑满释放,之后去了哪里不得而知。警察立刻驱车赶到郭军的户口所在地查找,此人刑满释放后未回过原籍,其父母、亲友也不知他现在何处。线索查到这里就断了。

怎么办?还要不要继续查?有人说,这事都过去十年了,案子都已经结了,还有必要查吗?但是派出所领导认为,坚决要查。为什么?这里就涉及刑法的追诉时效问题。[1]追诉时效是指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一直没有被发现,等到被发现的时候已经超过追诉期限了,就不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这个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律规定的刑罚的轻重不同而不同的。一种犯罪行为,刑法规定应该判的最重的刑罚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5年之内被发现,就还在追诉时效之内;5年之后被发现,就过了追溯时效期限。这就是说,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的,追溯时效期限是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这就是说,如果一种犯罪最高可判7年的,那么,只要10年之内被发现,就还在追诉期内。法定最高刑为10年及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当然,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那么,根据刑法对强奸罪的规定,郭军一旦被确定构成强奸罪,根据他的强奸罪的犯罪情节应判刑罚的最高刑为10年,对于他犯罪的追诉时效应为15年。所以,现在还在追诉时效内,不能放过他,让他逍遥法外。很快,公安机关就在网上发出了通缉令。那么,郭军究竟现在何处?还能找到他吗?孩子究竟是不是他的呢?

李根子夫妇在这样的煎熬中等待了将近一年。一年后,传来了消息,找到郭军了。通过外地警方的协查,在一个建筑工地发生的斗殴事件中正好有一个叫郭军的人,经查正是网上通缉的郭军。郭军归案后,极力否认十年前入室盗窃时还强奸了女主人。警方秘密提取了小强的头发等检材,做了DNA鉴定,结果确定小强与郭军有亲子关系。面对如此确凿的证据,最后郭军不得不如实供述了十年前隐瞒的犯罪事实。

原来,在十年前入室盗窃的那个夜晚,郭军沿着街道的住户门一家接一家地查看有没有下手的机会。当他发现李根子家的门没关严,就摸黑进入。首先寻找屋里的财物,当他把桌上的手机、钱包放入怀中准备离去时,注意到床上躺着一个熟睡的女人。因为是夏夜,女子没盖被子,穿着单薄,郭军顿起邪念。该女子身上一股酒味,估计是喝醉了,竟然没有发现他,甚至神志不清中还把郭军当成自己的丈夫,就这样被郭军占了大便宜。之后郭军穿上衣服离开了李根子家。而这一切,在里屋酣睡的李根子全然不知。后来,郭军因入室盗窃被警方抓获,由于没人指控他还犯有强奸罪,他也就没有主动交代这一犯罪情节。他还暗自庆幸自己白占了便宜,至于被自己强奸的女人竟然怀孕还生下了孩子他完全不知道。根据郭军的口供和DNA鉴定结论,法院最后判决郭军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郭军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www.xing528.com)

在对郭军进行审判的法庭上,黄玉霞作为受害人出庭,李根子也旁听了半场审判。为什么是半场审判?因为在法庭上,李根子一见到郭军,忍不住要冲上去打郭军,后被法警制止住了,被法警带离了法庭。黄玉霞在法庭上也是声声哭泣,她一直重复的一句话是:“孩子怎么办?”是啊,小强怎么办?究竟要不要告诉他真相?大牢内的郭军是否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因为从法律亲子关系的角度来说,郭军才是小强的亲生父亲,李根子不是小强的父亲,他无需承担法律上的抚养义务。为这件事,办案警察、检察官法官商量了很久,大家都很关心小强的健康成长,想妥善处理此事。一开始得知孩子不是自己的时候,性格本来就暴躁的李根子非常愤怒,他甚至想要和黄玉霞离婚,还要主张这十年对孩子抚养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后来确定孩子是强奸犯的,李根子也是极度抓狂,认为妻子黄玉霞简直是一个傻瓜,一再埋怨她。但是,民警、法官、检察官都跟李根子说同样的一句话:“如果你们夫妻不吵架,你不把家门给踢坏,坏人怎么有可乘之机呢?是你们夫妻不和,让外人钻了空子、占了便宜啊!出了这样的事情,你的妻子比你还要痛苦,而且这种痛苦将终生难以抹去,如果你不能够原谅她,她可能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了。”这话终于让李根子猛然醒悟。想想妻子与自己外出打工这十几年的艰辛,他开始反省自己的过失,决定和妻子一起来承担面临的困难。他们确实一度很纠结:“究竟该如何处理与孩子小强的关系?”但面对天真纯洁的孩子,想到孩子是无辜的,怎么忍心让孩子知道丑陋的真相?所以,黄玉霞和李根子最后想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绝不能让小强认郭军做父亲,绝不能让孩子知道自己的身世。夫妻两人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意见一致过,他们决定永远保守这个秘密,也发誓再也不吵架。因为一吵架保不准谁又会说出什么难听的话,让孩子听出什么秘密。

本来,从法律上讲,他们是可以要求郭军承担小强的抚养费的,但是因为决定永远不让小强知道真相,也永远不认郭军做父亲,更何况郭军还在监狱里,根本没有抚养能力,李根子夫妇决定干脆放弃提抚养费的要求,就当小强是他们自己的亲生孩子,由他们来抚养。

洁蕙点评:

生活中,由于夫妻不和、家庭不睦,而让外人占了便宜的事情还真不少。还是那句话:家和万事兴,不要因为家庭矛盾而让外人钻了空子。李根子夫妇的教训值得喜欢争吵的夫妻引以为戒。

这个案件涉及的法律点主要是刑法的追诉时效。这里有必要做些补充介绍。我们讲的追诉时效,是指像本案中的郭军强奸黄玉霞那样。郭犯了罪,没被发现,没有人指控,公检法机关根本不知道,到后来才被发现。从犯罪到被发现的时间,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限了,那么,就不再追究当初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了。也即,如果黄玉霞过了15年才发现儿子不是自己和李根子的,才发现自己曾被郭军强奸,那么,因为过了追诉期限,公安机关不会再追究郭军的强奸罪了。但是,如果郭军在这15年内又犯了其他罪,比如他又犯了盗窃罪,那么,原来的强奸罪的追诉期限从犯新的盗窃罪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还有,如果郭军强奸黄玉霞被发现了,事后黄玉霞报了案,然而,郭军畏罪潜逃了,过了15年才找到他,这时,是不是过了追诉时效呢?不会。只要公检法已经立案,或者受害人已经报过案了,就没有追诉期限了。即使犯罪人逃到天涯海角,永远要被追查,除非他死亡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7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88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89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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