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无效协议 公序良俗 婚姻中的过错
这天下班,妻子陈雪打电话给丈夫杨博说:“今天我要和新认识的男友在外面吃饭,晚上会晚回来,你不用等我一起吃晚饭了。”丈夫杨博回答说:“知道了,祝你们过得愉快!”这就奇怪了!这对夫妻怎么这样说话?妻子约男友见面,丈夫不仅不恼火还祝他们愉快。是妻子故意说的气话?还是这两口子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呢?
妻子名叫陈雪,今年32岁,是一名大学音乐老师,不仅漂亮还很有气质;丈夫名叫杨博,今年35岁,是一名中学的美术老师。他们7年前结婚,没有生育子女。想当初,恋爱和刚结婚的时候,同样爱好艺术的夫妻俩,花前月下,充满了甜蜜和浪漫;可是结婚7年后,陈雪突然发现两个人在一起,就像左手摸右手,再没有了以前的激情和温馨,取而代之的是平淡琐碎甚至是乏味。陈雪天性喜欢刺激和浪漫,喜欢交朋友,喜欢出去玩,而杨博是一个慵懒、内向喜欢安静的人,喜欢待在家里。当初要不是因为两个人都是学艺术的,又都是一个大学的校友,根本就不可能走到一起。但随着岁月的推移,两个人越来越显示出性格、爱好上的差异。陈雪越来越看不惯杨博的安于现状、平庸懒惰。加上没有子女的牵绊,她不想跟着杨博就这样耗费自己仅剩不多的青春。她时常开导杨博说:“再不疯狂一下就老了,我们可不能这样活!”于是,她一有机会就经常一个人出去玩,很晚才回家,这就引起了丈夫的不满。两个人经常为此吵架,每次吵架陈雪都会提到离婚二字,一提离婚杨博就不吭声了,他还真不舍得和陈雪离婚。既然这婚不是那么好离的,那这两口子又有什么好办法来解决生活平淡无奇的难题呢?
一次大吵后,陈雪又说要离婚,杨博说:“你老是离婚、离婚不离口,你还有什么别的话好说吗?”不料,陈雪当即说:“咱俩暂时不离婚也可以,咱俩都可以到外面去找新的感情,各自找到后就离婚,找不到就还一起过。”此话一出,杨博当即反对说:“陈雪你是不是疯了?这种游戏可不是好玩的。”杨博明白,陈雪就是想先找好了再把自己给踢了,他才不想给陈雪这样的机会,就劝陈雪不要如此轻率,多次请求陈雪能回心转意。但是,陈雪依然经常不回家。最后,失望的杨博终于同意了陈雪的提议。陈雪怕杨博日后抵赖,还拿出纸和笔,要求当场签协议。于是,夫妻俩签了一份协议,内容是:为了今后各自的幸福,双方都允许对方隐瞒已婚的婚姻状况,尝试以单身身份与其他异性交往。如果谁先找到了合适的再婚对象,另一方就同意离婚。离婚时,财产对半分,彼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协议签订后,他们夫妻就开始分房而睡,陈雪顿时感觉身心自由舒畅,再也不必受杨博的束缚。她现在可以名正言顺、正大光明地和异性交往了。而且,因为陈雪是音乐老师,看上去比同龄少妇更显年轻。她很自信,认为自己肯定要比杨博先找到意中人,于是故事开头的怪事也就出现了。
自从订立了这样一份夫妻协议,陈雪下手很快。她通过网络认识了不少异性,他们中有企业家、影视导演、公务员,也有骗子。怎么还会有骗子?陈雪的第一个男友A,是网上认识的一名广告片的导演,40岁,未婚,和陈雪一样天性浪漫,爱好广泛,喜欢旅行。相识以后他经常带陈雪出去旅游。陈雪和A交往了两个月,后来发现A还有别的女人,她非常恼怒,两人大吵了一架就此分手。陈雪交往的第二个男友B,是一名公务员,离婚,带着一个孩子。B老实稳重,对陈雪体贴有加,陈雪和她父母家里有了什么麻烦事,只要托他,他都能帮忙把事情搞定。为此,尽管B比杨博还沉闷,陈雪还是很喜欢和他交往。可是,过不了三个月,陈雪还是觉得只能把他作为好朋友,结婚是不可能的,因为B比杨博还要不解风情。这种人做朋友互相帮帮忙还可以,做老公实在不适合陈雪这样的女人,也就没有成功。第三个男友C说自己是开公司的,很会甜言蜜语。他说陈雪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说陈雪是他心中的女神,他要一辈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把陈雪哄得浑身痒痒。可交往不久,C就说自己公司的资金周转不过来,向陈雪提出要借10万元。陈雪可不是等闲之辈,听到各种婚恋骗钱的事情太多了,她一听对方问自己借钱就觉得不对劲,马上识破对方是个骗子,赶紧和C分手。陈雪现在交往的D,是一名家产近亿的企业家。陈雪在网上发布了可以上门教孩子钢琴的信息,而D的孩子要学弹钢琴,二人因此认识。交往了几个星期后,陈雪的音乐才情和美丽外表吸引了D的目光,两人开始暗中来往。但是,D是有老婆的,尽管陈雪欺骗对方说自己未婚,但D也不能娶她为妻。而且,家产近亿的D不可能离婚,因为离婚会分掉他一半的财产,所以,陈雪和D的关系也处在不明不白之中。陈雪也不能因此和杨博提离婚,和D的关系最终也不了了之。
就这样,陈雪自从和杨博签了婚内特殊协议后,半年来虽然交往了四个可能再婚的对象,但没有一个是靠谱的。这让陈雪很懊恼。她想来想去,觉得还是杨博对自己最忠诚。陈雪开始为自己庆幸,当初找到杨博,还算是幸运的,她打算和杨博好好过日子。但是,就在陈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太荒唐,在外面转悠了一圈准备回心转意时,杨博这边却有了新的惊喜。
这半年来,陈雪忙着与男友约会,把杨博一个人丢在家里。寂寞的杨博心里当然是气不过,也有了危机感,不能坐以待毙等着让陈雪甩了。于是他找出以前的通讯录,开始联系以前的朋友。他按照通讯录的号码,试着给初恋女友王丹打电话,没想到竟然打通了,电话那头传来王丹兴奋的声音:“喂,是你吗?杨博?啊,好久没联系了,你好吗?”王丹是杨博的高中同学,还是班长,上学时是杨博的学习榜样,杨博很崇拜她。高中毕业,杨博考入了艺术类大学,王丹进入了一所著名的理工科大学。上大学后,杨博开始追求王丹,两人开始了恋情。后来由于在不同的大学读书,见面时间减少,也由于陈雪的介入,两人后来分了手。时隔这么多年了,初恋情人竟然还能够联系上,还对自己这么热情,是杨博万万没有想到的,于是两人约好在一个咖啡馆见面。
这是两人分手九年后的第一次见面,杨博在咖啡馆昏暗而柔情的灯光下再次见到王丹,王丹还是那么知性端庄。两人见面的第一句话都是:你还好吗?然后,他们面对面坐下聊起九年来各自的工作和感情经历,当然主要是感情。王丹五年前结婚,一年前又离了婚,离婚的原因是男方有了外遇。他们没有孩子。杨博本来想告诉王丹自己的婚姻情况,但一听到王丹说她已经离婚了,自己还有机会,又想到反正和陈雪已经签过协议,所以,他隐瞒了自己的婚姻状况。他说自己也离婚了,也没有孩子,离婚的原因也是老婆有外遇。这对初恋情人,分手九年后又相遇,各自的感情经历又如此相同,可以说是同病相怜。现在,他们又以“单身”身份相见,这难道不是老天的安排吗?从此以后,杨博就经常约王丹见面,两人终于旧情复燃,如胶似漆起来,但是谨慎的杨博并没有把这些告诉陈雪。
随着杨博与王丹交往的深入,王丹多次提出要去杨博的住处,可杨博的住处就是和陈雪的家呀,到处都是夫妻生活的痕迹,怎么能带王丹去呢?于是,杨博就另外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让王丹以为这就是他的住处。杨博搬出了和陈雪的家,经常住在这套房子里。杨博甚至还见了王丹的父母,两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
可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事。陈雪在连续几次与婚外异性交往没有结果后,决定回心转意,回归家庭。陈雪打电话给杨博,希望他能抽空回家住,杨博不知道陈雪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回到他和陈雪的家,杨博发现现在陈雪每天下班就回家,忙里忙外做家务,早上起来还给杨博做早餐。到了晚上还主动跑到杨博的房间。他们夫妻自从签了夫妻协议就分房而睡,但这几天陈雪都会要求和杨博一起睡,陈雪的反常举动弄得杨博有些为难了。怎么办?是拒绝还是接受?杨博有些迷惘和犹豫。但经不住陈雪的主动示爱,杨博和陈雪又发生了夫妻间的事。但事后,杨博又后悔了,他心想:“陈雪啊陈雪,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你以为我杨博是你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吗?”杨博想到陈雪这半年来的表现,与陈雪离婚的决心已定。
加上王丹催促杨博早点结婚,杨博终于正式和陈雪摊牌,告诉陈雪自己已经找到合适的再婚对象,要求根据协议约定,和陈雪离婚。当陈雪听到杨博说出离婚二字时,一下呆住了,说:“不行,我不同意离婚。”“什么?你不同意?不是你自己提出的吗?谁有了合适的再婚对象,另一方必须同意离婚,怎么现在要反悔?对不起,由不得你了!”陈雪泪流满面地恳求道:“杨博,我现在后悔了,我知道我错了,我对不起你,你是我遇到的最好的男人,我们好好过日子,我一定做个好妻子,我们生个孩子,好吗?”杨博心灰意冷地说:“你现在说这些已经来不及了。”好强要面子的陈雪见自己已经低三下四求杨博了,杨博还不领情,于是又转变了态度,说:“离婚可以,但必须在我也找到中意对象后才能离婚。”就这样,由于陈雪不同意离婚,离婚的事就被暂时搁置了。其实这是陈雪的缓兵之计而已。
可是杨博那边,王丹在催着他结婚。王丹是一个稳重、善解人意的好女人,何况她和杨博算是青梅竹马的恋人,有着太多的共同话题。经过交往,杨博认定王丹比陈雪更适合自己,自己更爱王丹。所以,内心里杨博已经下定了要和陈雪离婚和王丹结婚的决心。
可是,突然有一天,陈雪打电话告诉杨博自己怀孕了。这个消息如晴天霹雳般让杨博的脑袋一下子像炸了一样。这怎么可能,肯定是陈雪不同意离婚才编的谎话,他们结婚七年都没有孩子,怎么难得睡在一起就有了?不可能。再说即便真怀上了,陈雪在外面交了那么多男朋友,谁能保证孩子就是他的呢?杨博决定不予理睬。
执拗的陈雪见杨博挂了自己的电话,决定在杨博单位门口等他下班。不料,那天王丹也在杨博单位门口等他。陈雪亲眼看到一个女的钻进了杨博的车,连忙跑上去拦住了车。坐在车里的王丹和拦车的陈雪,两个女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一个充满了茫然,因为王丹不知道陈雪是谁;一个充满了嫉妒和仇恨,陈雪的眼睛里似乎要喷出火来。杨博觉得在单位门口让陈雪惹事影响不好,连忙让陈雪先上车再说。他们三个找个地方好好谈。陈雪气鼓鼓地上了车。王丹出于礼貌,问陈雪:“您是谁呀?”陈雪没好气地回答:“我是他老婆。请问你又是谁?”王丹吃惊得嘴巴张得大大的,“什么,这是怎么回事?杨博,你怎么回事?让我下车!”王丹冲着杨博喊道。杨博急着说:“你不要着急,等会我会和你解释。”
杨博带着两个同样愤怒的女人来到自己和王丹租的小屋,因为这里比较私密,不会被外人看到。陈雪环顾这个丈夫和别的女人同居的屋子,气鼓鼓地一屁股坐下。三人坐下后,杨博把自己和陈雪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的协议一一告诉了王丹,希望王丹原谅自己对她隐瞒了婚姻状况。听完杨博的话,王丹吃惊得愣住了,天下还有这样的夫妻?想得出签订如此荒唐的协议?不过,看来自己还得感谢陈雪,没有她这份协议,自己和杨博那可就真是失之交臂了。王丹说:“既然你们有协议在先,你现在已经跟我交往了,你就应该向陈雪提离婚了吧?而且,根据协议,陈雪必须同意啊!”
听王丹这样说,陈雪却当场拿出了医院的检查报告,告诉王丹,以前的一切都是年少无知,现在,她已经怀上了杨博的孩子,所以,一切都要回归到原来的位置。至于那份荒唐的协议,她也问过律师了,因为违背公序良俗,所以是无效的。
杨博拿起医院检查报告,顿时愣住了。看来陈雪怀孕是真的,怎么办?但他根本不相信孩子就是自己的。杨博提出去流产,坚决要求离婚。陈雪气愤地说她一定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作亲子鉴定,而且决不同意离婚。就这样,双方谁也不肯让步,离婚的事只好再次搁置。
怎么办?本来就老实的杨博真不知该如何是好了。他在朋友的帮助下,找到律师咨询对策。律师认为,尽管理论上男方也有生育选择权,但毕竟胎儿在母体里,由女方最终决定是否要生这个孩子。所以,陈雪执意要生,杨博也是没办法阻止的。而且,除非能证明孩子不是男方的,否则,女方怀孕和哺乳期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如果杨博要离婚,也只有等孩子出生并过了一年哺乳期再说。听律师这样说,杨博和王丹都长吁短叹,还要那么漫长的时间啊?他们又问那份协议是否有效?律师认为,协议关于两人都可以去与婚外异性谈恋爱的内容,因为违反公序良俗,肯定是无效的。什么是公序良俗呢?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序良俗原则是现代民法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是指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一旦法院在司法审判实践中,遇到立法当时未能预见到的一些扰乱社会秩序、有违社会公德的行为,而又缺乏相应的禁止性规定时,可直接适用公序良俗原则认定该行为无效。(www.xing528.com)
所以,律师认为,协议中关于各自去找异性谈恋爱,找到可以再婚的对象就离婚这样的内容是无效的。但是,这份协议却还有它的作用,它至少可以排除掉杨博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可能,杨博背叛婚姻找人恋爱的行为是陈雪之前同意的,所以,陈雪将来不能以此要求杨博承担婚姻法上的过错责任,对其进行赔偿。
听了律师的介绍,杨博和王丹决定,经历了这样一场风波他们还是要在一起。若陈雪执意生下孩子,那就等孩子出生并过了哺乳期再离婚。但此时,杨博已经彻底搬出了和陈雪共同的家。陈雪因为厌倦平淡的婚姻要疯狂一把,结果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现在,陈雪面临重大抉择,是生下孩子还是流掉孩子?
她决定以孩子作为最后的赌注,生下孩子并坚决不同意离婚。她已经明白自己再要找一个像杨博这样的男人几乎已经不可能了,她已十分后悔自己当初的轻率行为,她决不放弃还拥有的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同时,她找到了杨博的父母。她知道老人一直渴望抱孙子,她把自己怀孕的消息告诉了老人,希望老人能阻止杨博和自己离婚。
杨博的父母知道儿媳妇怀孕,高兴得不得了,他们当然希望陈雪生下孩子,坚决不同意杨博和陈雪离婚。那么孩子究竟是谁的呢?
数月后,陈雪生下一女。杨博要求做亲子鉴定。亲子鉴定的结果是,孩子的确是杨博的。杨博面临两难选择,究竟是离婚还是不离婚?离婚的话,妻子陈雪毕竟已经为他生下女儿,于心不忍。可不离婚吧,王丹那里怎么交代?毕竟他们是初恋情人,有着那么深厚的情感,特别是这两年来,两人的感情与日俱增,谁也离不开谁。如果要分手,谈何容易?又怎么对得起王丹?
经过一段时间的慎重考虑,杨博想到当初他如何苦口婆心劝说陈雪珍惜他们的家庭,但陈雪当作耳边风,执意要签那份荒唐的夫妻协议,他们的夫妻感情确实已经不存在了,他应该按照自己内心的意愿去做。终于做出了和陈雪离婚的决定。
在陈雪生下女儿一年后,杨博正式向法院提出了离婚。法庭上,陈雪认为当初的协议违背公序良俗,因而是无效的,不同意离婚。而且,他们已经有了女儿,女儿是在他们签订夫妻协议后怀上的,说明即便签了夫妻协议,他们之间还是有感情的。所以,不同意离婚。如果杨博坚持要离婚,那么,杨博婚外与人同居[1],作为有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而杨博认为,正是因为有了夫妻协议,他确认他们的夫妻感情已经不复存在后,才与王丹交往并产生了深厚感情后同居的,不存在过错,再说自己已经不可能再与陈雪有夫妻感情了。至于孩子,当时是陈雪在外面交往异性受挫后,勾引杨博才怀上的。最后,法院认为他们夫妻俩曾经订立的那份荒唐的协议无效,该协议只能说明夫妻确已没有感情,准予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每月1000元抚养费。
判决生效后,杨博和王丹结了婚,过上了幸福平淡的日子。陈雪一个人带着孩子,尽管忙碌辛劳,但有女儿做伴,日子也过得充实快乐,当然离她原来所渴望的浪漫的日子越来越远了。
洁蕙点评:
公序良俗原则是学者根据世界范围内的普遍立法用语而对中国现行的民法原则规定进行概括而得的一种说法。中国的民法通则等法律中,以“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来表达出同样的精神。“社会公共利益”在内涵与作用方面同“公共秩序”基本相同,“社会公德”则与“善良风俗”相当。
公序良俗原则在诸多民事立法较好的国家都有明文规定,如《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德国民法典》第138条规定:违反善良风俗的行为,无效。《日本民法典》第90条规定:以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事项为标准的法律行为无效。
本案中荒唐的夫妻协议,从协议内容本身来说是法律不保护的,是无效的,但从丈夫主张婚姻破裂要求离婚角度,它却是一份有力的证据。
所以,法律上的无效并不等于无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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