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电影生产的全产业链运作过程中,技术性要求越来越高,技术素质、科学素质成为导演的一种重要素质和基本能力。这对于现在的导演,特别是与时代同体共生的新力量导演而言,成为他们必须适应的一种生存环境,即技术化生存。
显然,经典艺术由于对科技的依赖性不强,媒介性不突出,相形之下,艺术家的主体性则显得特别强大,是一个独立、自足的存在。很明显,传统艺术的创作主体就是艺术家本人,创作中制作或技术的因素主要体现在手工艺术,如建筑、雕塑、工艺美术等中。艺术家个体的心理、性格、趣味等特征会明显地烙印在作品之中。中国古代文论中“诗如其人”“文如其人”“书如其人”“画如其人”的人格化艺术境界或艺术评判标准,也说明了艺术家个人主体性在某些艺术门类中的主体性地位。
然而,以现代数字技术为基础的电影,全面体现出制作因素的强化,媒介性(摄影机、制作技术)突出,而艺术家创作灵感、个性因素被最大限度压抑的特点——“作者电影”“体制内的作者”“电影工业美学”等理论或许是对这种压抑的一种有限度的抗争。另外,电脑介入影视创作,也给制作带来量的变化和质的飞跃。电脑CG、动漫,其绘制速度、视觉冲击力以及简便的编辑操作,是此前的艺术创作所望尘莫及的。加之团队协作、长时间、分时段生产等特点,电影创作中技术的决定性作用越来越明显。这无疑加剧了艺术创作者主体性地位的降低,即导演、演员、编剧等创造主体角色被弱化了。从这一角度来理解,电影不再完全属于人的创作,而是摄影机的作品;摄影机是机器,摄影机是对人的眼睛和视角的一种模拟甚至代替。这里发生的是一个被杰姆逊称为“非人化”的过程:“个人天才的作用也就相应地降低,中心化的主体逐渐失去其重要性。”[32](www.xing528.com)
这使得对导演的素质和技能要求不仅限于人文素养,还要有技术素养,甚至需要领导力、人力管理的能力。创作观念也发生了变化,从个体创作转为集体的技术化制作,个体性极强的艺术创造活动退化为可以大批量生产的复制行为。比如在电影中运用数字技术的先驱、美国导演卢卡斯就是这样的一个导演。他说,“我在发展数字技术方面的主要兴趣在于加快电影制作过程,从而使我能够以更有效的方式实现我的想法。我一直致力于改进我在电影制作方面的能力,因为主要的电影制作过程仍然停留在19世纪。数字技术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能源,它可以使电影制作人员更富于创造力——无论在特技效果还是在后期制作方面——并且使电影制片工作来得更轻松”[33]。
此外,电影生产的数字技术化特征、工业生产特征,一方面是制作手段的极大丰富和快捷化,一方面则是越来越需要很多人、很多环节的协同合作或持续性(跨人、跨地、跨国、跨时间)进行才能完成。由此带来的问题除了个人价值、导演地位的降低,风格的消失外,创作机制上由导演中心制向制片人中心制的转化也是一种必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