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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工会志-物价计量监督成果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6年1月28日,经县政府批准,成立县职工物价计量监督站。职工物价计量检查监督组织有权没收已废止和计量失准的衡器,有权建议有关部门对进行非法活动的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惩处。3月19日,建立县商业局、县供销社、粮食局三个系统职工物价监督分站。1989年3月1日,县物价计量监督总站及县供销社分站被市总站授予物价计量监督先进集体,另有4名被评为先进个人,受到市总站表彰。

宁海县工会志-物价计量监督成果

1986年1月28日,经县政府批准,成立县职工物价计量监督站。职工物价计量检査监督队伍是各级工会领导的群众性的社会监督组织。县总工会会同物价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广泛开展的职工物价计量检査监督活动,是职工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的有效形式,也是协助政府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种必要手段。是年,先后三次组织80余人次进行物价检査。2月7日,由县总工会、物价局、工商局、计量所联合授予城关供销社第一门市部“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称号。至此,由政府计量部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计量执法监督机制基本形成。

此后,县职工物价计量监督站每年都会出动检查,对所检查的推店,若存在不同程度违纪、违价行为给予分别处理,制止乱涨价,收缴罚没款,除退回消费者的金额,其余上缴财政。职工物价计量检查监督组织有权没收已废止和计量失准的衡器,有权建议有关部门对进行非法活动的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惩处。

表3-14 宁海县职工物价计量监督站历年工作一览表

1988年1月7日,县物价计量监督总站评出县级先进7人,基层级先进12人。3月19日,建立县商业局、县供销社、粮食局三个系统职工物价监督分站。5月,县供销社、商业局分站被市总站评为先进集体,沈英玉、王朝良、章常银、娄宗官、吴爱忠等5名义务物价员被评为先进个人。

1989年3月1日,县物价计量监督总站及县供销社分站被市总站授予物价计量监督先进集体,另有4名被评为先进个人,受到市总站表彰。12月21日,评出县级物监工作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8名,表扬21名。推荐市级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4名。(www.xing528.com)

1991年,在农村建制镇长街、力洋、西店、梅林、桥头胡等地新建职工物价计量监督分站,使全县分站达到12个,专兼职职工物价计量检査员达115个。

1992年,授予“双信”单位24家。1993年,授予“双信”单位25家。

1995年,县职工物价计量监督总站被省总工会评为1995年度物价计量监督先进集体。

1998年5月6日,县职工物价计量监督站调整,由胡彬任站长,葛为园、吕明兴任副站长,章常银、张华飞任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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