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墓葬的形制,随葬品的器类、组合及形态变化,可将三峡地区战国中期至西汉晚期的巴文化划分为四期六段(其中,第一期分为两段,第四期分为两段)。
第一期,包括第一段和第二段,时代上限为战国中期,下限为战国晚期。本期墓葬的形制主要有船棺葬、狭长形土坑竖穴墓、长方形土坑竖穴墓三种。船棺葬和狭长形土坑竖穴墓多分布于重庆的西部地区,以冬笋坝为代表,而长方形土坑竖穴墓则分布广泛,以李家坝墓地为代表,多为一棺一椁。
在冬笋坝这一时期的墓葬中,晚期巴文化的因素占主要地位,随葬品中陶器多为釜、罐、豆组合(原报告中对釜和圜底罐未做区分),铜器中有柳叶形剑,圆刃钺、弓耳矛、无胡戈、釜甑、鍪等典型器物,外来文化因素较为少见。
在李家坝墓地则多以晚期巴文化的青铜兵器、容器,与带楚文化色彩的陶器共同作为随葬品,晚期巴文化因素占有一定比例,但并未占绝对主导地位。
在忠县崖脚、云阳故陵等地还发现有文化性质较为单纯的楚墓。
在巫山、奉节等地区,这一时期的墓葬多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墓,随葬器物多为鼎、壶或鼎、敦(duì)、壶组合,文化面貌接近湖北江陵地区战国晚期楚墓,巴式剑等兵器是仅能见到的极少的晚期巴文化因素。
第二期,即第三段,时代为战国晚期至秦汉之际。船棺葬依然存在于重庆西部地区,但狭长形竖穴土坑墓数量相对增加,分布范围有所扩大,长方形竖穴土坑墓的主流地位开始渐渐显露出来,分布范围也有扩大。
在这一时期的冬笋坝墓葬中,船棺葬、狭长形竖穴土坑墓和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并有,随葬器物组合大致与上期相同,器形变化也是一脉相承,晚期巴文化因素比第一期略有下降,但仍处于主导地位。新出现了靴形钺、长胡四穿刃内戈、改装形有格铜剑、半两钱等外来文化因素,铁器的数量也略有上升。(www.xing528.com)
在云阳及其附近地区,这一时期文化因素的构成比例发生了较大变化,晚期巴文化因素占绝对主导地位,楚文化因素迅速淡出,青铜兵器的数量锐减,陶器多为典型晚期巴文化的釜、罐、豆组合。
第三期,即第四段,时代为汉武帝之前的西汉早期。船棺葬和狭长形竖穴土坑墓双双消失,长方形竖穴土坑墓成为主要形式,在巫山附近地区则出现带有斜坡墓道的竖穴土坑墓和悬棺葬。
在这一时期,墓葬中的铜器数量进一步减少,铜兵器锐减尤甚,而铁制工具和农具的种类与数量有较大增长,铜容器中的釜、鍪等以及陶器中的釜、矮柄豆、圜底罐等器物仍保持了一定的晚期巴文化色彩。
在三峡西部地区,这种色彩还较为强烈,但新的文化面貌已经显露出来,如随葬品中出现了陶灶、井、小罐等明器,平底器数量增长较快、种类日渐丰富。
第四期,包括第五段和第六段,时代上限为西汉中期,下限为新莽之前的西汉晚期。竖穴土坑墓的长宽比例有渐小之势,有的墓坑近方形,重庆西部地区的大型墓葬带有斜坡墓道,而在巫山附近地区带斜坡墓道的刀字形土坑墓已较为流行。
从随葬器物来看,整个三峡地区情况较为趋同,多以日用陶器和仓、灶等明器为主,铜器数量较少,铜兵器已经完全绝迹,晚期巴文化因素仅能在铜釜、铜鍪,铁鍪,陶釜、陶圜底罐等器物上看到一些余绪。总的来说,无论是随葬品的组合,还是各种器类的形态均已经融合到汉文化之中了。虽然这一时期三峡地区的考古学文化面貌还带有一定的地方特色,但是已经不再是一支独立的考古学文化,而只是汉文化的一种地方类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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