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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工作制度:床边核对、标本登记、输血前查对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手术切除的活检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输血查对制度输血前病人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

护理工作制度:床边核对、标本登记、输血前查对

1.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护士长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包括医嘱单、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过敏、隔离等),单线班处理的医嘱,由下一班负责核对。

(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需签全名。

(3)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全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4)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全名。

(5)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再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药瓶,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全名。

(6)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2.发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发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三查:备药时与备药后查;发药、注射、处置前查;发药、注射、处置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药品有效期。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标签是否清晰;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者均不得使用。

(3)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护士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并在毒、麻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签全名。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同时,护理部要根据药物说明书,规范及健全皮试药物操作指引及药物配伍禁忌表。

(5)发药、注射、输液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7)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

(8)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病人未能及时用药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记录。

3.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手术室接病人时,手术室接病人的人员与病区当班护士共同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识,以及术前用药、输血前八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线片)。评估病人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2)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病人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

(3)手术人员(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护士)手术前要根据“手术安全核对单”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在麻醉、手术开始实施前时刻,实施“暂停”程序,由手术者、麻醉师、手术或巡回护士在执行最后程序后,方可开始实施麻醉、手术。

(4)洗手(手术)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包内化学指标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查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即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全名。术前、术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生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

(5)手术切除的活检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

(6)当家属面取下义齿和贵重物品(戒指、项链、耳环等)并交由家属保管。

4.供应室查对制度

(1)回收器械时查对:查回收物品的完好度、器械初步处理情况、器械数量规格是否相符。

(2)清洗消毒时:清洗前再次查对器械的完好程度,浸泡消毒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置浓度,浸泡消毒时间,酶洗(通过加入生物酶进行洗涤,对环境污染少)前残余消毒液是否清洗干净。

(3)检查包装区查对:器械的洁净度、器械完好度、器械数量、包装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包内用物是否齐全、包外标签填写是否完整、包的规格是否符合要求。(www.xing528.com)

(4)灭菌前:查数量、查品名、查规格、查装载方法、查灭菌方式。

装锅后:查压力、查温度、查时间、查浓度。

(5)灭菌后:检查有无湿包、破损包、包装完好度、查化学指示物变色情况、化学监测是否符合要求。

(6)发放时查:查包的名称、数量、灭菌日期、失效期、包外化学指示物变色情况、包装完好度,查下送单与科室是否相符。

(7)物资入库时查:厂家批号、物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灭菌标识、有效期、失效期,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每批检验报告单,并进行抽样检查。

5.输血查对制度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需经二人核对并与病人核实后方可配血。

(2)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生协助),一人抽血,另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3)抽血(交叉)前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以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4)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5)抽血时对化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级责任护士重新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如发现错误应重新填写正确的化验单及标签,不能在错误化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

取血查对制度

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含Rh因子)、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病人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2)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血袋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无过期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3)输血时,由2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对床号,询问病人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4)输血前、输血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的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病人有无输血反应

(5)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病人床号、姓名、血型、配血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全名。将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24小时。

6.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床前饮食标志,查对床号名、饮食种类,并向病人宣传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

(2)发放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餐前在病人床头再查对一次。

(4)对禁食病人,应在饮食和床尾设有醒目标识,并告诉病人或家属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5)病情限制食物的病人,其家属送来的食物,需经医护人员检查后方可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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