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建设全面进入转型期,改革和发展均处于“攻坚克难”阶段,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对于能否处理好各类问题矛盾至关重要。这时,法治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也有的干部因为缺少法治理念,导致在处理事务时,忽略了法律的权威,把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之上;个别领导干部假借改革之名,实则为个人谋取利益,极大地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干群矛盾也随之增加,以至于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十八大报告中,明确地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在处理社会事务中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要求,这对于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化解前进中的社会矛盾、保持国家长治久安、促进国家繁荣稳定意义重大,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所谓“法治思维”,指的是领导干部在处理事务时应自觉持有法治理念,行事理政要坚持以“合法性”为首要判断标准、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取向,学会运用法律精神、法律原则、法律规范和法律逻辑思考、认识和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和矛盾。这是对领导干部在思想观念和认识层面提出的要求,强调领导干部执政要摒弃“人治”的思维惯性。
所谓“法治方式”,指的是领导干部必须通过制定和执行法律,并运用法律所创设的各种制度和程序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从而解决各种经济社会问题、化解各种社会矛盾。这是对领导干部在具体行为层面提出的要求,强调的是领导干部不仅要摒弃“人治”工作方式,并且更要学会以“法治方式”统领并规范过往所习惯运用的“经济方式”和“行政方式”。领导干部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事务,自觉提高运用法治观念的能力,意味着党更加注重和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其次,执法工作者要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后,国务院坚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心。实现这一决心和目标,就需要各级行政机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要在依法行政意识上下功夫,提高在实际操作中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在行政机关中,增强法治意识要重点树立两个观念:第一,法律至上的观念。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要时刻树立法律权威的意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任何机关、个人都不能有超越于宪法法律上的特权,不能随意改变法律,出现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的不良现象。在行使职权时,各级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学法、用法,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之内活动。第二,职权法定和权责统一的观念。每个执法者都应该清楚职权的取得和行使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作为一名执法者自身所承担的责任是现代法治政府的第一要义,执法者的权利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所以理应承担起与权利相对等的责任,违法行使职权时要承担责任,违法不作为时也要承担责任。必须要遏制部分行政人员那种权力是上级给的,权力就是用来用在人民身上的错误观念!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是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上下功夫。依法执政的关键在于实践,不能只是说的好、说的大,要真正地把誓言履行好、兑现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人民群众不仅仅只是在听政府喊口号、作保证,更重要的是看政府实实在在做了什么,而且不是看政府暂时做了什么,更重要的是看是否能一如既往地做下去。依法行政要落实到政府的决策中去、落实到为群众办事的能力中去、落实到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去,从群众最实际、最关心、最需要的事情抓起,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那么如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出发。
第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根本出发点是,执政者的一切权利来源于人民并服务于人民。我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就是规范行政权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防止权力的滥用。2014年党中央领导集体针对官员中权力的滥用进行了全国范围内的举报、检查,提出了“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观点。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2013 年,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中央在强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等方面攥紧拳头打出去,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口,扶正祛邪,取得明显进展;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坚持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强化监督,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畅通人民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评价。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最大的特色就是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领导干部的权利是人民所赋予的。人民群众为什么会把权利给一部分人?一方面与其德才素质和工作能力有关,但最主要的是能否全心全意为老百姓办事、能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人民群众推选出来的领导干部,其自身权利的使用从本质上来说意味着奉献、服务、责任,如果作为领导干部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利做到为民所用,一味地为自身谋利益,那么这就是背离了人民群众,就不配做共产党的领导人。作为领导干部要时刻提醒着自己,经常警戒自己,在权利这个问题上自省、自重、自警、自律,要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凡是有利于人民群众的事就要积极地去做,凡是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只为自己谋福利的事绝对不能做。(www.xing528.com)
第二,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依法行政就是政府按照人民的意愿行使职权,一切行政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人民谋福利。如果没有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就不可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永恒的政治理念和行为准则,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途径和唯一选择。执政党的权利是人民所赋予的,这就决定了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在于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只有做到执政为民,才能巩固执政地位,而巩固好了执政地位,反过来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在召开的十八大中我们可以深切体会到,十八大报告通篇体现的一个重点就是执政为民,社会发展进程和党的历史实践经验表明,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是依靠人民群众起家和发展起来的,任何时候、办任何事情都要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倾听人民呼声,真实反映人民意愿,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如何做好执政为民?关键要在实践中落实,在作风中体现。努力培养亲民的政治作风,对人民群众做到真正尊重、真正交流、真诚服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体和力量,所以要相信人民群众,尊重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尊重人民群众,要做到真心实意,不能虚情假意、流于形式,要真正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以群众是否拥护、是否赞成、是否高兴作为衡量政府各项工作的标准;真正交流,就是要深入群众,不深入到基层何谈交流,干群界限分明,老死不相往来,只会使干群关系越走越远,老百姓就会越来越不信任我们政府。与群众多交流,就是要深入到最困难的地方去,深入到群众意见最多的地方去,听听人民群众的声音,这样才能知道老百姓的真正想法,对于我们长期执政是极为有益的;真诚服务,就是要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切实为群众服务,应该做的事全力做好,不能遇到困难就躲着,而是要迎头直上地去解决。
第三,培养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的能力。理论思维就是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观和方法论思考问题、观察事物,要透过事物的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不能简单地停留在对象和处理事件的外部特征和表面联系,要借助科学的理论为指导,去深入实物的本质分析矛盾和问题,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这样才能准确地分析当下的形势,做出正确的判断。这种理性的思维能力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该具备和培养的能力,只有加强理论思维的培养,对实践有一定的洞察力和预见性,才能在工作中把得住方向、抓得住大事。战略思维就是在理论的指引下,立足于现实,着眼于未来。从一定的战略高度、广度和维度去认识政府各项工作以及处理各类重大问题,战略高度是要站在党和国家的角度来思考和处理问题,大的方向不能错。广度是从各个方面出发,从大局着眼协调好不同方面的利益关系。维度就是要运用多种角度考虑问题,多个层次分析问题,多种手段处理问题,只有具备这样的战略思维能力,才能在工作中做到服从大局、驾驭大局。
第四,提高处理复杂事务的能力和工作创新能力。现如今社会处于转型时期,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群体事件呈上升趋势,针对改革发展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要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协调和处理复杂事件的能力,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刻认识和把握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以及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妥善解决和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特别是要在手段和方法上下功夫,不能简单粗暴,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从而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再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是重中之重,因为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法律秩序是人来维持的,所以必须重视执法队伍的建设。一是要严把“准入关”,完善公务员考试上岗制度,坚持“逢进必考”的准入原则,逐步提高录用门槛,从各大本科、专科院校吸收人才,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严把“上岗关”,对于新进入执法队伍的人来说,由于他们在学校只是学习某些特定的专业知识,对于所工作部门的领域和职能尚不是很了解,这就需要在入职前,进行教育和学习,经学习考核成绩合格者再发给其执法证件。三是严把“录用关”,对于某些考进行政部门的公务员来说,似乎该职业就成了永不失业的铁饭碗,只要考进来就可以了,至于做得好不好、以后该怎么做,想也不去想,长期以往会出现慵懒、倦怠的心理,所以,录用单位必须对新进人员采取试用期考核的方式,来对其进行督促和教育,对于严重违纪的人员,坚决将其清除出去。同时,机关单位可以采取“文明执法”竞赛、评选文明执法先进个人等活动激励执法者对于自身思想教育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使其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将依法行政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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