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这是被历史实践证明的科学论断。我国有着漫长的专制统治历史,在这段历史时期形成了根深蒂固的专制主义思想传统,崇尚权力至上,强调宗族观念、等级观念,漠视法律和个人权利,而民主法治的传统却很少,这就需要有一个先进的力量打破传统专制、落后观念的束缚,引领人们解放思想,转变传统观念。中国共产党正是这样一种力量,它具有先进的指导思想,坚定的革命意志,带领中国人民取得反帝反封建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并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尽管经历过挫折,但事实已经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具有先进性的党,中国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也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得以实现。在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政权,久经考验的中国共产党因此成为执政党,这既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成为执政党后的中国共产党面临着新的考验,即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考验。国家的工作重心已由农村转到城市,由阶级斗争转为领导经济社会建设。这种转变迫切要求中共对自身的角色、地位有准确的定位,提升执政能力以适应新时期的发展需要。在一个长期缺少民主与法制的国家,无论是进行经济建设还是民主政治建设,困难都是巨大的。但不可否认,在中共的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改革开放更是翻开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篇章。事实上,也应该在共产党这样一个具有先进性的政党的领导下,稳定的政治局面、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才得以为继,国家才能实现国富民强。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接受党的统一领导部署。一方面,中共在长期执政过程中已经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系统的法治政府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成果之一,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丰富和发展。这些思想理论表明中共对法治政府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中共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先进的思想来保证中国特色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指导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是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党的意志、人民的利益、法律的规定三者高度统一,不可分割。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政府的权力为民所用,保证规范权力的法律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进而彰显中国特色法治政府的优越性,这是我国法治政府的鲜明特征,是区别于西方国家法治政府的主要标志。党的领导与人民对法治政府的期待相吻合,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有能力将人民的力量汇聚起来,创造稳定的建设环境,带领人民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党的领导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保障。在整个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中共都必须发挥主导作用,我国从明确依法行政的任务,到提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就是在中共的领导下进行的,是由中共统筹规划、民主协商后做出的科学决策,政府依法行政自此被提高到重要地位,适应了现实的发展需求,而此后法治政府建设的艰巨任务更需要中共承担起来,稳步地推进,以展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强大生命力。需要注意的是,在法治政府建设中需要进一步理清党政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力界线,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赋予政府结合实际灵活运作的权力空间,把党有关法治的政策方针切实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以保证法治政府建设不偏离正确的建设方向。(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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