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我国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发育和自治

我国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发育和自治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与社会的分离以及社会的发育是法治社会的根基,也是平衡政府权力的重要力量。传统中国保持了较长时间的国家与社会体的社会结构,国家是一切权力和资源的所有者,社会被国家兼并,失去了发展空间,导致权力高度集中、法律虚无,人治化程度极高,法治完全没有可发展的土壤。

我国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发育和自治

国家与社会的分离以及社会的发育是法治社会的根基,也是平衡政府权力的重要力量。西方国家法治发展历程表明社会的发展促进了利益分化、权利的冲突与整合,孕育了自由和权利的价值诉求,并最终使法治的原则和体系得以确立。法治所依托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具有现代理念、相对独立自治的社会。这个社会以发达的市场经济作为经济支撑,以民主、理性作为思想导向,它代表着“一个独立于政治国家的私人生活空间的出现和发展”,其发育和成熟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动力源泉。传统中国保持了较长时间的国家与社会体的社会结构,国家是一切权力和资源的所有者,社会被国家兼并,失去了发展空间,导致权力高度集中、法律虚无,人治化程度极高,法治完全没有可发展的土壤。新中国的成立开启了民主法治发展的新篇章,然而受“左”倾思想影响,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实行了高度集中的体制,短暂被释放的社会空间在集权体制下再度被收回,个人权利再次被压制,淹没在国家和集体中。社会的弱小难以发展出平等、自由、人权这些现代理念,延迟了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滋长了官僚主义和“一言堂”。另一方面因社会无法依靠自身力量实现有效自治,政府也承担了过重的管理压力,在一些事务上有心无力,影响了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效果。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对自主的经济领域和私人活动领域的要求日益强烈,需要政府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换,适度从市场和社会退出,转变角色,成为一个调控者和引领者。而社会发育的不足已经给政府管理活动带来了难题,对行政权力控制不足使腐败问题愈演愈烈,人民权利受到权力的侵犯,进一步影响了人民对政府的信任,政府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受到挑战,同时政府面对的管理问题越来越复杂化,需要来自社会的第三方力量协助解决。为此,推动社会发展、培育社会力量,已经成为共识,在社会发展的基础上才能不断提升人们的法治意识,增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能力,为法治政府建设创造必要条件。

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政府职能的转变为社会发育提供了空间,我国社会力量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壮大,社会自治也开始成为实现民主的重要方式。首先,民间组织得到初步发展,并开始发挥组织功能。面对日益繁杂的社会问题,在政府力所不能及的情况下,人们自发组成不同组织,以组织力量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实现和维护自身的权利。我国目前已成立了名目繁多的民间组织,发挥着各自的组织功能,壮大了社会力量,但问题在于这些组织大多是在政府扶持下成立或需要政府扶持来得以为继,与政府形成了依附关系,独立性大大削弱,还不足以成为多元化社会权力主体,监督和制衡政府权力。其次,基层自治顺利推进,启蒙并提升了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居民自治和村民自治如彭真所说就像一个民主学校,人民经过这种最基础的、小范围的民主演练;培养了民主意识和民主技能,从而对整个社会的民主、法治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对政府法治化也有了明确诉求。公民开始更加关注自身合法权利的实现和维护,关注政府权力运作的正当性,这种民主法治意识的发展和强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意识基础。总体而言,受我国历史与现实国情的影响,我国的社会培育与发展较为滞缓,在现代意识和民主能力上还不能内在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法治政府建设道路从政府推进型向社会推进型转变,仍需要进一步培育发展,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厚社会土壤。(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